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现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4.07——1987.05,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87.05——1989.0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1989.04——1991.0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1.01——1993.1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其间:1991.02-1992.02 借调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工作;1992.09-1993.11 挂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
1993.11——1996.08,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副局长;
1996.08——2001.0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1.03——2008.05,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08.05——2008.07,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8.07——2021.0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2021.01——2021.02,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1.02——2021.0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1.0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二级大检察官。
担任职务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检察官协会会长
任免信息
2021年1月24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陈武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1年2月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陈武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陈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2023年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陈武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23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批准任命陈武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