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技术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电子信息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理学、工学学士学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电子科学与技术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电子科学与技术

英文名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专业类别

电子信息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理学、工学学士学位

专业代码

080702

开设院校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

主要课程

计算机基础技术系列课程、半导体物理等

就业方向

电子技术、电子工程等

简介

本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领域,特别是微电子与光电子电路、器件、集成电路的设计与制造技术领域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知识面,能够用系统的观点分析、综合和处理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开发、调测和工程应用的相关工作。也可进行各种电子材料、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系统、光电子系统的设计、制造和科技开发等工作等。

专业发展

电子科学与技术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无线电系相关专业,其中包含无线电技术、遥控遥测、电子线路和微波电路等。1984年11月,以遥控遥测专业为基础,成立了无人机研究所。经过几代人不懈努力,本学科在1965年招收了“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第一个研究生,1978年招收了文革后第一批研究生;1995年“电路与系统”二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获得博士后流动站,1997年被批准为陕西省重点学科。1998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将原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微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专业合并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为080606。2002年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通过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是国防重点学科、国防特色学科和陕西省重点学科,是中国“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05年获得“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和“物理电子学”开始招收研究生,2011年获批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航空电子综合技术”。2012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将原电子科学与技术和真空电子技术专业合并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变更为080702,属电子信息类专业。2020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80702,属电子信息类专业。至此,本学科已具有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完整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道德文化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身心健康,可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系统、设备和器件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知识要求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需要具有在电子信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开发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也要掌握电子信息类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理论、应用与开发能力;具有系统的与电子科学相关的工程实践或科研训练经历,了解生产工艺、设备与制造系统,了解电子信息工程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电子仪器仪表,初步具备设计与实施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决电子信息领域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可参与相关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维护。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基本的创新创业方法。

课程体系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分为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三部分。其中通识类知识一般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外语等,学科基础知识一般包括电路与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与应用等,专业知识一般包括光通信技术、光电子器件、天线与电波传播、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等。教学内容应满足教育部相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电子信息类本科专业的基本要求,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的人才培养定位调整提高相关教学要求。

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授课内容

通识类知识

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艺术等

学科基础知识

电路与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与应用、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波等

专业知识

光通信技术、光电子器件、天线与电波传播、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激光技术、红外技术、光纤技术、微电子器件、微电子机械系统、集成电路工艺、固态电子元器件、传感技术、电子材料、现代材料分析技术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本专业需要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及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实验实践活动。其中实验课程在电路类、信号类、计算机基础和应用类、电磁场类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必须包括一定数量的实验。其次课程设计至少完成两个有一定规模的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毕业写作

电子科学与技术工程专业须制定与毕业写作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并给予学生有效指导。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类培养目标要求,一般应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该专业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可进入长春理工大学、江苏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继续深造,研究生专业有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选择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电子技术研发工程师等单位就业,也可从事消费环境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体系建设等国家公务员单位。

师资队伍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专业生师比不高于25:1,专业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120名在校生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35岁以下专任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验教学须配备专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

教学条件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具有物理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完好、充足,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00元。然后有良好的设备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近5年年均更新仪器设备值不低于10%,现有仪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满足实验教学需求。并且在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实验提倡一人一组,特殊情况下每组不超过2人;综合实验、大型仪器实验每组不超过4人,以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及独立操作能力。实验室应提供开放服务,满足学生课内外学习要求,提高设备利用率。实验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资料齐全。实验室建设有长远建设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既要注重专业基础实验,又要注重新方向、新技术的发展,还要结合本专业特长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建设专业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管理、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有效利用、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北京

清华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天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

上海

复旦大学

上海电力大学

上海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建桥学院

重庆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大学

河北

华北理工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燕山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河南

郑州大学

洛阳理工学院

河南工程学院

黄淮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

郑州轻工业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郑州工商学院

郑州科技学院

山东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工商学院

潍坊学院

山东大学

青岛滨海学院

山西

晋中学院

运城学院

中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安徽

安徽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滁州学院

巢湖学院

安徽科技学院

安徽建筑大学

江西

九江学院

赣南师范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江苏

东南大学

河海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苏州城市学院

无锡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

徐州工程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常州大学

南通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盐城工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浙江

公安海警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

宁波工程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湖北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湖北大学

文华学院

湖南

湖南大学

湖南科技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

湖南工程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广东

暨南大学

深圳技术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深圳大学

肇庆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广西

梧州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广西大学

云南

云南大学

贵州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大学

四川

四川文理学院

成都工业学院

四川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成都师范学院

西昌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陕西

陕西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空军工程大学

西北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西安邮电大学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工程学院

东北石油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吉林

吉林大学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

辽宁

大连理工大学

鞍山师范学院

沈阳化工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东北大学

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海南

海南大学

福建

福州大学

三明学院

闽江学院

华侨大学

甘肃

兰州交通大学

宁夏

宁夏师范学院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

[b]

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c]

以上仅展示部分开设院校,不分先后顺序,数据来源于阳光高考、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