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是一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是南京市”1.6“持枪抢劫杀人案、长沙市“2011628”持枪抢劫案、“20101025”持枪抢劫杀人案、“20091204”持枪抢劫杀人案、“20091014”持枪杀人案、重庆市“8.10”持枪抢劫杀人案、“2005516”持枪抢劫杀人案、“2004422”持枪抢劫杀人案并案而成的系列案件。警方侦查确认,案犯系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人周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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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

发生时间

2004年4月22日至2012年8月14日

发生地点

南京市、长沙市、重庆市

主要人物

周克华

结果

案犯抢劫现金48.5万元、自动步枪一支和笔记本1台,致10死6伤。案犯周克华被击毙。

简介

2004年至2012年,周克华流窜江苏、湖南、重庆等地,持枪作案10起,抢劫现金48.5万元、81-1自动步枪一支和笔记本1台,致10死6伤。2012年8月10日,公安部发布《公安部通缉令(A 级)周克华》。2012年8月14日6时50分,案犯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被公安民警击毙。

案犯信息

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

周克华(1970年2月6日-2012年8月14日),男,汉族,初中文化,身高约1.67米,中等身材,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唐村平上组人,时称“第一悍匪”。

案犯经历

20世纪60年代,周克华的父亲周正喜在被下放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唐村改造期间,与村内离异妇女陈世珍结婚生下周克华。周正喜夫妇常年吵架,在此环境中,周克华逐渐长大。周克华性格内向,少有朋友,很少说话。成绩差,喜好武侠和侦探类书籍。15岁时,周克华中考失利,参军也落选,便出门打工。

1986年3月,周克华因调戏妇女被治安拘留14日。1991年9月,周克华在沙坪坝盗取猎枪一支。

1993年3月20日至1995年2月20日,周克华持盗窃的猎枪流窜至湖北武汉,被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抓获,在汉南劳教所接受劳教。曾与周克华一同外出打工的村民称,这次因枪入狱,让周克华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

1995年,周克华经堂兄介绍,在重庆火车站附近从事装卸集装箱的工作。次年,周克华与徐姓女子结婚,并生下一个儿子。周克华继续在火车站附近做搬运工,期间还学会了开车。其堂兄到成都做客运生意后,周克华转行做了中巴客车的司机。因超载事故,周克华被扣了车,丢了工作。不久后,妻子也与他离婚。

1997年夏,周克华在云南边境购买了一支五四式手枪。1998年秋至2000年,周克华在重庆东站集装箱公司从事搬运工和叉车司机工作。

2004年以前,周克华曾在缅甸参加过雇佣军。同年4月结识了张贵英,并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2005年10月,周克华在云南曲靖宣威火车站被查获“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6发。经审判后,周克华因非法持有枪支,被昆明铁路法院判刑3年,至2008年4月出狱。

系列案件内容

枪杀取款女职员

2004年4月22日12时左右,重庆某企业两名女职员,在江北区红旗河沟的工商银行五黄路分理处取款后,遭到周克华持枪抢劫。周克华开枪打死1人、打伤1人后逃逸,并抢走现金7万元,

枪杀取款夫妻

2005年5月16日9时30分,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一牛肉面馆前,周克华和另一名嫌犯向从银行出来的一对夫妻开枪射击后抢走皮包,枪声惊动一过路男子,两人又向该男子射击。造成两死一伤后,两人逃离现场。

袭击哨兵并抢枪

2009年3月19日19时42分,一蒙面歹徒(周克华)持枪袭击了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的某驻渝部队营房,致1名哨兵死亡,随后抢走步枪一支。重庆警方将此案列入反恐打击范畴,并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

枪杀中年男子

2009年10月14日13时55分许,周克华在长沙市天心区南郊公园一个叫“黑松口”的山上上坡处,用自制手枪将受害人李某杀死后潜逃。警方认为,周克华在山坡上试枪,被李某撞见,便开枪杀人灭口。

枪杀取款男子

2009年12月4日上午9时46分许,周克华到达长沙天心区芙蓉南路新姚路口附近的农业银行门前四处徘徊寻找目标。11时26分左右,受害人在银行取钱后,准备上车时,周克华开枪打死受害人,抢走现金4.5万元后逃离现场。

枪杀经贸公司老板

2010年10月25日上午8时20分许,在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220号门面处,一经贸公司负责人肖某在附近停车后走向门面门口时,周克华向其开枪射击,肖某中枪后面部朝地身亡。警方认为,2009年12月4日芙蓉南路农行某支行的抢劫杀人案与本案作案手法一致。

枪击豪车男子

2011年6月28日上午,周克华拿着报纸在长沙天心区南部黑梨路一建筑工地附近转悠,当受害人张某在走下雷克萨斯轿车时,周克华向其开枪射击,致其头部、腰部负伤。

南京枪杀取款男子

2012年1月6日上午9时50分许,周克华在南京下关区和燕路农业银行外,向刚从银行取款20万元出来的程某开枪,并实施抢劫。程某因头部中枪死亡,之后周克华逃离现场。警方认为,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枪支系缅甸制五四手枪。

枪击取款人,逃跑中又杀害铁路警察

2012年8月10日上午9时35分左右,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中国银行储蓄所门前,持枪抢劫,致一死两伤,抢走受害妇女挎包(内有现金7万余元,手机三部)。逃离现场后,搭乘“摩的”潜逃。当日9时45分左右,执行任务的便衣铁路民警朱彦超对迎面而来的周克华实施盘查时,被周克华连开3枪杀害。

