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女,原名何孟琳,1921年9月生,广东大埔县人,广州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正厅级离休干部。2000年5月,她个人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关心下一代优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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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何明

原名

何孟琳

出生日期

1921年9月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性别

出生地

广州市

籍贯

广东大埔县

职业

教育工作者

职位

广州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1939年在东山中学学习时加入共产党,历任梅县学生抗敌后援会理事、常务理事,梅县东山中学地下党支组织委员,是抗日战争时期梅县“学抗会”著名“七君子”之一的学生领袖。

1940年至1949年,先后在桂林、香港、柳州、重庆、长沙等地任教师、报社记者、编辑、港九妇女联谊会调查组组长等;

1949年至1958年,历任广州市妇联委员、副书记,广东省妇委委员,中共广州市中区委员会书记。

1959年起任广东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1963年任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1973年后,历任广州市教育局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局党委副书记、书记,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评价

何明,广州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正厅级离休干部。她离而不休,一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满腔热忱发动、组织、带领市教育局系统的广大离退休老同志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她的带领下,全市第一个“关工委”组织——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于1992年率先成立。接着区县教育局、镇教办、中小学等各级“关工委”组织相继建立,逐步形成网络。她注重调查研究,写出一批高质量的调查报告,还总结了对青年教师和学生进行教育和社区开展“三结合”教育的经验。多次到中小学讲传统教育课、党课,深受欢迎。市教育局“关工委”多次被评为全国和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2000年5月,她个人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关心下一代优秀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