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1954年12月生,毕业于辽宁大学。系辽宁奉天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沈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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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954年12月

性别

男

个人履历

张凯律师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张凯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通各项律师业务,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态度严谨。尤其擅长办理各种刑事案件、民商纠纷和非诉讼业务等。如在为被告人鲁某某贪污案的二审、再审中,经过辩护律师大量细致工作,法院最终采纳了该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宣告了鲁某某无罪,维护了鲁某某的合法权益。在张某某抢劫、盗窃案中法院采纳了该律师意见,认定其自首成立,对被盗物品进行了重新估价,使本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张某某,最后只判了四年有期徒刑。类似案件还有多起。其代理的苏家屯区某村委会与沈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纠纷案,使当事人获赔偿上百万。还成功的代理了史某某不服延吉海关扣押财产案,使当事人的财产得以返还。近十年来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案件,均获得当事人的好评。张凯律师非常注意关心弱势群体,现担任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法律顾问,经常义务为残疾人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