警方侦办情况

并案前的侦办情况

重庆“4·22持枪抢劫杀人”案发后,重庆警方成立了“4·22持枪抢劫杀人”专案组,向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湖北等省警方发出协查通报,并发布悬赏缉凶令,通过现场目击者收集了案犯外貌特征信息。重庆“5·16”持枪抢劫案后,重庆警方通过电子眼,收集了案犯录像资料。重庆“5.19”案发后,警方将该案列入反恐打击范畴。长沙“10.14”持枪抢劫案和“12.04”持枪杀人案发后,警方通过监控收集到了案犯全貌视频信息。经侦查,警方分析该两案系同一人同一支枪所为。长沙“10.25”持枪抢劫杀人案发后,长沙警方公开确认,重庆、长沙相继发生的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几起案件均系同一人所为,并悬赏缉捕案犯。

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

江苏南京“1·6”持枪抢劫杀人案与湘渝案件并案

江苏南京市“1·6”持枪抢劫杀人案发后,警方将该案与长沙市“2011628”持枪抢劫案、“20101025”持枪抢劫杀人案、“20091204”持枪抢劫杀人案、“20091014”持枪杀人案、重庆市“2005516”持枪抢劫杀人案、“2004422”持枪抢劫杀人案并案侦办。警方确定上述苏湘渝持枪抢劫杀人系列案件均系同一人所为。公安部将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列为“第一号案”。

“8.10”案与苏湘渝持枪抢劫杀人系列案件并案侦查

2012年8月10日重庆持枪抢劫案发后,重庆警方当即启动侦查程序。警方在案发现场勘察提取到了弹壳,经枪弹痕迹对比发现,案犯使用的是仿五四式手枪,与重庆“2009.3.19”枪杀哨兵案、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枪杀民警朱彦超的作案枪支系同一枪支。警方又在现场提取到了嫌疑人视频信息,经比对发现,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案犯的体貌、步态特征,作案手段、方式等与本案案犯特征一致。重庆市公安局决定将该案与苏湘渝系列案件并案侦查。

锁定案犯身份

2012年1月16日江苏南京持枪抢劫杀人案发生后,长沙警方通过视频信息获取了周克华体貌特征。江苏警方进一步获取到了案犯DNA等重要信息。重庆警方也在”810“案现场的弹壳上提取到了DNA样本。重庆警方排查工作中发现重点嫌疑人员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人周克华。重庆警方提取了周克华直系亲属的DNA样本与南京“1.6”案嫌疑人DNA样本进行检验,确认“1.6”案嫌疑人DNA样本与周克华DNA信息相符,与重庆石桥铺驻军哨兵被枪杀案犯罪嫌疑人的DNA信息相符。再将周克华影像信息与长沙警方获取的嫌疑人头像对比分析,确认犯罪嫌疑人系周克华。

公安部统一指挥缉捕工作

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全国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并案后,公安部苏湘渝系列案专案组介入,指导重庆市公安局展开侦破工作。2012年8月10日,锁定嫌疑人身份后,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和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查缉、布控和堵截工作,并在湖南、四川、贵州等相邻省份设卡布控。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负责坐镇重庆督战指挥。

警方发动群众联合缉捕

8月10日以来,警方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悬赏50万元缉捕周克华,并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公告和通缉令。警方还在街道、小区和村社张贴和发放案犯特征和举报电话,并印发通缉令186万余份,共接到举报线索700余条。

警方击毙案犯

2012年8月13日,警方截获的一条重要信息显示,周克华称要“再干一个更大的案子”。8月14日清晨6点40分左右,沙坪坝区微电子园治安派出所便衣民警王晓渝、周缙在覃家港镇的邮政储蓄所外面蹲守时,接上级通知周克华可能在附近作案,要求高度戒备。8月14日清晨6点45分左右,民警周缙发现30米外一个戴着眼镜、背着背包的可疑男子,便跟了上去。该男子一边打电话,还偶尔回头看看,到一个小巷子时突然加速。民警正跟进时,该男子转身,随即掏出了手枪向民警射击,两民警开枪还击,当场将其击毙。民警王晓渝、周缙从男子手中和背包中缴获仿五四式手枪、九毫米手枪各一支、弹夹3个、子弹62发和一万多元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因案犯周克华被击毙,故案件不再进入审判程序。

嘉奖

公安部对在缉捕案犯工作中提供重要线索的重庆一市民作出了10万元奖励的决定,同时重庆市公安局也对该市民奖励50万元。

案件侦破后,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向重庆市公安局颁发嘉奖令,并给重庆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

争议事件

周克华被击毙后,网络流传的一张警察合影照片中,一名民警被打上圈,网友质疑死者是长沙警方派往重庆的一名便衣民警而不是周克华,这是一场误杀。长沙警方公开称,赴重庆的警员已经全部返回长沙,不存在误杀一说。网上流传被“误杀”的民警也亲自现身辟谣。

案犯女友入狱

2012年4月,周克华与张贵英四川省宜宾市相识后,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张贵英见过周克华持有枪支。6月10日,周克华要求张贵英在中国建设银行宜宾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分行分别开户办理了银行卡。2012年7月1日,周克华与张贵英一同到了重庆市。2012年8月10日中午12时左右,周克华将抢劫所得的6万元现金交给了张贵英。张贵英按周克华要求将这6万元存入了中国建设银行宜宾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分行的银行卡中。8月10日至13日,张贵英利用电话和短信将所了解的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8.10案件的相关信息告知周克华,并向其提供用于化妆、隐蔽的口红。2013年3月22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沙法刑初字第00018号《刑事判决书》,以张贵英犯窝藏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5年12月2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张贵英减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