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学科门类属于理学,专业类别大气科学类,修业年限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大气科学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大气科学

学科门类

理学

专业类别

大气科学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专业代码

070601

开设院校

南京大学、北京大学等

主要课程

天气学、动力气象学、卫星气象学等

就业方向

政府、事业单位、天气预报等

简介

大气科学主要研究大气的各种现象及其演变规律、人类活动对大气的影响等,研究对象覆盖整个地球的大气圈,日常预报天气、进行气象监测、针对不利天气(如:暴雨、暴雪、沙尘暴)进行人工干预调节等,对人类生活有很大的影响。 毕业后可以去政府、事业单位从事天气预报、区域环境监测、气象评估、卫星监测等工作。

专业发展

大气科学是“双一流”重点建设的学科之一,起源于1935年国立山东大学物理系天文气象组,该组由中国气象学会的开拓者与奠基人蒋丙然先生创建,是我国海洋气象学的发祥地。1981和1984年分别获批教育部首批硕士点和第二批博士点,1993年被评为山东省重点学科。现有大气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气象学和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形成了完整的大气科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该专业2019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2016中国十大海洋科技进展,被Nature News&Views专题评述。建立了“两洋一海”超高分辨率区域海气耦合模式,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大气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科学思维与科 学实验(包括校外实习和室内实验)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具有从事大气科 学研究的理论分析、信息处理和计算机应用等基本技能,以及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和应用能力。大气科学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系统掌握大气科学基础知识、基 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大气科学及相关领域从事教育、科研、技术研发等 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知识要求

各高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和办学定位,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和学科特色,在对区域和行业特点以及学生未 来发展需求进行充分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培养需要为目标,细化人 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准确定位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各高校还应根据科技及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人才培养质量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进行定期评 估,建立适时调整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机制。

课程体系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大气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科学思维与科学实验(包括野外实习和室内实验)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具有进行人文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进行理论分析、数据处理和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和较广泛的科学适应能力。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项目

主要课程

大气科学概论(地球科学概论)、大气物理学、大气探测学、天气学、大气动力学基础、近代气候学基础等

实践课程

天气学实习、大气探测实习和毕业论文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25%。应加强大气科学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 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应构建包含大气探测实验、天气学实验、大气物理、大气化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其中综合性实验和研 究性实验的学时不低于总实验学时的20%。除需多人合作完成的内容外,学生应独立完成规定内容的 操作。除完成实验教学基本内容外,应建设特色实验或者特色实验项目,满足特色人才培养的需要。

毕业写作

掌握系统的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大气科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进行大气探测的技术和分析的基本方法;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了解国家科技发展、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了解大气科学及相关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最新发展动态;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大气科学本科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深造。研究生可以选择气候学与气候变化、大气环境与化学、气象学与水循环方向深造。

发展方向

大气学科学生毕业后可以到政府、事业单位从事天气预报、区域环境监测、气象评估、卫星监测或到航空航天类企业从事气象观测、工程技术。

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生师比应不高于18 : 1,专任教师的生师比不高于15 : 1。 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30-40名学生基础上,每增加15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 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应不低于5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应不低于30%。

教学条件

各高校应建立基层教学组织,健全教学研讨、老教师传帮带、集体备课和教学难点重点研讨等机制。 实施教师上岗资格制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青年教师任课试讲制度;实施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建立 高效的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掌握教学技能,传承学校优良教学传统。建立相应机制和平台,加强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的培训,提高专任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 水平。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北京

北京大学

辽宁

沈阳农业大学

上海

复旦大学

江苏

南京大学

无锡学院

浙江

浙江大学

安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山东

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南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广东

广东海洋大学

四川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

甘肃

兰州大学

青海

青海师范大学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中国教育在线。

[b]

以上参考资料来源于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