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昌(1912-1936.4.7),又名李子文,福建省南靖县和溪乡坂场人。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李元昌的:人物介绍、生平经历等介绍

人物介绍

1930年2月参加和溪农民赤卫队,1931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革命后,历任和溪乡农民赤卫队中队长,坂场乡革命委员会主席,南华(南靖、华安)区苏维埃政府副主席等职。1932年4月,红军东征漳州,李元昌率领和溪乡农民赤卫队积极配合主力红军作战,领导创建红色根据地,建立苏维埃政权。红军完成东征任务返回闽西后,国民党军疯狂反扑,李元昌率领苏维埃干部和赤卫队骨干先后组建红军游击队,历任营州乡游击队队长,和溪游击队队长,岩南漳(龙岩、南靖、漳平)游击支队第一大队财粮委员等职,积极配合闽南红军独立八团开展游击战争,建立了岩南漳边区根据地。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在闽西南地区坚持三年游击战争,沉重地打击了国民党地方政权。1936年4月7日,李元昌在迎富村执行任务途中被叛徒杀害,年仅24岁。

生平经历

1932年4月,中央红军取道南靖,攻占漳州期间,李元昌先后担任村苏维埃政府主席和南(靖)华(安)区苏维埃政府副主席,积极组织赤卫队和村苏干部为红军带路、送情报、送粮送草,发动群众参军参战,领导土地革命斗争。红军回师中央苏区后,在白色恐怖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他寄居在龙岩市莒州村,继续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就地建立游击队,并担任队长。1934年,中国工农红军独立第八团挺进敌后,开辟游击根据地,他返回家乡,担任和溪游击队队长,积极配合红八团进行革命活动。1936年4月,担任龙(岩)南(靖)漳(平)县游击队第一大队财粮委员,在前往华安县迎富村(今属南靖县)筹款途中,遭叛徒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