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红,男,现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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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位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人物履历

1979.09--1982.01 四川石柱县木坪、大河小学教师(期间:1980.09-1985.07涪陵师范专科学校数学专业大专在职学习)

1982.01--1985.07 四川石柱县下路乡政府文书

1985.07--1989.01 四川石柱县人大办公室干部

1989.01--1994.11 四川黔江地区纪委干部室主任(期间:1994.08-1996.12四川省委第二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4.11--1996.03 四川黔江地区三峡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6.03--1997.06 四川黔江地区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1996.06任副处级

1997.06--1997.11 重庆黔江地区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

1997.11--1997.12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期间:1997.11-1999.06市委党校区县长培训班学习,1997.11-1999.06西南农业大学农业资源利用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7.12--2000.03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政府县长助理

2000.03--2003.02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2003.02—2006.12 重庆市奉节县政府副县长(期间:2001.03—2004.01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学理论研究生学习;2006.04—2006.09挂职山东省任招远市副市长。)

2006.12—2008.08 中共云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8.08—2011 中共云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兼),中共云阳县委重庆云阳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兼),重庆云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2011 重庆市涪陵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04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人物活动

2017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印发“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风、创造新业绩”主题活动方案,市纪委驻市院纪检组刘艳红出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