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康(Naw Kham;1969年—2013年3月1日),男,缅甸籍掸族人,金三角地区毒枭,特大武装贩毒团伙“糯康犯罪集团”主犯。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糯康的:人物生平、相关事件、审判结果、相关影响、人物关系等介绍

中文名

糯康

外文名

Naw Kham

别名

诺坎、佬坎

国籍

缅甸

性别

男

语言

缅甸语

出生地

缅甸 腊戌

出生国家

缅甸

出生日期

1969年

去世日期

2013年3月1日

去世地

云南省昆明市

信仰

佛教

民族

掸族

涉案情况

湄公河惨案

获刑情况

死刑

职业

毒枭

简介

原泰缅边境地方武装坤沙部下,2008年以来,糯康集团涉嫌针对中国籍船只和公民实施抢劫、枪击达28起,致伤3人,致死16人。是2011年金三角中国船员遇袭案的主谋之一。

2012年4月25日晚,糯康在老挝境内被逮捕,并于5月10日引渡至中国。9月20日上午9时30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糯康等六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判处糯康死刑。2013年3月1日,糯康和另外三名同伙(桑康·乍萨、依莱和扎西卡)一起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了注射死刑。

人物生平

糯康出生在缅甸的腊戍,掸族人。他曾是缅甸毒枭坤沙的手下。1996年坤沙投降后,有些部队没有投降,其中一支部队被一个叫做约色的军官带领,糯康就是从约色的部队里出来的。糯康收编坤沙武装残余人员,形成多达100余人团伙。从1996年到2006年,糯康的老巢在缅甸大其力地区。糯康在大本营里制造冰毒。2006年1月10日,糯康老巢被抄,警方缴获了大量的冰毒和制毒设备,还有150件武器和不少弹药。2007年,他重新整合了自己的武装力量,成了悍匪。他向来往的毒贩收取保护费,每公斤海洛因收5000泰铢,每片冰毒收2.5到3泰铢。糯康曾经在2010年杀了多名缅甸大其力的缉毒警察,直接把尸体扔到河里。在中、老、缅、泰四国联合巡航后,糯康让手下用火箭筒来攻击巡逻船。

糯康的经济实力很强,他不但控制了金三角地区每年价值上亿的毒品生意,还兼顾绑架勒索。据当地人士介绍,一些部落首领的子女经常会成为糯康的目标,这些人要支付的赎金往往是数百万美元。另据媒体报道,糯康还从事人口贩卖生意,这一行为也会为他每年带来上千万美元的收入。

仅2008年以来,糯康集团涉嫌针对中国籍船只和公民实施抢劫、枪击就达28起,致伤3人,致死16人。

2011年10月5日,中国船员在湄公河金三角泰国水域被袭击杀害。中国警方派人前往缅甸、老挝、泰国,联合当地警方调查,断定此事系糯康集团所为。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四国在湄公河联合查缉,对糯康进行围捕。2012年4月25日晚上,糯康在老挝境内被逮捕,并于5月10日引渡至中国。

糯康

2012年9月20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糯康(缅甸人)、桑康·乍萨(泰国人)、依莱(无国籍)、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 、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公开开庭审理。11月6日,糯康在昆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3月1日下午15时左右,糯康与桑康、 依莱、 扎西卡一起,在昆明被法警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糯康临刑前曾自白道:“我希望子女不要像我一样,要好好读书生活工作”。

糯康

相关事件

武装集团

2006年1月10日,当时的缅甸军政府突然采取 “成功行动”,对糯康在大其力的仓库和工厂进行大扫荡,缴获150件武器,以及一条安非他命药丸的生产线。然而糯康因为一些人员的“通风报信”而安然逃脱。

2008年2月25日,糯康武装贩毒集团在老挝“老岳哥”附近水域公然开枪扫射我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外出工作的水上公安分局巡逻快艇,造成我2名民警和1名船员受重伤。

2009年2月18日,我“宏源3号”、“中油1号”、“富江3号”、“盛达号”等4艘船舶在从泰国清盛码头承载货物返回途中,至孟喜岛处先后遭该团伙枪击,造成我1名船员死亡、大量船只受损。

