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该专业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宽厚的学科基础,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有人际关系的沟通、协调、合作能力和形成团队精神、实现工作目标的组织领导能力的相关人才。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从事实际管理工作以及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
专业发展
工商管理专业始建于1985年,具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制定标准。该标准是工商管理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设置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和依据。根据该标准制定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对其中的条目进行细化规定,但不应低于该标准相关要求,鼓励各院校高于该标准办学。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具有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及管理方法,具有国际视野、本土情怀、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沟通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等机构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 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需熟练掌握数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基础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系统掌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创业学等工商管理类专业理论知识与方法;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需选修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科学技术、语言文学、健康艺术、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

课程体系
工商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通选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实训课程、 实习、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商管理类专业需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与特色, 参照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专业必修课程与学分。同时,可以根据专业必修课程体系,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体系与学分修读要求,根据需要设置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修读,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项目 |
专业核心课程 | 管理学、战略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 理、市场营销学、创业学、公司治理、运营管理等 |
主要课程 | 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运筹学、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现代运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企业战略管理、技术经济学、现代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专业外语、财务管理、创新创业、工商税收、经济法等 |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各高校在课程体系中需要设置实践教学内容。本专业应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应根据培养目标组织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勤工助学、公益活动和创业实践等,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实践,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毕业写作
该专业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践性导向,体现该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鼓励学生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管理实验、创业模拟等多种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创新意义。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本专业研究生阶段可选择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等方向继续深造。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报考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农业农村部等国家公务员单位,也可在各级政府机关或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以及在有关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师资队
各高校应建立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有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经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主干课程主讲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课程任课教师不少于10人,应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承担部分教学任务,鼓励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授课或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应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学习和成长提供有效指导,并能带领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

教学条件
开设本专业的学校需要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专业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固定资产总额应不低于200万元或生均1万元,实验室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或生均1平方米,为每位学生提供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入条件。建立稳定的校内和校外实习基地,每100名学生至少建设2个实习基地。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管理者参与教学和指导。
开设院校
地区 | 开设院校 |
北京 | 中国人民大学 | 清华大学 | 北方工业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 |
北京联合大学 | 北京城市学院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甘肃 | 甘肃政法大学 | 河西学院 | 兰州财经大学 | 兰州工商学院 |
广东 |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 东莞城市学院 |
广东财经大学 | 广东东软学院 | 广东工业大学 | 广东海洋大学 |
广西 | 广西财经学院 | 广西大学 | 广西科技大学 | 广西民族大学 |
贵州 | 贵阳信息科技学院 | 贵州财经大学 | 贵州大学 | 贵州民族大学 |
海南 | 海南大学 | 三亚学院 | | |
黑龙江 | 东北林业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东北石油大学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哈尔滨华德学院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黑龙江财经学院 |
安徽 | 安徽财经大学 | 安徽大学 | 安徽工程大学 | 安徽工业大学 |
福建 | 福建工程学院 | 福建农林大学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 福建师范大学 |
河北 | 保定理工学院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 沧州交通学院 | 防灾科技学院 |
河北地质大学 |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 河北工程大学 |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
河南 | 安阳工学院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河南大学 | 河南工业大学 |
洛阳理工学院 | 洛阳师范学院 | 南阳理工学院 | 南阳师范学院 |
湖北 | 长江大学 |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 汉口学院 | 黄冈师范学院 |
武昌理工学院 | 武汉城市学院 | 武汉大学 | 武汉纺织大学 |
湖南 | 长沙理工大学 | 长沙医学院 | 湖南城市学院 | 湖南大学 |
江苏 | 常州大学 | 常州工学院 | 东南大学 | 河海大学 |
江南大学 | 江苏大学 | 江苏海洋大学 | 江苏科技大学 |
江西 | 赣南科技学院 | 江西财经大学 | 江西科技学院 | 江西理工大学 |
吉林 | 北华大学 | 长春财经学院 | 长春大学 | 长春工程学院 |
辽宁 | 渤海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大连交通大学 | 大连科技学院 |
沈阳大学 | 沈阳工学院 | 沈阳工业大学 | 沈阳化工大学 |
内蒙古 | 呼伦贝尔学院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内蒙古大学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宁夏 | 北方民族大学 | 宁夏大学 |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 银川科技学院 |
青海 | 青海大学 |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 青海民族大学 | |
上海 | 东华大学 | 复旦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山东 | 德州学院 |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 济南大学 | 聊城大学 |
山西 | 山西财经大学 |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 山西大同大学 | 山西大学 |
陕西 | 宝鸡文理学院 | 长安大学 | 陕西科技大学 |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
四川 | 成都大学 | 成都理工大学 |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 成都文理学院 |
天津 | 河北工业大学 |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 南开大学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
新疆 | 昌吉学院 | 石河子大学 | 塔里木大学 | 新疆财经大学 |
西藏 | 西藏大学 | 西藏民族大学 | | |
云南 | 楚雄师范学院 | 红河学院 | 昆明城市学院 | 昆明理工大学 |
浙江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 嘉兴南湖学院 | 嘉兴学院 |
浙江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 浙江工业大学 |
重庆 | 西南大学 | 西南政法大学 |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 重庆大学 |
参考资料
注释
[a]专业核心课程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下),主要课程来源于阳光高考华北理工大学,截止日期2023年5月11日。
[b]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c]以上信息来源于阳光高考,仅部分院校,详细参考阳光高考官网。数据截至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