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工商管理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财务管理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财务管理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管理学

专业类别

工商管理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专业代码

120204

开设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

主要课程

管理统计学、税收学等

就业方向

会计员、出纳员等

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具有扎实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适应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与证券机构以及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毕业后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专业发展

财务管理专业的发展史上是漫长的。大致从新中国成立开始到上世纪70年代末,大概有那么30年的时间,财务与会计并没有那么显著的分离,也就是这里所说的财会一体。经历了近30年的财会一体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企业的经营目标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随着市场经济得到确立,企业更多的关注于自身的经营结果,也就是怎么赚钱的事情。在这个背景下,财务组织发生了变化,一个典型的特征是在80年代的十年中,财务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被分离了出来,而企业中也逐渐完成了财务管理部和会计部的分设。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具有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及管理方法,具有国际视野、本土情怀、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沟通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等机构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财务管理

知识要求

本专业基础性知识中学生须熟练掌握数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基础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专业性知识中学生须系统掌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创业学等工商管理类专业理论知识与方法,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通识性知识中学生须选修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科学技术、语言文学、健康艺术、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

财务管理

课程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通选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实训课程。

财务管理

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授课内容

理论教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通选课程

实践教学

实训课程

参考文献

实践教学

财务管理专业须在课程体系中设置实践教学内容,本学科各专业应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践教学学分应不低于总学分的15%。

财务管理

毕业写作

财务管理专业应加强毕业论文的实践性导向,体现工商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鼓励学生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管理实验、创业模拟等多种形式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创新意义。

财务管理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财务管理本科专业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深造。研究生专业有金融、审计、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非法学)等。

财务管理

就业方向

企业方向,学生可选择会计/会计师、公务员、财务分析经理/主管、事业单位人员、出纳员、财务助理等。

财务管理

师资队伍

财务管理专业应建立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有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经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主干课程主讲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课程任课教师不少于10人。应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承担部分教学任务,鼓励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授课或指导教师。

财务管理

教学条件

财务管理专业的学校需要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专业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固定资产总额应不低于200万元或生均1万元,实验室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或生均1平方米,为每位学生提供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入条件。需要建立稳定的校内和校外实习基地,每100名学生至少建设2个实习基地。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管理者参与教学和指导。

财务管理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天津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上海

复旦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电机学院

重庆

重庆文理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

长江师范学院

重庆理工大学

河北

衡水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张家口学院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河南

安阳师范学院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信阳农林学院

山东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山东管理学院

山西

吕梁学院

山西工学院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忻州师范学院

安徽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池州学院

蚌埠学院

江西

宜春学院

赣东学院

景德镇学院

萍乡学院

江苏

南京大学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泰州学院

无锡学院

浙江

嘉兴南湖学院

温州理工学院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丽水学院

湖北

武汉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

湖南

中南大学

长沙师范学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广东

广东白云学院

广东科技学院

东莞城市学院

广州华立学院

广西

广西外国语学院

桂林学院

南宁理工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云南

云南大学

西南林业大学

昆明学院

滇西应用技术大学

四川

成都东软学院

四川传媒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西安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西安思源学院

西安翻译学院

青海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大学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宁夏

北方民族大学

银川科技学院

宁夏理工学院

银川能源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黑龙江工业学院

哈尔滨金融学院

吉林

吉林大学

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工商学院

白城师范学院

辽宁

辽宁理工学院

大连财经学院

沈阳城市学院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西藏

西藏民族大学

西藏大学

新疆

喀什大学

石河子大学

昌吉学院

新疆财经大学

内蒙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海南

琼台师范学院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三亚学院

海口经济学院

福建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甘肃

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兰州文理学院

兰州工业学院

财务管理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册)。

[b]

以上仅展示部分开设院校,不分先后顺序,数据来源于阳光高考、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