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检测标准——2013年2月28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称PM2.5拟正式命名为“细颗粒物”。粉尘(TSP);飘尘(PM10);微尘(PM2.5);霾尘(PM1)PM2.5的中文名字在2013年4月19日尘埃落定了——“细颗粒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执行PM2.5一级标准。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特定工业区执行PM2.5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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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PM2.5检测标准

类型

监测指标

时间

2012年2月29日

公布时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2年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

内容要求

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根据安排,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将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将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