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0月13日,遇难船员家属抵达泰国认领亲人遗体。次日,遇难船员遗体告别仪式举行,中国公安领航船带领滞留泰国的28艘中国货船启程回国。10月28日下午,泰国表示,嫌犯是隶属于泰国第三军区“帕莽”军营的9名士兵。2012年4月25日,该案件的案件主犯糯康被“10·5”案件联合专案组在老挝波乔省成功抓获。 2013年3月1日,案件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
事件经过
事发当天
2011年10月5日上午9点左右,两艘不明身份的武装快艇在在湄公河流域劫持了中国籍船只“华平号”和缅甸籍船只“玉兴8号”。当时一起的“华鑫6号”由于位置靠后,未被拦截。经该船船员证实,看到有7到8名武装匪徒登上两艘船后挟船离去,随后便与其失去联系。
当天中午12点,玉兴8号船长突然通过紧急广播呼叫到:“我现在在吊车码头!马上叫救护车!马上报警!有人受伤了!”随后便失去了消息。事发后,通过缅甸境内的报关员证实,看到了两条快艇在中午11点左右,在距离被劫持地点5公里的地方押着两条运输船通过,因无法看到谁在驾驶船只,便通过无线电与运输船只联系,但是没有得到回应。
下午13点半,泰国军方因接到毒品走私入境线索,遂加强巡逻和检查力度。在事发当天,警方的巡逻艇在清闲镇的湄公河上发现了装有水果的事发船只,和普通船只一样,但看守货物的人员不像水手,船只在警方提出检查时,并没有停下,而是加速逃跑,随后军方便与船只上面的五名武装人员交火,一名武装人员被击毙,其余人员全部逃离。
14点左右,“玉兴8”号船舶业务员和泰国警方了解到,在金三角吊车码头发现了事发的两艘船只,两艘船上均没有船员,在“玉兴8号”船上发现一具面目全非且难于辨认的尸体,该船的驾驶室有多处弹孔,并有大片血迹,事发的两艘船上的船员去向不明,还从两艘船上搜出数十万颗毒品麻黄素。
事发几天后
10月7日,在泰国清盛码头先后发现了两具遗体,其中一具双手被手铐铐住,头、腹部中弹两枪死亡,另外一具的眼睛、嘴巴被胶带封住,颈部有致命刀伤,胸腹部中弹死亡,后经证实为“华平号”船长黄勇和“玉兴8号”船长杨德毅的儿子。次日,泰国警方从湄公河打捞起双手被手铐铐住,头上缠满胶带,背上有无数的枪眼的9具中国船员尸体,还有2人下落不明。
10月10日,新华社通过电话采访了泰国清莱府清盛县县长色萨·西讪,据了解,13名中国船员全部在湄公河遭袭的两艘货船上遇难,在事发当天搜救人员早些时候在清莱府清孔县境内湄公河水域发现一具中国船员遗体。事发后,由云南省外事、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抵达事件发生地泰国清盛县开展工作。后经工作组确认,截至11日17时,遇难中国船员总数为12名,仍有一名失踪者。
遇难名单
遇难船只 | 遇难人员 | 姓别 | 备注 |
中国思茅籍船舶“华平号” | 黄勇 | 男 | 三等船长 贵州省赤水市学怨街法院宿舍 |
蔡方华 | 男 | 三等轮机员 贵州省习水县习酒镇二郎庙 |
杨应东 | 男 | 水手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龙坝乡土树树字组70号 |
李燕 | 女 | 炊事员 云南省宣威市海岱村委会海嘎存25号 |
王建军 | 男 | 三等驾驶员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港口路5号6栋6号 |
邱家海 | 男 | 三等轮机长 贵州省享县岩架镇岩架轮船公司宿舍 |
缅甸籍船舶“玉兴8号” | 何熙伦 | 男 | 三等船长 四川省屏山县福延镇庙坝村四组 |
郭志强 | 男 | 三等船长 四川省屏山县楼东乡田坝村六组 |
杨德毅 | 男 | 三等船长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会仪镇和平村24组155号 |
王贵超 | 男 | 三等轮机长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会仪镇和平村24组2号 |
文代洪 | 男 | 三等驾驶员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会仪镇和平村24组131号 |
何熙行 | 男 | 四川省屏山县福延镇庙坝村四组 |
曾保成 | 男 | 四川省屏山县楼东乡田坝村六组 |
杨植纬 | 男 |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会仪镇和平村24组155号 杨德毅之子 |
陈国英 | 女 | 四川省屏山县福延镇庙坝村四组 |
以上资料来源:
各方回应
中国
