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仪,女,汉族,1973年11月生,广东罗定人,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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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陈海仪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广东罗定

出生日期

1973年11月

民族

汉族

职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少年家事审判庭党支部书记,二级高级法官

简介

现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少年家事审判庭党支部书记,二级高级法官。

人物履历

曾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

现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少年家事审判庭党支部书记,二级高级法官。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要事迹

截至2017年,陈海仪累计与帮教对象通信、通话1000余次,并定期入监探视,与多名未成年罪犯及其家长保持联系。经她帮教的未成年罪犯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余人重新返校完成初高中学业。

截至2023年,陈海仪先后兼任10余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校外辅导员,担任普法、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在全省100余所学校、社区及新闻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教200余场次,组织模拟法庭30余场次。创建“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牵头制定了涉少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制度,参与了全国青少年权益与保护研究基地,团中央、最高院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帮教基地等建设,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所获荣誉

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广东省先进工作者;

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荣获CCTV 2017年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2018年3月,全国妇联做出决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24日,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2021年6月,被中共广东省委授予“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1年10月,入选广东省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公示名单。

2022年3月,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9月,被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