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是2003年至2006年间张维平参与的9起涉拐案件的总称。张维平是拐卖儿童的惯犯,1998年就曾因拐卖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2003年至2006年间,张维平又在广东河源等地亲自实施拐卖儿童案八起,拐卖儿童8名。2005年1月4日,张维平的同乡周容平策划实施了一起入室抢夺儿童案件,将年幼的申聪从母亲身边抢走,因听闻张维平有拐卖儿童经历,周容平将申聪交给张维平转卖。2016年3月周容平、张维平及其他参与拐卖儿童的人员相继落网。据张维平交代,他参与拐卖的这9名儿童,全部交给了一个名叫“梅姨”的妇女转卖。至此,“梅姨”开始进入公众视线,但警方通过几轮调查,始终未能确认“梅姨”身份。2018年12月,该案开庭审理,张维平、周容平一审被判处死刑,经过几轮审判,两人最终在2023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截至2023年6月,被其拐卖的9名儿童中已有6人被找到,但仍有3人下落不明。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梅姨案的:事件背景、事件经过、侦破审判、解救行动、梅姨真实性争议、事件影响、社会评价等介绍

中文名

梅姨案

发生地点

中国

主要人物

周容平、张维平、“梅姨”

简介

该案发生在2010年前,被拐卖的儿童大多都被贩卖到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在当时,受重男轻女封建观念的影响,当地一些生育能力受限的夫妇常“收养”外地男童。该案也成为一个拐卖儿童案的标志性案件,而“梅姨”也成为了人贩子的代名词。

事件背景

张维平“梅姨案”主犯之一,老家在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1971年10月出生,身高一米六八左右,皮肤较黑,面容消瘦,嘴边留两抹淡淡的八字胡。

1996年,他来到广东增城一家化纤厂打工,在这里他认识了性工作者“陈英”。1997年8月,26岁的张维平就曾在工地上拐走一个孩子。1998年,张维平与“陈英”合谋拐卖了“陈英”同乡的儿子,一年后,张维平因此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张维平在落网后共交待了14宗涉拐案件、共拐卖儿童14人,但因3宗案件因证据缺失等原因无法核实,最终法院认定张维平在2003年至2005年作案9宗,加上1997年和1998年作案2宗,共涉案11宗,拐卖儿童11人。

事件经过

多次拐卖

2003年10月,张维平在博罗县将贵州老乡的孩子陈前进拐走。在作案前,他在受害者家附近两百米租了一个出租屋,平时并不出门工作,没事就和小孩搭讪、逗孩子玩,以取得孩子的信任。拐卖得手后,他通过“梅姨”将陈前进转卖给一对夫妇,获得赃款12000元。其中的1000元给“梅姨”当做介绍费。梅姨对张维平承诺,不论男女,只要有小孩,她都要。

此后,张维平就不再想去工厂工作,每隔数月就偷个孩子经“梅姨”之手卖掉,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张维平也从不过问孩子是哪里来的。至2006年,他先后亲自实施拐卖儿童案八起,拐卖儿童8名,获得的赃款都被自己赌博挥霍一空。

转卖抢夺儿童

张维平有一名同村老乡名叫周容平,2005年1月4日,周容平伙同陈寿碧、刘正洪、杨朝平四人来到广东省增城区石滩镇一出租屋内,周容平、陈寿碧在楼下把风和接应,杨朝平、刘正洪利用辣椒水、胶带等工具将于晓莉捆绑控制,强行将其儿子申聪抱走。

周容平此前曾得知张维平有过拐卖儿童的经历,在抢走小孩当天下午就联系了张维平。张维平被抓后交代,他在次日将孩子转卖给了“梅姨”,所得赃款1万多元,5人进行了分赃。

被拐儿童详情

姓名

陈前进 (男)

朱青龙 (男)

邓云峰 (男)

钟彬 (男)

申聪 (男)

欧阳家豪 (男)

李成青 (男)

杨佳鑫 (男)

刘鹏(男)

出生/拐卖日期

2001年8月19日出生,2003年10月被拐卖

2003年5月11日出生,2004年7月28日被拐卖

2002年9月23日出生,2004年8月23日被拐卖

2003年7月出生,2004年12月31日被拐卖

2003年12月7日出生,2005年1月5日被拐卖

2002年11月9日出生,2005年5月26日被拐卖

2004年1月8日出生,2005年8月5日被拐卖

2003年9月16日出生,2006年1月1日被拐卖

 2003年10月7日被拐卖

交易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到水墩镇路上

不详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到河源市紫金县路上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县城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

不详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到水墩镇路上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县城

不详

体貌特征

耳朵背侧有一小孔;脑门处有一颗黑痣

不详

两处头旋;左手断掌;笑起来脸上有2个酒窝

不详

左眼眼角处有一小孔;左脚大脚趾有一绿色胎记;右侧臀部有一圆形红色胎记;右大腿有胎记

不详

鼻子下有一颗黑痣;嘴巴下有一颗黑痣;耳垂较厚

不详

不详

截止日期:2023年6月 参考资料:

侦破审判

抓获归案

2016年3月3日,犯罪嫌疑人周容平、杨朝平二人分别在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重庆路、长沙路被当地警方抓获。3月7日,犯罪嫌疑人刘正洪在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附近落网。3月11日,犯罪嫌疑人张维平被增城警方刑事拘留。3月24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周容平的妻子陈寿碧在遵义市汇川区一个麻将馆被警方抓获。

一审

2017年7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张维平、周容平等人提起公诉。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1月4日,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和陈寿碧4人在增城一出租屋将申聪抢走后,交由张维平卖至河源市紫金县。另外,张维平还涉及8起拐卖儿童案。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的刑事责任,其中累犯张维平应从重处罚。张维平在法庭上表示,希望法院判决他死刑,立即执行。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人民币三千元。对于申聪的父母申军良夫妇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各被告人赔偿损失,广州中院认为损失情况无法查明,驳回其诉求。一审宣判后,申军良夫妇和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诉。