事件发生后,中国外交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指示驻泰国领事馆迅速查明情况,领事馆在收到通知的第一时间率员赴事发现场搜寻失踪中国公民下落,并做好相关的善后等后续工作,同时中国外交部还要求相关国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在湄公河相关水域航行的中国船舶船员的保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与老挝南塔和波乔外事厅取得了联系,让其提供信息,并要求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尽快让滞留在清莱的中国货船和船员安全返回国内。
2011年10月13日,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袭遇难船员的29名家属代表离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从中国磨憨口岸出境,前往泰国清盛县辨认遇难亲人遗体并在事发地湄公河边举行追思会吊唁死难者。
缅甸
针对2011年10月10日泰国军方发布消息称:由缅甸佤邦毒枭诺坎指挥的贩毒集团被认为是在湄公河枪杀中国船员的幕后黑手,缅甸佤邦政府发言人当天声明,佤邦方面与事件无关。缅甸佤邦发言人李祖烈表示事发地在泰国境内,泰方对佤邦人员无法在泰警的控制下登船杀人并安全逃离现场有一个合理的说法。还表示称愿意接受中方的检查,并要求当天在该水域执勤的所有泰国警察都要接受中方的调查。随后,佤邦方面找到了当时在泰国清盛码头的一个目击者,根据这个目击者的说法,泰国警察曾经在事发船只下来的时候,从岸上对船只鸣枪示警,中国货船停了,随后泰警登船,发现了一具船员的尸体和五名船员,片刻之后,目击者证人看见泰警枪击这五名船员,并将六具尸体推入江中。
泰国
2011年10月6日,对于之后发生的交火,泰国《曼谷邮报》报道称,泰国军方5日接到毒品走私入境线索,在当天下午发现事发船只,并与船上5名武装分子交火,其中1名武装分子被击毙,其余逃离。被击毙武装分子不是中国籍。随后几天内,泰国警方从湄公河相继捞起了11具中国船员尸体。
泰国中文报纸《世界新闻》报道,清莱府警方近期接到邻国有一大批毒品可能会通过水路准备运往金三角的消息,于是便加强巡逻和检查力度,争取将这批毒品拦下。泰警的巡逻艇于5日发现两艘上面装载着苹果、雪梨等水果,且名为“玉兴8号”和“华平号”的货船正从清闲镇的湄公河上驶来,两艘船均是300吨级的货船,且看守货物的人员不像水手,在发现该船的异常后,示意货船接受检查,货船不但没有停下,反而利用体型庞大强行逼退警方的巡逻艇,随后加速逃跑。巡逻警方立即用无线电请求支援,边境警方在收到请求支援后即刻派出快艇追逐,在快艇即将追到时,货船上的人竟然向快艇上的警员射击,警方立即还击,并成功击毙一名毒贩,见到此景,货船剩余毒贩纷纷跳下水逃跑,随后,警方将两艘货船拦下并通过检查,在货船内搜到95万粒麻黄素药丸(另有一说为918000粒)和1支AK47自动步枪。
10日,泰国《曼谷邮报》报道称,经初步调查,泰方称,因“华平号”和“玉兴8号”的遇袭情况和诺坎的作案手法很像,泰国警方认为这起劫杀案的凶手是来自缅甸佤邦的诺坎贩毒集团。并称劫匪的动机可能是索要保护费,也可能想劫持船只运毒,遭到中国船员拒绝后,便对他们痛下毒手。
案件处置
案件调查
联合勘察
2011年10月13日,遇难船员家属抵达泰国认领亲人遗体;中国外交部与泰国、老挝及缅甸的驻华使节见面,并提出紧急交涉。次日,遇难船员遗体告别仪式举行,中国公安领航船带领滞留泰国的28艘中国货船启程回国。
10月16日上午,中方与泰国方面开始对遇袭船只进行首次共同现场勘查。当天,中国政府联合工作组在泰国清莱府与泰国警察副总监班西里·巴帕瓦就中国船员在湄公河流域遇难事件举行会谈,中方表示到,中国政府珍视每一位同胞的生命,望尽快彻查事件,将凶手绳之以法,中泰双方和有关国家都责无旁贷。
10月23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受国务院委托,在云南西双版纳召开关于“研究处理‘10·5’案件”的会议,专题研究该案件的有关事宜,并提出建立中老缅泰四国维护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安全执法合作机制。当日下午16时左右,因受中国船员在湄公河流域遭袭身亡事件影响而滞留泰国的全部中方船只平安返回中国国内。次日,以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为团长的高级代表团被中国派出去往泰国,了解相关案情,并督促泰方尽快破案。
