人物经历
历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民警、股长,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治安处处长,副局长、副书记,青岛市国家安全局局长,青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
1997年被授予二级警监警衔。
曾任山东省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依法刑拘
2012年3月1日,“黑老大”聂磊被抓近两年之后,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
涉及案件
2012年3月20日,青岛市中院在下辖的胶州市法院,对聂磊涉黑案一审宣判。以聂磊为首的32名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骨干成员接受判决。
聂磊案引发青岛警界震荡的消息令社会震惊,据青岛公安系统内部人士透露,继一年前包括两名公安分局局长在内的十余名警察“落马”之后,又有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青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延球被调查。
一审判决
2014年6月10日,王永利因犯受贿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两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之后,他放弃了上诉,认罪服刑。
事件详情
在2001年至2012年的十余年间,王永利的受贿金额达到461.74089万元。但他一般不情愿直接与行贿者见面并接受贿赂,此时,其妻与两名情人成为中介。
2005年春节前,时任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的冯越欣到王永利家交给王的妻子贾莲香一幅启功的字,并说“下一步干部调整,想下去干个分局局长”。后来,他如愿以偿,当上了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局长。
在2008年王永利卸任局长之前,每年的中秋、春节,他都要到王的家里送购物卡或银行卡,另外还会送一幅字画。直到2008年,王永利卸任公安局长,字画才从礼单上消失。
冯越欣对字画的鉴别似乎并不擅长。2006年,他送了一幅据称是韩美林所画的牛给王永利(王与妻子都属牛)。十几天后,韩美林来到青岛,王永利拍了这幅画的照片给韩看,韩否认画出自己手。
王永利被指控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澎湃新闻查阅案卷材料发现,在担任公安局长期间,他至少两次为聂磊团伙提供庇护。
2001年5月15日,聂磊带人持枪打砸青岛市“中湾”洗浴中心,致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在案发现场将聂磊一辆奔驰轿车连同车内80万现金一并扣押,并于同年6月27日将聂磊列为逃犯,但聂磊用假护照逃亡法国。
在通缉期间,聂磊安排刘峰玉通过原青岛市某副市长找到王永利,要求发还奔驰轿车及80万元现金,后王永利安排市南分局局长杨加平照做。
仅仅两个月后,青岛市公安局接到了省“打黑办”转批的公安部351号“青岛最大的黑社会头目聂磊为什么至今逍遥法外”的信访件,该信件反映聂磊团伙实施了“红星娱乐城王军被伤害致死案”等八起案件,青岛市公安局遂成立“351”专案组开展侦查。
专案组侦查发现,2000年12月5日、19日有以聂磊本人照片、聂磊妹夫“姜元”身份信息申领的护照及港澳通行证。专案组将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关于聂磊的情况报告》,并向王永利汇报,建议通过调查上述证件的办理过程,继续追查聂磊。王永利表示将安排督察部门调查,但一直未予安排。聂磊及其团伙骨干成员长期潜逃、久抓未果,直到2003年10月案件调查结束。
在聂磊被抓获后,法院审理查明,“351”信访件涉及的“红星娱乐城王军被伤害致死案”等八起案件均系聂磊指使。青岛黑社会老大聂磊被注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