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药学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药事管理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药事管理

英文名

pharmacy administration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医学类

专业类别

药学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学士

专业代码

100704T

开设院校

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

主要课程

临床医学概论、基础医学概论等

就业方向

药品监督管理、药品价格管理等

简介

药事管理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主要研究药学、管理学、药事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药事活动的基本规律、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等,进行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学生毕业后可从事药品监督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卫生行政管理、医药卫生监察等相关工作。

专业发展

药事管理学是20世纪80年代初在我国兴起的一门介于药学、法学与管理学之间的新兴边缘。1988年,李超进等编著了《药事管理学》,概述了药学事业管理发展历史和现代管理科学基本理论,介绍了国外相关情况。此事引起教育界重视,华西医科大学率先开始讲授药事管理学,后各药学院校纷纷效仿。总的来说,药事管理学是随着我国医药事业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并在之后的日子里会随着医药事业的进步而壮大。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比较全面的药学、管理学、法学基础知识,并具备药品研制、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管理和监督的能力,能够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能适应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医药企业管理、医院药房和社会零售药店管理等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知识要求

本专业需掌握与药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医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受到各学科实验技能、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药物研发、生产、流通、管理、质量控制和药学服务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了解药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熟悉药事法规、政策,熟练应用1门外语。

课程体系

药事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分为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三部分。其中通识类知识一般包括文社会科学、外语等,学科基础知识一般包括管理学、经济法、民法等,专业知识一般包括中国药事法规、国际药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教学内容应满足教育部相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药学类本科专业的基本要求,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的人才培养定位调整提高相关教学要求。

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授课内容

通识类知识

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体育、艺术等

学科基础知识

管理学、经济法、民法、化学药物、生化药物、生药学

专业知识

中国药事法规、国际药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行政法、临床医学概论、药理学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本专业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训、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等。化学类、生物学类、药学类课程的实验课总学时不少于100学时,医药企业实训和药房实训总学时不少于32学时。

毕业写作

本专业毕业写作的时间不少于16周。毕业写作选题应符合医药行业人才能力素质目标要求,并结合药学科研与药品生产的实际问题;综述不能作为毕业论文选题。保证一人一题,使学生能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实验性论文选题占本专业全部论文选题的比例不低于90%。所有学生均须通过答辩获得毕业论文成绩。答辩程序规范。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该专业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可进入国内外知名院校继续深造,研究生专业有药学、药学、法律(非法学)、企业管理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药品监督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卫生行政管理、医药卫生监察等相关工作。

师资队伍

应有具备药学类学历教育背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学术造诣较高的药学类专业负责人。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中80%以上必须具备药学类学历教育背景。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3门课程每门至少有1名具有药学类学历教育背景及高级职称的课程负责人,药理学课程至少有1名具有医学或药学学历教育背景及高级职称的课程负责人。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兼职担任专业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授课或指导教师。

教学条件

本专业需为教学提供足够数量和功能的教室、自习室、实验室以及各类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课内外活动提供充足的设施保障。在制度和经费上保证实验室对本科生开放。药学类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的医学院校的合格标准执行。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江苏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中国药科大学

药事管理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

辽宁

辽宁何氏医学院

辽宁何氏医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北京

北京中医药大学

广东

广东药科大学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下.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b]

以上仅展示部分开设院校,不分先后顺序,数据来源:阳光高考、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