2011年10月26日,中国代表团调查案发现场。28日,泰国第三军区“帕莽”军营的9名士兵被警方锁定,是该场事件的犯罪嫌疑人。次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泰国总理英拉通电话,希望中老缅泰协商共同维护湄公河航运秩序,并建立联合执法安全合作机制。还要求泰方加紧审理,依法严惩凶手,
在中国政府的倡导下,于10月31日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在北京决定建立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机制,该机制的建立为协作侦办专案奠定重要基础。随后,专案组分别向老缅泰三国派驻工作组,专案组领导先后10余次出访老缅泰,与老缅军警和泰国警方高层会谈会晤数十次。
11月3日,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以及中国国内相关执法部门组成了“10·5”案件联合专案组,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任组长,负责侦破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摸排,专案组判明现场发现的毒品、枪支,极可能为栽赃陷害的,因两艘中国商船是在湄公河孟喜岛附近河段被非法武装力量劫持的。再结合2008年以来发生在湄公河上的28起针对中国公民的劫持伤人案,经过大量分析和研判,专案组把“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糯康组织纳入视线。
勘察记录
案发后,泰国中央证据鉴定局生物学与DNA鉴定组制作了《调查报告》。《事发地点命案证据调查报告》由泰国第五证据鉴定中心制作了。
“10·5”案件联合专案组通过地方警务合作机制与泰国进行证据交换的方式,获取泰方现场勘验报告、尸检报告等证据材料多份。同时,中方也向其他国提供600多页的证据材料。为彻底揭露糯康预谋策划案件的过程,共写了97万字的审核报告。
根据现场的多份报告显示,遇害的两艘船的船员被捆绑后遭到枪击,13名中国船员都是枪弹伤致死,嫌疑人用13支枪、5种枪型射击中国船只和船员,每名中国船员中枪的情况并不一样,最多的达8处枪痕,有的枪支分别射击过不同的被害人,有的同一被害人被不同的枪支射击过。显示到“华平号”被一支5.56毫米子弹的步枪不仅在岸边射击过又在玉兴8号上被射击过,被害人被北约制式7.62毫米子弹的枪支击中过。根据泰国方面提供的现场勘查笔录,岸边的公路上发现1片7.62毫米北约制式枪支的子弹链甲碎片、土坎上发现2枚5.56毫米步枪子弹弹壳。再根据泰国中央证据鉴定局生物学与DNA鉴定组的鉴定,在“华平号”上提取的烟蒂的DNA与一名泰国军人的DNA较接近,佐证泰国军人登船的事实。
经勘查,在受害船只“玉兴8号”驾驶室发现了杨德毅的尸体。2011年10月7日至11日,在泰国清盛港附近,又陆续找到12具船员尸体。在遇害的两艘船只上共查获90多万粒毒品可疑物,经鉴定,毒品可疑物为冰毒。
泰国4号证人证言显示,10月4日,有泰国军人致电湄公河艇队,说5日会有两艘中国船到达,船上有走私品,让他们做好准备。泰国2号证人证实,2011年10月5日11时(北京时间12时)左右,泰国警方在事发地点湄公河岸边的一个大鸡嗉子树下,发现了并排停着两艘中国船只,并有向金三角方向快速离去的四艘快艇。警方还在距离船只200米左右的地方看到,岸上的两名泰国军人向停泊的中国船只开枪射击。有7名军人已经登船,并听到船上传来断断续续的枪声。
罪犯追捕
2011年10月30日下午4时,泰国警察总署副署长帕奴彭上将在清莱府警察局召开了关于涉案人员在其上级军官的带领下,到警察局自首消息的记者会。警方对他们进行初步审讯,并控告9人犯有杀人罪、抛尸罪(《曼谷邮报》的说法是被控谋杀与毁坏证物罪),但涉案9名泰国军人并未认罪。之后9人便回到军营。警方称,因为军人的身份较为特殊,之后他们将被移送到泰国的军事法庭进行裁决。不过警方的审讯还要持续一段时间,相信一些案件的细节将进一步揭开。泰国军方的表态和警方则不同。泰国陆军发言人讪森上校称,根据泰国第三军区的报告,10月5日的事件是“突发事件,执勤军人是按照职责行事”。泰国陆军司令巴育上将30日命令陆军参谋长调查此事,并由第三军区成立两个小组调查这9名嫌犯。
人名 | 人名 | 人名 |
士兵易提沙 | 士兵喀尼颂 | 士兵猜哇 |
士兵巴扎 | 士兵彭 | 士兵潘沙 |
士兵易提沙 | 士兵喀尼颂 | 士兵猜哇 |
少校车彭 | 中尉阿奴颂 | 士兵查仁彭 |
以上为自首名单资料来源于: |