一审判决还认定,张维平拐卖9名儿童的作案地点,有4次是在广州增城区,1次在广州黄埔区,另有4次在惠州市博罗县。被拐的9名男童,当时最小的1岁,最大的3岁,其中8人被卖往河源市紫金县。

二审

2021年3月26日,张维平涉拐卖儿童一案二审由广东高院指定在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开庭。庭审现场,张维平通过视频形式出庭,他表示对一审判决结果没有异议,他还多次提到,案件中确实有中间人“梅姨”的存在。在被告人陈述阶段,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没有发言。刘正洪当庭悔罪,希望改过自新。陈寿碧则认为自己无罪,称当年没有参与拐卖申聪,只是孩子在她那里住了一晚。

2021年12月10日,广东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广东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等5人的定罪量刑;撤销广州中院关于驳回申军良夫妇诉求的判决,判决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原审被告人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39.5万元。

执行死刑

2023年4月22日,张维平、周容平被核准死刑。

2023年4月27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对罪犯张维平、周容平执行死刑。

解救行动

2019年11月2日,增城警方找回了“梅姨案”中被拐的陈前进和杨佳鑫。其中,杨佳鑫的父亲杨江,早年在广东寻子三年无果后,在返回四川途中在火车厕所里跳窗自杀身亡。

2020年3月4日,增城警方找到了被拐的申聪。此前,为了找寻被拐卖的儿子,申聪父亲申军良放弃了工作,母亲于晓莉也患上了精神病,一家人奔波15年,跑遍了中国多个城市,几乎花光了家中的积蓄。

梅姨案

2020年7月15日,增城警方分别在东莞和河源两地成功找回被拐卖的邓云峰和朱青龙,7月17日下午,两名被拐孩子与亲生父母相认。

2021年中秋节前夕,增城警方通过人脸识别等侦查手段,在深圳找到了被拐的李成青。10月6日,李成青的亲生父母李树全、欧阳艳娟赶到广州增城,与失踪16年的儿子相认。

截至2023年5月4日,“梅姨案”被拐的9名儿童中已有6人被成功解救,但钟彬、欧阳家豪和刘鹏仍未找到。

梅姨案

梅姨真实性争议

查无实据

据张维平交代,“梅姨”其曾用名为潘冬梅,约为1952年生人,真实姓名不详,身高1.5米,会讲粤语、客家话,平时替人说媒,在暗地里贩卖小孩。曾出没于增城、韶关新丰等地。

梅姨案

2017年6月,广州警方公开征集“梅姨”线索。在此后三年时间里,警方根据张维平供述的线索,核实了有可能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但没有找到“梅姨”存在的直接证据。

画像存疑

2017年6月,根据张维平的口述记录,广州市增城区警方首次发布了“梅姨”的模拟画像。

梅姨案

2019年3月,中国首席模拟画像专家林宇辉,根据一位疑似与“梅姨”关系密切的男子的口述进行第二次画像,但张维平表示该画像与“梅姨”的相似度不足50%。且该男子与张维平互不相识。

梅姨案

随着“梅姨”的第二张画像在网络热传,2019年11月18日公安部官微发布了辟谣消息,表示“梅姨”的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信息。

梅姨案

警方辟谣

2019年11月份,广东佛山和清远、浙江金华兰溪、湖南省郴州市等多地都传出疑似“梅姨”的妇女现身的消息,但通过当地警方辨认均确认消息不实。

2023年4月25日夜,认证为北京国标(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学的账号,发布信息称人贩子“梅姨”落网。随后孙文学又发布了三张图片,称是梅姨的两张画像及一张近期照片。

2023年4月26日,广州增城警方回应称,经初步核实,“梅姨”并未在广西柳州落网。目前警方正在核实关于“梅姨”的线索,截至2023年4月,有关“梅姨”的证据仅为口供,并未有其他实质性的证据。

各方观点

两次的画像相差较大,也引起了广大网友们对“梅姨”存在的真实性的质疑。2021年3月,在二审现场,被告人张维平仍称被拐的孩子都是经“梅姨”卖掉的,“梅姨”是真实存在的,但是之前对“梅姨”的画像都不像。

作为受害人之一的申军良,也一直相信“梅姨”的存在,他的依据是张维平已经主动交代了另外8起拐卖案件,交易的时间地点也说的很清楚,所以关于“梅姨”的部分也应该是真的。

事件影响

因“梅姨案”的巨大影响,对相关罪犯的判决也被写入“最高法”报告中。2023年3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张维平等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

社会评价

人民日报评:“梅姨”画像刷屏,让人看到了全社会恨拐、反拐的价值共识。实现“天下无拐”,除了全社会凝心聚力,更需在制度上强化打拐手段。随着技术越来越升级、机制越来越创新、法规越来越健全,切实筑起严丝合缝的儿童守护线,人贩子将难以得逞。

广东公共频道评:“梅姨”案主犯二审维持死刑,再一次彰显了司法正义。从申军良到孙海洋,我们见证了“久别重逢”的喜悦;但在我们身边,还有许多个寻亲家庭在等待好消息。“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们支持买卖同罪,更觉得买方应该被处罚和赔偿。

新京报评论员其松评:只要有一个儿童被拐卖,留给家长和社会的就是无法抹平的心理创伤,所以,加大对儿童拐卖的打击力度,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这需要办案部门、公益组织和社会大众的联动,以合力拱卫儿童的安全,而在这个过程中,民众对“梅姨案”的关切,其实也是一种大众关注儿童保护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