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11年,刘强作为志愿者参与日本“3•11”大地震灾民心理疏导工作,并被当地称为“真正热爱日本及日本人的中国人”。2011年12月,刘强因日本政府拒绝在慰安妇问题上道歉,向日本靖国神社大门投掷火焰瓶,随后,其飞往韩国。2012年1月8日,因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火焰瓶而被拘留起诉,后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3年1月3日,韩国以不符《韩日罪犯引渡条约》为由,将刘强遣送回中国。
家庭背景
刘强1974年在上海出生,他的爷爷刘别生是老红军,曾担任新四军十六旅四十八团团长,1945年牺牲后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他的奶奶曾担任新四军副参谋长周子昆的军部机要。刘强从小由外婆李南英带大,1942年,外婆被日军抓到中国做慰安妇,之后便留在了中国。而刘强的外曾祖父李胜式在日占时期,由于坚持在首尔中学教授韩语,被日军监禁拷打致死。18岁时,刘强开始学习日语,他对待日本人一直坚持“两分法”,即恨而不怨,恨的是军国主义,但对当代日本人无怨。
个人经历
2005年,刘强第一次去日本,在东京游玩之时还去靖国神社门口唱了一首新四军军歌。2007年,刘强开始学习心理疗法,并拿到了心理治疗师的认证,随后,其在汶川地震时赴川援助。
2011年10月,刘强以“希望帮助日本大地震受灾民众”为由参与“3•11”大地震的救援工作,在当地,刘强以志愿者为福岛灾民进行心理疏导,被日媒称为“真正热爱日本及日本人的中国人”。志愿服务期间,刘强去往二战时日军第四师团61联队的驻地和歌山短训日文,他在接触中看到当地侵华日军的后代对那段历史的骄傲,争执之下激起了他心中的愤怒。
2011年12月18日,时任日本首相拒绝韩国政府提出的解决慰安妇问题的要求。刘强在听闻这则新闻之后,于12月26日向日本靖国神社大门投掷火焰瓶,随后,其飞往韩国。在韩期间。刘强探寻了外婆的故里木浦、大邱等地,还去往羁押过外曾祖父的首尔西大门监狱博物馆。在参观完后,刘强将4个燃烧瓶投入日本驻韩大使馆,随后,刘强被逮捕。2012年5月,刘强以“放火未遂罪”被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刑10个月。同时,日方以涉嫌靖国神社纵火为由要求将刘强引渡至日本,2013年1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拒绝了此要求,并将刘强当即释放。同年,刘强乘飞机回国,回国后刘强继续以“文艺演出”形式向日方抗议。
个人事件
事件简述
2011年12月26日,刘强因日方拒绝在慰安妇问题上道歉,向日本靖国神社大门投掷火焰瓶。2012年1月8日,刘强认为日本政府在对慰安妇等问题的处理上态度消极,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火焰瓶,随后被拘留,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2年5月,日方以刘强涉嫌靖国神社纵火为由要求引渡。
引渡审判
2012年11月29日,“刘强引渡日本案”在首尔高等地方法院举行首次庭审,该案由韩国四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世宗律师事务所负责辩护,刘强在接受庭审时表示,自己向靖国神社放火完全是出于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反人类罪行的抗议和示威。同时他还表示,鉴于日本对历史的错误认识,自己被引渡到日本后必将遭到不公正审判,因此希望能回到中国接受审判。对此,刘强的辩护律师表示,他在引渡到日本后可能遭受不公正审判等个人权益侵害,因此韩国法院应拒绝日本的引渡要求。而韩国检方人士却表示,日方提出的引渡依据是纵火犯,符合《韩日罪犯引渡条约》中引渡的条件。
2012年12月3日,韩国反日团体在位于首尔的高等法院外示威,要求韩当局拒绝日方引渡刘强的要求。2013年1月3日,韩国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进行判决,拒绝了日本的引渡要求。首尔高等法院刑事法庭表示,将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大韩民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随后,刘强获得释放,并主动出境前往中国。

事件结果
2013年1月,刘强返回中国,对此,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示“非常遗憾”,并称“将提出强烈抗议”。回国后,刘强继续以“文艺演出”形式在各种公开场所向日方抗议。此外,刘强还创立了“琉球历史研究会”,并将“为琉球争取独立”作为个人新目标。
个人目的
一种是给日本人看,让日本人看到中国人的自强反抗精神;一种是给中国人看,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唤起中国人的民族精神。
各方回应
时任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013年1月3日表示,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做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将于近日回国。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
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向韩方提出抗议。对韩国法院将其认定为不在引渡对象之列的政治犯表示不能接受,并称“日本与韩国之间签署有相关引渡协定,但韩方此次的做法完全无视有关规定。对此表示非常遗憾,将提出强烈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