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剑池涉嫌间谍罪案是重庆直辖以来审理的首例间谍案,因涉及国家机密,本案不公开审理。回国后,许多次通过电话与台湾情报组织的人员联系,向对方报告搜集文件、情报的情况,并将相关内容传真给台湾情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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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许剑池

性别

出生日期

1958年1月

籍贯

江苏无锡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介

许剑池,男,一九五八年一月生,江苏无锡人。住重庆市荣昌县宏扬小区3栋2单元7-2号。1984年曾因特务罪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2年1月7日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许仍从事间谍活动。

据《重庆晨报》报道,一九九二年以来,许剑池多次出境与台湾间谍机关联系,他参加了台湾间谍组织,接受培训,领取任务和间谍活动经费,按照台湾间谍机关的要求,竭力拉拢重庆政府工作人员,大肆搜集有关政治、军事情报,报送给台湾。许还在台湾间谍机关的授意下,对某重要单位进行渗透破坏。

重庆市国家安全机关在获取确凿证据后,一举破获此案。2003年8月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以间谍罪和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许剑池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罪行

许剑池涉嫌间谍罪案是重庆直辖以来审理的首例间谍案,因涉及国家机密,本案不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有二:一是许接受台湾情报组织的任务搜集我党政军情报;二是许为境外其他组织收买国家秘密文件。检察机关认为,许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和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

1996年11月至1997年12月,许以旅游为名,3次前往泰国,通过台湾官方机构台湾驻泰国台北经济贸易办事处和在香港的台北文化中心,与台湾情报组织取得了联系。1999年10月至2002年7月,许剑池又根据台湾情报组织的安排,3次赶赴泰国,与该组织派来的人员会面,接受了台湾情报组织布置的搜集我党政军机密文件、国家安全机关档案资料和刺探我第十三集团军军事情报等任务,同时接受了逃避我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培训,并领取活动经费5000美元。

2002年7月,许剑池认识了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马街中学的英语教师胡某,在得知胡的丈夫是我东海舰队524舰上的志愿兵后,许以帮助其夫提干为名,多次要胡向其夫打听我东海舰队的组成、指挥官姓名、调动部署等军事机密,并将获得的情报报告给台湾情报组织。

2002年7月,许剑池在泰国曼谷通过当地一名华人导游严某,得到了美国驻泰国大使馆的电话号码。回国后,许又多次通过电话和传真与美国驻泰国大使馆联系,表示要向对方出卖我国的机密文件,并约定在泰国当面交易。2002年10月15日18时许,许在荣昌县红枫茶楼向荣昌县机要员李某收买文件时,被重庆市国安局当场抓获,并缴获一份绝密级和两份机密级国家秘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