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汉族,1931年10月出生于陕西省富平县,195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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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王平

出生地

陕西省富平县

职位

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原副主席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31年10月

简介

2013年8月17日4时30分,王平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兰州逝世,享年83岁。

个人履历

1947年9月至1949年10月,在陕西省省立西安高级中学学习。

1949年10月至1950年4月,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并参加工作。

1950年4月至1954年1月,在宁夏陶乐县委工作。

1954年1月至1954年10月,在宁夏省委组织部工作。

1954年10月至1967年8月,在甘肃省委组织部工作。

1956年3月至1967年8月,任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处副处长。

1967年8月至1971年11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不公正待遇,下放到徽县“五·七”干校劳动。

1971年11月至1975年5月,任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刘家峡水电站办公室副主任。

1975年5月至1978年3月,任中国科学院兰州高原大气物理研究所办公室负责人。

1977年7月至1978年3月,任甘肃省科学大会筹备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1978年3月至1979年3月,任甘肃省委科技政治部组织处处长。

1979年3月至1980年8月,任甘肃省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80年8月至1983年5月,任甘肃省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

1983年4月至1986年7月,任甘肃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

1986年7月至1987年12月,任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1987年12月至1993年1月,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3年1月至1998年1月,任甘肃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

2004年3月退休。

人物逝世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政协甘肃省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王平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8月17日4时30分在兰州逝世,享年83岁。

社会评价

王平同志先后负责甘肃省人事局、省政府机关、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工作,工作思路清晰,考虑全面,筹划周密,协调有力,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在担任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期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为甘肃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退休后,王平同志仍然关心甘肃省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积极参加省政协组织的有关活动,为政协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发挥余热。

王平同志在60多年的革命工作中,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对党无比忠诚、对国家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勤勤恳恳,忘我工作,坚持原则,待人真诚,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表现了一位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