2011年3月,佤邦领导人的外甥遭到了糯康的绑架,支付190万美元赎金后才获释。

2011年4月3日,糯康团伙在湄公河水域金木棉附近武装劫持我“中油1号”、“渝西3号”、“正鑫号”3艘货船及船员29名,其中中国籍17名,缅甸籍12名。

2011年4月,他又绑架了13名在金三角经济开发区赌场的中国人,在拿到830万美元赎金后放人。

2011年5月2日,在湄公河距离金三角经济特区上游约50公里处水域,中、老双方各1人遭该团伙枪杀。

2011年8月23日,糯康团伙在湄公河流域三颗石附近武装拦截旅游客船“金孔雀1号”(载24人,其中游客17人、船员7人),抢劫游客相机、金项链等财物价值8万余元。 

湄公河案

制造血案

2011年10月5日,湄公河“金三角”,泰国清盛港。“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商船,共搭载了13名中国船员,据目击者回忆,两船靠近岸边掉头停靠后,船上枪声响起,随后,离船不远的泰国军人用机枪、冲锋枪、步枪向两船扫射。枪声过后,泰国军人首先登船。泰国媒体随后发布的消息令人惊诧——查获两条武装贩毒的中国船只,船上有枪支、毒品,在扣押船只时发现船上有武装人员并发生交火,中国船员被击毙后掉落水中。案发第二天起,中国船员的遗体陆续被打捞出水面,死状惨不忍睹:有的被蒙眼堵嘴,有的被捆手捆脚,身中数弹甚至十几弹。

糯康

追凶伏法

经过调查,泰国警方认定,金三角毒枭糯康,与事件脱不了关系。泰国方面随后悬赏200万泰铢,约合6.4万美元,通缉糯康。根据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此案被劫船只在中国注册、悬挂中国国旗,受害人是中国公民,因此中国对案件拥有管辖权。同时根据抓获到的糯康同伙岩相宰招供,确定10·5案件就是糯康集团所为。2011年10月30日,应中方倡导,泰国副总理哥威、老挝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当斋、缅甸内政部部长哥哥抵京参加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31日,四国一致同意建立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交流情报信息、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整治治安突出问题、联合打击跨国犯罪。同时泰方公开澄清了中国船员的冤情。哥威说:“初步调查结果显示,遇害的中国船员都是从事正常生计的人,并没有参与非法活动。”

12月13日,在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框架下,中国警方与相关国家警方联合成功抓获依莱。依莱交代,湄公河案正是糯康等人与泰国不法军人相互勾结并策划实施,依莱本人也参与其中并担任重要角色。

2012年4月25日糯康于老挝波乔省敦棚县孟莫码头被抓获。在此之前,桑康在2012年4月21日被抓获。2012年5月10日,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国。

糯康

审讯过程

2012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公开开庭审理。

当庭否认

“糯康”犯罪集团的首领,湄公河“10·5”惨案主犯糯康,在公诉机关铁证面前,却对核心问题不予正面回答,极力为自己经犯下的罪行狡辩。

9月20日上午庭审的问答时间持续了3个多小时,最先接受讯问的是糯康,而在回答公诉人的讯问时,糯康却突然对策划、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等罪行矢口否认。

公诉人:“2011年的10月5日,你有没有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中国船上放置毒品的犯罪事实?”

糯康翻译:“他说他没有跟他们去,他们自己做主去的。”

公诉人:“你有没有指挥、策划、参与,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糯康翻译:“没有。”

手下招供

面对糯康的否认,在随后的法庭询问中,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在对集团的二号人物桑康的询问中,桑康直接指认是糯康指使他们实施的“10·5”惨案。

公诉人:“在组织里面是谁决定要作案的?”

桑康翻译:“糯康,是糯康。”

公诉人李凌称,糯康的当庭狡辩,将会影响对他的判决。对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人,在量刑环节会予以酌情从轻处理。反之本身参与了罪行,非常庄严的法庭审理过程当中,还否认自己的罪行,这种翻供行为,实际上在量刑过程当中也是要考虑的。

证人作证

根据我国与泰国、老挝有关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依法传唤了泰国、老挝十三名证人出庭作证,证实了糯康犯罪集团的相关犯罪事实。  泰国证人当庭证实了泰国军人枪击中国船只及抛尸的情况,并证明共有5种枪型13支枪向船员射击过,“有的枪支分别射击过不同的被害人,有的被害人被不同枪支射击过。”