2011年11月底,专案组抓获一名在中国贩毒的缅甸籍犯罪嫌疑人。据交待,向他收取保护费的是糯康组织旗下一条船的船长。缅甸人岩相宰很快被专案组抓获。经过突审,岩相宰陆续交待了糯康组织的组成人员和组织分工,还交待了,“10·5”惨案发生后,他曾听顶头上司依莱(糯康组织3号人物),该案件是糯康组织干的。次月,糯康集团骨干分子依莱被抓获后,陆续交代了集团内部组织架构,并交代了和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实施“10.5”案件的情况。依莱被捕后,糯康犯罪集团主要成员转移至深山老林中躲藏。
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间,缅甸、老挝军警多次对糯康犯罪集团开展清剿行动,收缴了大量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及现金,抓获多名集团成员,进一步挤压了糯康犯罪集团的生存空间。期间专案组对糯康施行了3次抓捕行动,在20日,糯康组织2号人物桑康成功被抓获。25日,专案组获知糯康由缅甸潜入老挝波乔省孟莫县活动,立即通报老挝军警在湄公河沿岸加强戒备盘查。当晚,在专案组与老挝警方联手的情况下,糯康在老挝波乔省成功抓获。经协调,老挝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糯康及时移交中国。糯康被捕后,专案组趁胜追击,进一步加强与老、缅军警高层协调力度,先后在中缅边境成功抓获四散躲藏的糯康犯罪集团成员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人,彻底摧毁了糯康犯罪集团。
2012年5月10日上午,中老警方在老挝万象机场举行了移交仪式。“湄公河惨案”主犯、武装贩毒集团首犯糯康正式被老挝警方移交中国警方。当日,糯康被押送抵京。中国公安机关在机场向糯康宣读了对其的逮捕令。后根据糯康交代,专案组对该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四号人物翁蔑,进行组织抓捕,最后走投无路的翁蔑和手下五六十人向缅甸政府投降。
7月2日,泰国向9名涉案军人以及对涉案泰国军人和糯康手下牵线搭桥的中间人沃兰发出逮捕令。8月22日,“金三角”特大武装贩毒集团及“10·5”案件主犯糯康等犯罪嫌疑人在昆明被缅甸军警及工作组一起提审。28日,根据中缅协商结果,经过艰苦谈判和具体交涉,翁蔑被移交给中国,以协助中方调查。
2012年11月21日,泰国毒品控制委员会和当地警方组成的联合行动组突袭了泰国北部清莱市的五处可疑地点,在其中一处抓获了糯康的关键助手沃兰,行动组还查获了总价值大约5亿泰铢,约合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毒品和毒资。

嫌疑犯背景
糯康于1969年出生,是缅甸籍,掸族人,外号“教父”,吸食毒品,通缅语和泰语。糯康原来是泰缅边境民族地方负责招兵动员的武装坤沙部下。1996年坤沙向缅甸政府军投降后,糯康在缅甸大其力投降。随后,糯康陆续收编坤沙残余人员并逐渐坐大,形成盘踞在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的武装犯罪势力,后来逐渐发展成金三角地区最大的武装贩毒集团,配备AK47、M16自动步枪等武器,长期盘踞在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大肆从事绑架杀人、抢劫商旅、制毒贩毒、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糯康还收买了一些地方军警、官员和村寨头领,一有风吹草动,就有人给他通风报信。2011年10月5日,糯康集团勾结泰国不法军人,策划实施了震惊世界的13名中国船员被劫杀一案。在各国联手打击下,糯康集团土崩瓦解,2012年4月25日糯康在老挝被抓。
案件审理
公诉
2012年9月20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10·5”湄公河惨案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
9月17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三日后,该院将对湄公河“10·5”惨案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6名“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成员涉嫌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罪名。21日20时35分左右,“10·5”湄公河惨案庭审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结束。面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糯康等6名被告人表示认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
