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原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分管科研条件与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联系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 2014年因严重违纪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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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文名

张明

隶属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

2014年6月13日

人物简介

张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原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分管科研条件与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联系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2014年因严重违纪被免职

张明

人物事件

2014年3月,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南粤清风网”消息,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张明同志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6月13日晚广东省纪委通报,该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张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通报,近日,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张明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经查,张明在担任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广东科学中心筹建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通报称,张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张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2015年7月6日上午,惠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广东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张明涉嫌受贿罪一案。该案经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惠州中院审理。

根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张明共涉及两单受贿案件,总额177万元。

庭审期间,张明对检察院关于其受贿150万元的指控认罪。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请求减轻或从轻处罚;并认为购房少缴27万元购房款是享受优惠价而非受贿。

法庭对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