为保护证人安全,法庭对证人依法采取了以不公开方式核实证人身份、隐去姓名、专门设立证人室、模糊影像等多种保护措施。

当堂认罪

面对公诉人指控,糯康等被告人当庭悔过。

“我认罪了……请求死者家属和中国政府在量刑上给予我从轻处理。”糯康在作最后陈述时双手合十,满脸忏悔。 当天,法庭还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糯康称,“愿意赔偿,我有300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600万元)。”桑康、依莱等5名被告人则称愿意赔偿,但没有赔偿能力。 

辩护及旁听

中级法庭注重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告知其有权聘请辩护人,并为六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辩护律师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卷宗、交换证据、参与庭审并发表质证意见、辩护意见,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庭以现场翻译和同声传译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使用其通晓的语言参与诉讼,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被害人的部分亲友,老挝、泰国等国驻华领事馆官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三百余人旁听了宣判。

审判结果

一审宣判

根据我国与泰国、老挝有关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昆明中院依法传唤了泰国、老挝等13名证人出庭作证,证实了糯康犯罪集团的相关犯罪事实。2011年9月底至10月初,糯康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等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船上放置毒品栽赃陷害船员。10月5日晨,糯康集团成员在湄公河持枪劫持中国船只“玉兴8号”“华平号”,捆绑控制13名船员,并将事先准备的八万余克毒品甲基苯丙胺放置在船上,又押运两船继续前行停靠。

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参与武装劫船,扎西卡等人向船员开枪后驾乘快艇逃离。按照事先约定,在岸边等候的泰国不法军人向两艘中国船只开枪射击,并将中国船员尸体抛入湄公河

2012年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糯康等被告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 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西卡死刑; 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以劫持船只罪判处被告人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判决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

糯康

一审上诉

一审判决送达后,糯康等6名被告人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赔偿问题也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过程

2012年12月20日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糯康首当其冲全盘翻供,对2011年10月5日和2011年4月2日两起犯罪事实的指控矢口否认,一口咬定自己“没做过”,也没有指使手下去做:“是他们(手下)去做的,我并不知道,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我没有安排他们去做。”糯康最后甚至否认自己是组织首领,连自己是“老大”都不承认,最后检察员称“鉴于糯康不如实陈述,不再发问”。

其余被告人在庭上也极力为自己辩解,桑康·扎萨和依莱否认自己是组织的首要分子,绑架、枪杀中国船员的事情他们没有参与策划;扎西卡、扎波称,10月5日枪杀中国船员那起事件中,他们开枪是被逼无奈,而扎拖波则称自己只是集团中的“小马仔”,10月5日那天,他被叫去在快艇上巡逻放哨,并未做绑架、枪杀中国船员的事情。

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法院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对各被告人的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6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当日的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糯康等6名上诉人作了最后陈述。二审法庭依旧采取现场翻译与同声传译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糯康等人在庭审中使用其通晓的语言参与诉讼。本案将择期宣判。

二审宣判与行刑

2012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糯康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2013年2月24日,昆明市中院依法向糯康送达最高院死刑复核裁定书。

2013年3月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照执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下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法院采用注射方式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

民事赔偿

案件一审宣判中,法院同时判决该案的6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这600万元来自糯康的赔偿。而他本人在一审开庭时就当庭表示,他还有一些钱,能够做出赔偿,希望得到宽大处理。杨晓萍法官介绍,部分附带民事原告人对赔偿数额不满意,一审宣判后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严格按照法律作出,因此维持了原判,现在二审判决已经生效,法院将着手附带民事部分的执行。

相关影响

安全机制

湄公河案发生后,中、老、缅、泰关四国共同发表了《关于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依据该联合声明,中、老、缅、泰四国警方在较短时间内查明了案件事实,及时抓获、移交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了糯康犯罪集团。

在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框架下建立了联合巡逻执法、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等相互合作的长效机制,有效维护了湄公河流域航行安全秩序,切实保护了船舶、人员的安全。在2013年4月20日至6月20日,中老缅泰联合扫毒行动已破获“3·19”“4·22”等涉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案件1037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300余名,缴获各类毒品共计3.9吨、易制毒化学品78.7吨以及枪支29支、子弹797发。此次行动对湄公河流域的贩毒活动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该区域毒品犯罪活动高发态势得到有力遏制,大宗毒品案件呈大幅下降趋势,大宗毒品供应出现明显不足,中方、泰方境内的毒品价格已开始持续攀升。

相关影视

播出时间

名称

影视类型

导演

2013年3月1日

诛枭

特别节目

不详

2014年07月15日

湄公河大案

电视剧

安战军

2016年09月30日

湄公河行动

电影

林超贤

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