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19年11月,胡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大足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物经历
1984.08—1988.12 四川省重庆市大足县林业局工作
1988.12—1990.09 四川省重庆市大足县林业局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1990.09—1991.12 四川省重庆市大足县委政研室、体改办工作
1991.12—1994.01 四川省重庆市大足县政府办综合秘书
(1991.08—1994.06 四川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4.01—1995.12 四川省重庆市大足县石马镇党委副书记
1995.12—1997.06 四川省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党委副书记
(1994.08—1996.12 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本科学习)
1997.06—1998.10 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党委副书记
1998.10—1999.04 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党委副书记
1999.04—2000.07 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0.07—2003.03 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党委书记
2003.03—2006.11 重庆市大足县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6.11—2009.12 重庆市大足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12—2011.12 重庆市大足县交通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1.12—2013.10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3.10—2015.09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5.09—2017.03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7.03—2017.05 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05—2018.12 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2019年10月,胡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大足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人物事件
2020年3月,经重庆市大足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胡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款项拨付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胡可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可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