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专业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学科门类属于工学,专业类别建筑类,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工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风景园林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风景园林

英文名

landscape architecture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专业类别

建筑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或艺术学学士

专业代码

082803

开设院校

清华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农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等

主要课程

城市规划、园林树木学、城市规划设计等

就业方向

园林规划、园林建设、景区建设等

简介

风景园林专业主要研究风景园林规划、区域规划、植物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风景园林的规划建设、传统园林的保护修复等。毕业后可以从事公园绿地的规划,城市道路景观的设计,旅游开发区园林的建设,花卉草木的培育养护,颐和园、拙政园等古典园林的保护和修复等工作。

专业发展

建筑类学科发展历史悠久,在20世纪前的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建筑学曾经是统领性的代表学科。它以城镇物质环境为主要研究对象,以体型艺术和景致审美为基本的评判基准。工业革命和科技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学科的分化与重组,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先后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并与建筑学一起成为三足鼎立的人居环境主干学科。中国的建筑学本科专业教育开始于1927年的中央大学建筑系(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前身),1952年同济大学设立第一个城市规划本科专业,1951年北京农业大学和清华大学设立造园组,1956年北京林学院正式设立风景园林专业本科教育,2003年同济大学设立第一个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国家特设专业。在我国的学科分类中,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曾长期依托建筑学一级学科,学科发展受到一定制约。2012年,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学科各自相对独立,获得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风景园林专业与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共同构成三位一体的人居环境设计学科,是建筑学、城市规划、环境艺术、市政工程设计、动植物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综合学科,其宗旨是综合利用科学和艺术手段设计美好的室外生活环境。本专业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备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文化景观与遗产保护设计、绿地公园规划设计、园林古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在校期间,学生可获得园林绿地规划与设计、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及园林植物种植设计等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绘画技法、制图方法、风景园林表现技法、规划设计方法等方面的综合训练;具有运用所学艺术理论、设计理论,进行风景园林艺术设计及表达、园林施工与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

风景园林

知识要求

风景园林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风景园林保护、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风景园林的现场调查分析、空间规划设计、植物等材料应用、工程技术与建设管理、文字图纸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能在风景园林保护、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科研、投资和开发等相关部门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的知识和能力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与人文素质、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具有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文化艺术基本素养,并掌握一门外国语;了解本专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建筑学、城乡规划、生态、园艺、地质、土壤、水文、地理、计算机应用、社会、艺术、管理等学科专业知识,具备融会贯通多学科专业知识的能力;掌握风景园林现场调研、数据分析与图文表达的方法技术,具备识别分析风景园林现状问题的能力;掌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具有风景园林规划、园林与景观设计的基本实践能力;了解风景园林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能和选用原则,掌握工程测绘和工程制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风景园林植物的基本知识,具有植物应用的基本能力;了解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知识,具有从事风景园林遗产及各类自然与人文风景园林资源保护的基本能力;了解与风景园林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能力。

课程体系

风景园林专业专业课程体系主要由通识类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三部分组成。通识工具性知识需要基本掌握一门外语,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掌握基本的文献检索方法,掌握本学科相关的基本方法论,掌握可持续发展观念;熟悉一般的科技研究方法,熟悉科技写作。专业基础知识需要掌握工程制图的基本方法;熟悉建筑类专业艺术表现的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的现状与历史。专业知识需要掌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建筑设计、风景园林植物应用和风景园林工程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风景园林表现技法。熟悉风景园林遗产保护与管理、生态修复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风景园林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了解风景园林施工与组织管理,了解风景园林研究和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风景园林设计的基本技能和设计方法,具备空间想象和组织能力,能够提出针对不同环境类型的规划设计方案,熟悉建筑学、城乡规划的基本设计规划方法。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授课内容

通识类课程

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文献检索、体育、艺术等

基础类课程

建筑学概论、建筑设计初步、建筑工程制图、建筑艺术表现等

专业类课程

风景园林建筑设计、园林生态学、风景园林设计、园林综合studio、建筑初步、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园林植物基础、风景园林工程、中外城市建设史、城市规划与设计原理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分各类实验、实习、社会实践以及科研训练等多个领域和形式,应纳入整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发挥整体教育的功能。实践教学是建筑类专业教学中重要的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发现、归纳问题,利用现有条件解决问题,培养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关键环节;尤其是主要以案例式、个体辅导式教学展开的建筑类设计规划课程,其作用是理论、知识教学无法替代的,是建筑类专业教学的核心。通过实践教育,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增强建筑设计和表达能力、树立适当的创新意识、培养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毕业写作

毕业设计须制定与毕业设计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并给学生有效指导。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一般应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风景园林专业本科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深造。研究生专业有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学、园艺、林业、生态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等专业可供选择。

风景园林

就业方向

风景园林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园林、旅游类企业从事园林规划、园林建设、景区建设、景观设计。政府、事业单位可以从事园林保护,城市景观设计。

风景园林

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规划课程生师比不高于15:1,毕业设计(论文)生师比不高于10:1。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在编的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院系专职教师人数的20%,兼职教师的专业课授课学时不得超过20%,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教学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所占比例不低于20%,有研究生学历的不低于50%。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有实际经验的高级建筑师担任主要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具有本专业或密切相近专业,如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及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背景的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教学条件

教学设施

院校须具备相对独立的、集中的教学空间。其他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实验场地、实习场地等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基本要求。须按年级或班级配备专用、固定的设计教室,每位学生有专用的设计桌椅,并配有照明、插座、网络等设施。教室中有各小组讨论空间,设计教室使用面积须保证容纳每位学生可独立制图的相应设施。配备满足至少一个年级同时上课的多媒体教室;配备材料和构造实物示教场所。配备满足至少一个年级同时评图/模型的室内空间。实验室须配备建筑物理实验室、历史建筑保护技术实验室、视觉艺术美术教室、模型制作室、摄影室,有相对稳定的生产实习基地。建筑类专业实验室拥有能完成建筑类专业课必须开设的教学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实验项目开出率80%以上。视觉艺术美术教室满足建筑类专业至少一个年级同时上课的需要,模型制作室满足安全加工模型材料的要求,并配备基本模型材料加工的器械。实习基地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行业单位作为专业实习基地。

信息资源

教材及参考资料专业基础课程中2/3以上的课程应采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其余课程如无正式出版教材,应提供符合教学大纲的课程讲义;除教材和讲义之外,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应推荐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图书资料除了要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设置必备的图书资料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有关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等方面的专业图书5000册以上,有关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等方面的专业期刊不少于有齐全的现行建筑类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基本的工程设计参考资料。有一定数量的教学数据库(含音像、电子文献),可提供基本的网络检索。教学文档及管理通过手册或者网站等形式,提供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基本信息,选课指导,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教学基本信息,有齐全的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档案,并有专门的教学管理人员,有专门的教学文件、档案、学生作业的存放空间。

教学经费

各高校教学经费投入需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上年度年均收入的5%,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给出。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试行)》,该数不少于1200元。

开设院校

地址

开设院校

北京

清华大学

北京农学院

北京建筑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城市学院

天津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大学

上海

华东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重庆

重庆文理学院

重庆三峡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交通大学

西南大学

重庆大学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河北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

燕京理工学院

河北科技学院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河南

信阳农林学院

郑州大学

郑州师范学院

新乡学院

许昌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城建学院

商丘工学院

山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德州学院

山东建筑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潍坊理工学院

安徽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科技学院

安徽建筑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

安徽新华学院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

[b]

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c]

以上内容参考阳光高考开设院校部分院校,数据截止时间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