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男,曾任三门峡松辽水利委员会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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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

2015年8月,李明(副局级)为其女儿操办婚事,违规收受松辽委部分职工礼金共2.71万元。经水利部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李明行政记大过处分。涉及党纪处分商吉林省纪委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