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美术学类,修业年限为四年,艺术学学士。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绘画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绘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艺术学

专业类别

美术学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专业代码

130402

开设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

主要课程

水彩、人体速写、透视学等

就业方向

插画绘制、美术设计等

简介

绘画专业主要研究色彩、构图、素描、绘画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涉及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等,进行插图、漫画、壁画、装饰画等的创作和绘制。毕业后可从事插画绘制、美术设计等工作。

专业发展

绘画是传统与当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跨学科的领域,范围广阔。中国的绘画历史可以溯源到原始社会的新石器时代,距今至少有七千余年的历史,最初的中国绘画,是画在陶器、地面、和岩壁上的,渐而发展到画在墙壁、绢、和纸上。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倡导实施具有社会化教育的学校课堂制。于是具有较为完整意义的绘画艺术教育开始出现在艺术专业学校和专科学校里,这些艺术学校大多受到师范教育的影响,形成了中国早期艺术教育体系。1918年,北京美术学校的创办成为我国第一所国立专门艺术院校,我国自此逐渐形成 了近代学校美术课程的初期形态。

2012年9月14日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及《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12年)》中,将绘画专业设为新开设专业,专业类别为美术学类,专业代码为130402,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文化艺术素养、专门技艺、创新精神与创业意识,能在相关领域从事创作、研究、教学和应用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知识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本类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法技能知识,工具性知识以及与本类专业发展方向相关的交叉学科知识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法技能知识基础理论知识包括美术史、美学、美术批评、艺术理论、美术鉴赏等;专业技法技能知识包括造型学、色彩学、构图学、透视学、艺术人体解剖学、各美术创作专门领域的技法理论与实践训练等;工具性知识一定的外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知识;交叉学科知识与本专业类密切相关的文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管理学、人类学、政治学、心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绘画

课程体系

绘画专业课程体系属于美术学大类的课程体系,包含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人文素养通识类课程、基础理论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包含造型基础课程、技法与材料课程等。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授课内容

公共基础课程

文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管理学、人类学、政治学、心理学等

专业基础课程

美术史、美学、美术批评、艺术理论、美术鉴赏、造型学、色彩学、构图学、透视学、艺术人体解剖学等

专业方向课程

水彩、人体速写、透视学、素描表现、插画创作、油画肖像写生、色彩静物、油画基础技法、人物素描、版画技法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本专业实践教学分为实践课程(含实验室课程)和统一安排的实践教学时段,主要是通过学生写生、文化考察、社会釆风等方式,以个人的鲜活感受和独特视角获取艺术创作的灵感和素材。通过实践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安排,培养学生的上手能力、创新思维,提高创作水平,其课程考核也主要是检验学生创作作品的质量。

毕业写作

本专业毕业成绩应由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两部分组成,毕业创作占75%左右,毕业论文占25%左右。毕业创作可以在二、三年级创作训练的基础上进行,包括选题、中期检查、导师指导、毕业展览等环节,美术类专业毕业创作必须在具有创作经验的教师指导下,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立创作主题、媒介与形式,进行创作,完成作品,并参加毕业展览。毕业论文必须紧密联系学生自身创作实践,是对毕业创作的理论或应用的原创性陈述。毕业论文分三个部分:首先有针对性地概述创作动机及行为形成的渊源,如与他人纵向的承继与横向的影响等相关问题,与媒介和技术手段的关系等问题;其次阐述自身处理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最后总结解决问题的要点。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相关的写作需要在专业教师指导下,结合专业具体情况进行。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该专业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可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院校继续深造,研究生专业有美术、美术学、艺术设计、设计学等。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后可在出版社从事插画绘制、美术设计;在动漫、游戏类企业从事原画绘制、人物设计、CG绘制;或在艺术装饰类企业从事壁画绘制、装饰画绘制;还可报考北京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兰州铁路公安局等国家公务员单位。

师资队伍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本专业青年教师(指35岁以下的教师)中已经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25%;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95%均应给本科生上课,兼职或外聘教师比例不得超过专任教师数的30%;专业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

教学条件

专业所在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指标要求。专业规模配置相应比例的教室、实验室、工作室、展示空间、图书馆和资料室等,满足教学需求;有数字化信息资源和现代化教学、实验设备等,且运行良好。首先,实验室建设应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理顺实验教学工作与专业教学的关系,完善实验室管理体系,加强实验队伍建设,保证实验室有效开放;通过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其次,实践基地情况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完善,且与本专业类实践、实习课程目标相结合;具有明确的实践教学目的和大纲,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艺术创作、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活动。最后,教学经费包括教学经费来源、开支、专项等情况,本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和教学仪器设备维持费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生均经费等情况合理。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绘画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

天津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美术学院

上海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b]

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c]

以上信息来自阳光高考,仅部分院校,详细请参考阳光高考。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