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希圣(1899年10月30日-1988年6月27日),原名汇曾,字希圣,以字行,笔名方峻峰、方岳,祖籍湖北黄冈,著名资产阶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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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陶希圣

希圣(以字行)

原名

陶汇曾

出生时间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

去世时间

1988年6月27日

终年

90岁

代表作品

《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

简介

陶希圣1899(清光绪二十五年)年生于湖北黄冈,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任安徽省立法政专门学校教员,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因“五卅惨案”开始被国民党关注,开始参政,成为南京国民党中央军校的政治教官,后参与社会史论战,发表一系列文章,出版《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创办《食货》杂志并在北京大学任教。后因结识汪精卫,加入“改组派”,而辞去一切职务,闲居著书。

抗日战争时期,陶希圣跟随汪精卫投靠日本,1939年与日本“影佐机关”谈判中彻底清楚日本侵略野心后与高宗武出逃上海,揭露汪精卫与日本密谈真相。脱离汪精卫集团后,开始追随蒋介石,担任国民党《中央日报》总编辑,国防最高委员会参议,1946年兼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和《中央日报》主笔,成为蒋介石的私人秘书,并随蒋介石前往台湾,并且在台湾创办了食货出版社,重新恢复了《食货》半月刊,继续进行创作。1979年,陶希圣以八十岁的高龄担任台湾“中华战略学会”理事长,1988年逝世于台北,享年90岁。

陶希圣除在政治上的活动外,也有思想领域方面的成就也受到重视,开启了中国近代学术思想史的重要事件“社会史论战”,并著有《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国政治思想史》等多部作品。郭湛波在其出版的《近五十年中国思想史》中认为“陶希圣是研究中国社会史最努力的人,也是最有贡献的人。”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10月30日,陶希圣出生于湖北黄冈,家中累世务农,至其父亲陶月波时举拔贡,后拨往河南为官,3岁的陶希圣跟随父亲迁往河南。

陶希圣少年时期由父亲启蒙,传授《诗经》《论语》《史记》等书籍,陶希圣尤其对史论较为感兴趣。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陶希圣考入河南汴旅中学读书,开始学习英文、算学、历史、博物、体操等新式课程。后因父亲卸任返乡,陶希圣于1912年考入湖北英文馆。

1915年9月,陶希圣考入北京大学预科,三年后升入本科,学习法科,专攻日、俄法学,兼学欧美法学,涉猎法理学、法哲学。新文化运动时期,陶希圣对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常醉心于研究各种主义,对马克思主义也有初步涉猎。

讲授法学

1922年陶希圣毕业后任安徽省立法政学校教员,讲授亲属法,1923年底辞职。次年7月,到上海任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法制经济部任编辑负责审查法律、政治、经济等类文稿。在上海期间,陶希圣结识了郑振铎、叶圣陶、周予同、樊仲云、胡愈之、沈雁冰等一些有学之士,开始热衷阅览《醒狂师》《独立青年》等国家主义刊物,并受何公敢的邀请担任《独立评论》主编。此外,陶希圣还在于右任创办的上海大学任讲师,主讲“法学通论”。

投笔从戎

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陶希圣与上海学者发出抗议,亲自在《东方杂志》上撰文分析上海南京路巡捕房的法律责任,《东方杂志》的主办方也因此被巡捕房告上公堂,陶希圣负责未辩诉提供资料。陶希圣的积极行动,被位于上海环龙路的国民党“西山会议派”看,认为陶希圣的言论与他们的三民主义具有一致性,因而他们给陶希圣去信希望对方能够加入国民党。

次年,陶希圣赴武汉任国民党中央军事学校武汉分校的政治教官兼任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政工人员训练委员会常务委员,还兼任武汉大学政治法律教授。

中央军校与“农民运动讲习所”合并成“中央独立师”后,陶希圣被任命为军法处长兼特务组长,随军西进。抵达咸宁后,陶希圣又任县政府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司法科长。当时咸宁农民大会准备枪毙五个农会“叛徒”,遭到了陶希圣的反对。陶希圣威胁农会会长如果五人被枪毙,就会枪毙农会会长本人。农会会长向武汉国民政府告状,陶希圣被指为“反动军阀”,被撤去职务,押回武汉。后在主持中共局面的陈独秀出下面,陶希圣得以转危为安。

入改组派

陶希圣回到军校,未受任何处分,并被指派为政治部秘书,兼任宣传处长。在此期间,陶希圣结识了跟随汪精卫的陈公博、顾孟余,开始参与汪精卫的政变活动,反对南京政府。1927年底,陶希圣脱离武汉,回到上海。

1928年,陶希圣受邀任南京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宣传处编纂科长,为第二次北伐写传单与标语,后又改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政治总教官,兼任中央党部民众训练委员会指导科主任。年底,陶希圣加入“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正式成为反蒋反共的“改组派”成员。同时,他也辞去了一切公职,结束了其第一阶段的从政,从南京返回上海。

授课著书

回到上海后,陶希圣先是在上海复旦大学中国文学系和新闻学系讲授中国文化史,又在暨南大学、中国公学和上海法学院兼课。至1931年,陶希圣北上进入北京大学任法学院政治系教授。在授课的同时,陶希圣还从事著书工作,完成了《中国政治思想史》四册。此外,陶希圣还和胡适一起主编《独立评论》,发表自己关于实事的见解。

