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女,生于1955年7月,内蒙通辽人,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李洁的:人物经历、研究方向、主要贡献等介绍

中文名

李洁

出生日期

1955年7月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性别

女

出生地

内蒙通辽

民族

汉

毕业院校

吉林大学

最高学位

博士

职业

教师

职位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职称

教授

人物经历

198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82年吉林大学法学院工作,1989年聘讲师,1994年聘副教授;2000年聘教授,2001年聘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刑事法学。

主要贡献

教材

1、《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主要论文

1、《中国有权刑法司法解释模式评判与重构》,《中国刑法年会文集》(文集),2003年9月版;

2、《论罪名间法定刑之平衡》,《刑法论丛》(文集),2003年9月版;

3、《中日刑事违法行为类型与其他违法类型关系之比较研究》,《环球法律评论》,2003年第4期;

4、《中日受贿罪立法比较——兼论论我国受贿罪的立法完善》,《比较法在中国》(文集),2003年第3期;

5、《受贿罪法条解释与评析》,《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6、《论罪名间法定刑之平衡》,《刑法评论》(第1卷),2002年11月版;

7、《贪污罪犯罪主体研究》,《刑法热点疑难问题探讨(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8、《慎重修改刑法论》,《刑事法评论》(第11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版;

9、《罪刑法定之明确性要求的立法实现》,《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

10、《刑法中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后果并列与分别规定之利弊分析》,《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

11、《中日涉罪轻微行为处理模式比较研究》,《法律科学》,2002年第2期;

12、《论一般没收财产刑应予废止》,《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2期;

13、《不同罪刑阶段与刑法定模式研究》,《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

14、《罚金刑的数额规定研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年第1期;

15、《法律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理论》(出处),200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