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福明(1935年7月-2023年1月2日),男,汉族,中共党员,江苏无锡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党校校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胡福明的:人物经历、人物逝世、社会活动、人物评价、获得荣誉等介绍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江苏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35年7月

去世日期

2023年1月2日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主要成就

1978年5月11日,在《光明日报》 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了题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 文

简介

荣获“江苏社科名家”称号;2018年12月18日获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真理标准大讨论的代表人物。

2023年1月2日,胡福明去世,享年87岁。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时间

院校

专业

学位

1955-9--xx

北京大学

新闻

学士

1956--xx

中国人民大学

工作经历

1962年毕业后到南京大学政治系(后更名哲学系)任教,曾任系党总支副书记、副系主任、副教授、教授。

胡福明

1982年11月调至江苏省委工作,历任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党校校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

2001年退休。

人物逝世

2023年1月2日,胡福明去世,享年87岁。

社会活动

1976年10月来庆贺“四人帮”的倒台。

1977年7月初确定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基本论点来批判“两个凡是”,因为有针对性,有吸引力,同时也无懈可击,因为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主要作者。

2018年12月24日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大学党委书记胡金波专程看望慰问“真理标准大讨论的代表人物”胡福明校友,代表南京大学党委和行政向他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

人物评价

胡福明以共产党员的巨大勇气和知识分子的强烈担当,勇开思想先河,勇立时代潮头,冲破“两个凡是”思想禁锢。作为主要起草人,1978年5月11日在《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中国理论界炸响一声“春雷”。在邓小平同志支持下,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拉开了解放思想的序幕,对于重新确立起我们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深刻影响了现代中国的历史进程。

获得荣誉

时间

奖项全称

具体奖项

获奖作品

颁奖机构

2020-10-18

最高贡献奖

2018-12-18

评真理标准大讨论的代表人物

2018-11

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对象

“江苏社科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