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市二中院”、“上海二中院”、“沪二中院”,发文机关代字:沪二中)成立于1995年7月1日,位于上海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的一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依法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法院内设机构包括20个部门,包括立案庭、刑一庭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0个区县基层法院,包括杨浦、虹口、黄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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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区位

上海市静安区

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

邮政编码

200070

成立时间

1995年7月1日

法院简介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下辖杨浦、虹口、黄浦、静安、普陀、宝山、嘉定、青浦、崇明等9个区。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

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商事审判庭

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

执行局

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

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司法警察支队

司法行政装备处(信息管理处)

地理位置

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

所获荣誉

该院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被中纪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全国廉政文化建设联系点”,被上海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命名为第一批“上海市廉政文化示范点”,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民五庭、“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民一庭、“中国法官十杰”袁月全、“全国模范法官”王朝晖、“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平安英雄”乔蓓华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个人和集体。

主要职责

1、审理辖区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

2、依法办理指定管辖事项;与有关中级法院协调两地法院间管辖争议、执行争议的事项或请示市高级人民法院。

3、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7、承办应由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