2012年11月6日在昆明中院一审公开宣判:糯康等6名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扎西卡死刑,判处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法院当庭判决,糯康等6名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二审开庭
2012年12月20日9时,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参与本次庭审诉讼的人有糯康等人及他们的委托辩护人和依莱等人及其指定辩护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4名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糯康等6名上诉人作了最后陈述。二审法庭依旧采取现场翻译与同声传译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糯康等人在庭审中使用其通晓的语言参与诉讼。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进行评议,案件将择期宣判。参与本次庭审旁听的有老挝、泰国驻昆明领事馆官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300余人。庭审中,该案主犯糯康自称无罪,拒不承认一审犯罪供述事实。
二审宣判
2012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进行二审宣判,即对糯康等6名上诉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的上诉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判决,维持并核准对扎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维持对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决。
2017年12月21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湄公河惨案”罪犯扎拖波服刑期间申请减刑,法院裁定不予减刑。
执行
2013年2月2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 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将于3月1日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次日,央视公布主犯糯康等在执行死刑前最后24小时的画面,画面中可以看到警方24小时不仅准备了厨师,另外还有保洁和医务方面的保障。3月1日,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在云南昆明执行死刑。

后续
根据公安部的消息,在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友好沟通协商下,也为了有效整治湄公河流域突出的毒品犯罪问题,在2013年3月28日启动关于开展湄公河流域“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本次行动重点将摧毁“金三角”毒品在该流域的运输网络,遏制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贩运。
事件评价
湄公河上的联合巡逻执法不同于公海上的军舰护航,它是中老缅泰四国为共同打击犯罪、维护“黄金水道”安全与秩序而创设的新的执法合作机制。由此,四国在联合执法过程中,要恪守相互尊重各自国家主权和基本法律制度的原则,通过建立协调的指挥、救援及情报交换机制巩固与发展这一全新的国际执法合作模式。(法制日报评)
衍生作品
类别 | 名称 | 导演 | 播出时间 |
电视连续剧 | 湄公河大案 | 安战军,游达志 | 2014年7月15日 |
电影 | 湄公河行动 | 林超贤 | 201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