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烈士,河北饶阳人,汉族,1980年9月考入天津市公安学校,1982年9月毕业分配到天津市公安局汉沽分局,历任民警、侦察员、副主任科员、分局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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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河北饶阳县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天津市公安学校

正文

198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1993年3月5日因病逝世。他先后三次被评为区、市局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市局评为青年干警精英大赛先进青年。1993年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