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中共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
直辖市同时也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此名称还被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所采用。
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家级干部。
中国现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
城市定义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直辖市(“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区位简介
中国现有的四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位于华北的京津冀城市群,上海位于华东的长三角城市群,重庆位于西南的成渝经济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之后,最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终于锚定了中国“第四极”的位置。
设立条件
成立直辖市主要要具备以下条件:
明显的区位优势,经济,政治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辐射,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保持一定距离。
人口不少于500万人,且是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最好的城市。
尽量少调整行政区划。

历史沿革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
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于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日后再改称直辖市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特别市时期;上海特别市,武汉特别市,南京特别市,北平特别市,天津特别市,汉口特别市,青岛特别市,广州特别市,重庆特别市,西安特别市,大连特别市,沈阳特别市,哈尔滨特别市。
院辖市时期;南京市,北平市,广州市,大连市,上海市,青岛市,天津市,重庆市,哈尔滨市,汉口市,西安市,沈阳市。
设立时程
1948年7月28日,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前身)决定石家庄、阳泉设为直辖市。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中心,另有11个直辖市(天津、上海、南京、西安、重庆、广州、武汉(汉口)、沈阳、鞍山、抚顺、本溪)。
1949年11月,天津设为直辖市。
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
1952年11月15日,南京直辖市与江苏省合并,设立为省会。
1953年7月,哈尔滨设为直辖市。
1953年9月,长春设为直辖市。
1954年6月,重庆、广州、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武汉、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
1954年7月,重庆与四川省合并,后于1983年2月成为中国第一个计划单列市,为当时四川省一个副省级城市。
1958年2月,天津直辖市降格为河北省辖市,河北省行政中心由保定迁往天津。
1966年5月,河北省行政中心迁回保定。

1967年1月2日,天津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1997年6月18日,重庆从四川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具体名单
北京市:简称京,市政府驻通州区,人口2153.6万(2019年常住人口),面积16410km²,GDP36102.6亿元(2020年),下辖16区。
上海市:简称沪,市政府驻黄浦区,人口2423.78万(2018年常住人口),面积6340.5km²,GDP达38700.58亿元(2020年)下辖16区。
天津市:简称津,市政府驻河西区,人口1561.83万(2019年常住人口),面积11966.45km²,GDP14083.73亿元(2020年),下辖16区。
重庆市:简称渝,市政府驻渝中区,人口3124万(常住人口),面积8.24万km²,GDP25002.79亿元(2020年),下辖26区、8县、4自治县。
名称 | 人口(万) | 面积(km²) | 2020年GDP总量(亿) | 区划 |
北京市 | 2,172.90 | 16,410.00 | 36102.6 | 16区 |
上海市 | 2,419.70 | 6,340.5 | 38700.58 | 16区 |
天津市 | 1,562.12 | 11,916.85 | 14083.73 | 16区 |
重庆市 | 3048.43 | 82,402.00 | 25002.79 | 26区8县4自治县 |
国外情况
朝鲜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有两个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城市:平壤直辖市(朝鲜语:직할시/直辖市)及罗先特别市(朝鲜语:특별시/特别市)。
序号 | 名称 | 改制年份 | 原属朝鲜八道 | 人口 | 面积(km²) | 区划 |
第一 | 平壤直辖市 | 1946年 | 平安南道 | 3,255,388 | 3,149km² | 19区4郡 |
第二 | 罗先特别市 | 2010年 | 咸镜北道 | 205,000 | 746km² | 1区1郡 |

|
韩国
直辖市是大韩民国在1991年以前曾有的行政区划。设有仁川、光州、大邱、釜山、大田、蔚山等个广域市。
序号 | 名称 | 改制年份 | 原属朝鲜八道 | 人口 | 区划 |
第一 | 首尔特别市 | 1967年 | 京畿道 | 1058万 | 25区 |
第二 | 釜山广域市 | 1963年 | 庆尚南道 | 400万 | 15区1郡 |
第三 | 大邱广域市 | 1981年 | 庆尚北道 | 约249万 | 7区1郡 |
第四 | 仁川广域市 | 1981年 | 京畿道 | 271万0,579人 | 8区2郡 |
第五 | 光州广域市 | 1986年 | 全罗南道 | 142万3,460 | 5区 |
第六 | 大田广域市 | 1989年 | 忠清南道 | 143万8,778人 | 5区 |
第七 | 蔚山广域市 | 1989年 | 庆尚南道 | 113万5,494人 | 4区1郡 |

|
越南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直辖市共设有5个。
序号 | 名称 | 越南汉喃字 | 人口 | 面积 |
第一 | 河内市 | 首都河内 | 644万8,837人 | 3324.92平方公里 |
第二 | 胡志明市 | 城铺胡志明 | 700万 | 2390.2平方公里 |
第三 | 海防市 | 城铺海防 | 188.47万 | 1507.57平方公里 |
第四 | 芹苴市 | 城铺芹 | 111.2万 | 1390平方公里 |
第五 | 岘港市 | 城铺沱灢 | 71万人 | 942平方公里 |

|
蒙古
蒙古首都乌兰巴托市,不隶属于任何一个省(盟)。
城市地位 | 名称 | 人口 | 面积 |
蒙古国首都 | 乌兰巴托市 | 大约100万 | 4704平方公里 |

|
老挝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首都万象为该国的直辖市:万象(老挝文新马台港澳译为永珍)
城市在图片中的位置 | 名称 | 人口 | 面积(km²) |
下图数字13处 | 万象(永珍) | 695,473 | 3,920 |

|
哈萨克斯坦
哈萨克共和国的直辖市意为共和国直属城市,设有两市,分别为该国新旧首都。
城市在图片中的位置 | 名称 | 人口 | 面积(km²) |
下图数字2处 | 阿拉木图市 | 1,405,456 | 325 |
下图数字5处 | 阿斯塔纳市 | 683,939 | 720 |

|
吉尔吉斯斯坦
吉尔吉斯的直辖市意为共和国直属城市,设有两市,分别为该国第一、二大城,也是首都和第二首都(法定)。
城市在图片中的位置 | 名称 | 人口 | 面积 |
下图数字1处 | 比什凯克市 | 125万 | 127平方公里 |
下图数字9处 | 奥什市 | 24.79万人 | 2.92万平方公里 |

|
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设有一个直辖市(乌兹别克语:shahri):塔什干市,为该国首都。为中亚第一大城,苏联时期为苏联第四大城。
城市在图片中的位置 | 名称 | 人口 | 面积 |
下图数字1处 | 塔什干 | 213万 | 260平方千米 |

|
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直辖市,与其余各联邦主体权力相同,设有莫斯科、圣彼得堡和塞瓦斯托波尔三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为俄罗斯联邦前两大城市,在苏联时期,也为全苏联前两大城市。
| 莫斯科市 | 圣彼得堡市 | 塞瓦斯托波尔市 |
人口 | 1150万3600人 | 495万1600人 | 32.1万 |
面积 | 1081平方千米 | 1439平方千米 | 770平方千米 |
乌克兰
乌克兰设有一个直辖市:基辅市。基辅是该国首都,苏联时期为苏联第三大城。
名称 | 基辅 |
地图 | 
|
人口 | 260万 |
面积 | 782平方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