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兴,男,1969年4月生,汉族,山东邹城人,大学学历,法律硕士,1992年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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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山东邹城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69年4月

职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简介

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人物履历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生;

1992年7月至1992年8月,毕业待分配;

1992年8月至1995年3月,胜利油田现河采油厂一矿7队干部;

1995年3月至1995年10月,东营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5年10月至1997年7月,东营市检察院检察员;

1997年7月至2000年11月,东营市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8年12月,东营市监察局副局长(1998年2月至2002年1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8年12月,东营市监察局副局长、调研员;

2016年9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7年12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

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任免信息

2016年6月,经研究,确定张开兴同志为提拔交流担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2016年9月,任命张开兴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7年2月4日,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为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2年6月9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张开兴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