1934年12月,陶希圣创办《食货》半月刊,发起食货学会。陶希圣以《食货》杂志为平台,在北京设立了经济史研究室,吸收了一批学生从事唐代经济史料的收集工作。在此期间,陶希圣带领学生连士升、鞠清远等人编成了《唐代经济史料丛编》。

卷入冲突

“一二九”运动爆发后,陶希圣约见北平市长秦德纯,要求当局停止搜查学校,释放被捕人员。且陶希圣主动充当第二十九军与学生之间的调解人,宣传二十九军有抗日之心。

1935年5月4日,在“五四运动”的纪念大会上,因“旧学联”学生到会场高唱“保卫马德里”之歌,遂与“新学联”学生在宣武门外发生冲突,“旧学联”学生在受伤后退出会场。陶希圣随后登台演讲,指责“旧学联”学生是在意图分裂中国,演出西班牙内战的惨剧。事后,“旧学联”向法院控诉“新学联”学生伤害罪,并控诉陶希圣教唆伤害罪。陶希圣在天津《大公报》撰文《残余的西班牙主义》一文,反对中共提出的“人民阵线”的口号,指责这是一个“分裂运动”,随后又在《华北日报》《小实报》等报刊上发表了四十多篇文章,申诉自己的观点。其作为受到了国民党中央党部的赞许。

再度参政

全面抗战的局面形成后,国民党中央以“团结各方共赴国难”之名邀请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上庐山牯岭开茶话会,讨论有关抗日问题,陶希圣也在其列。该次会议之后,经陈布雷的推荐,陶希圣出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国防参议会,从事国际宣传工作,后又加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第五组。至1937年9月,陶希圣被聘未国民参议员,为开展民众动员宣传与各党派人士穿梭往来,再度活跃政坛。在这期间,陶希圣与汪精卫来往密切,二人经常在一起密谈。

1938年1月,陶希圣和周佛海一起创办“文艺研究会”,隶属于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在长沙、成都、重庆、香港等地建立分社。该会以收集各国关于国际问题的报告为任务,由蒋介石资助,周佛海任总务总干事,陶希圣任设计总干事兼研究组组长;以“内求统一、外求独立”、“一面抗战、一面建国”、“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等口号为宣传重心;宗旨是要树立独立自主的理论,反抗共产党的笼罩,制造舆论使政府可战可和。

同年9月,艺文研究会随政府迁往重庆,接连创办了《政论》《国际通讯》等刊物。陶希圣自此时开始撰文分析国际问题。以评论表明国民革命与抗战建国之立立场与政策,开创了抗战时期及战后以新闻记者论证的先河。

高陶事件

蒋介石“联共抗日”后,陶希圣十分失望。1938年12月19日,汪精卫从昆明逃往越南河内,陶希圣同机前往。22日,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发表第三次声明,表示要调整对华关系,建设东亚新秩序。汪精卫随即响应起草声明,12月31日,陶希圣与梅思平、陈公博在抵达香港后,在各报发表了《致蒋总裁暨国民党中央执监委》的声明,即“艳电”,要求国民政府与日本交换诚意,恢复和平。

事后,汪精卫被撤去一切职务,陶希圣继续发表声明为汪精卫辩护。1939年8月26日,陶希圣从香港赴上海与汪精卫集团会合。当月,汪伪政府召开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陶希圣出任“中央党部宣传部长”,随后赴南京与王克敏、梁鸿志等汉奸商议组建伪中央政权。

11月起,陶希圣跟随汪精卫集团与代表日本政府的“梅机关”,陶希圣发现日本意图瓜分中国,如果议和则会成为卖国贼,沦为民族罪人。陶希圣决意悬崖勒马,他通过汪精卫夫人陈璧君转达了自己的想法,希望汪精卫停止谈判,出国隐居。但汪精卫仍坚持与日方谈判,达成《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等八份文件。在12月30日,汪精卫与日本方面签订卖过密约时,称病缺席。

1940年1月4日,陶希圣与同为汪精卫集团的高宗武经由杜月笙的安排,搭乘“胡佛号”轮船由上海抵达香港。1月22日,二人在香港《大公报》披露汪日密约《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及附件,史称“高陶事件”。

弃汪随蒋

脱离汪精卫集团后,陶希圣开始追随蒋介石。1941年,陶希圣奉命在香港创办国际通讯社,出版《国际通讯》,为国内了解国际局势和国际问题提供参考资料。1942年2月25日,陶希圣在香港沦陷后回到重庆,居住于陈布雷公馆,并被任命为委员长侍从室第五组少将组长。

在此期间,陶希圣和陈布雷成为蒋介石最为看重的幕僚,帮助蒋介石完成了《中国之命运》和《苏俄在中国》两书。1943年《中央日报》改组,陶希圣兼任《中央日报》总主笔,两年中发表了大量的社论。

抗战胜利后,委员长侍从室撤销,陶希圣改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参事,后接连出任总统府国策顾问,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日报》总主笔等职,为蒋介石草拟了许多文告。

病逝台湾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陶希圣追随蒋介石到台湾,参与了国民党内部的改造运动,历任中央改造委员会设计委员会主主任委员,国民党中央常委、立法委员、革命实践研究院总讲座、《中央日报》董事长。

1968年,陶希圣以《中央日报》董事长身份退休,改任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会。1971年,陶希圣与其四子陶晋生恢复《食货》,改为月刊。八十岁时,陶希圣还出任了台湾“中华战略学会”理事长。

1988年6月27日,陶希圣在台北去世,享年90岁。

人物关系

陶希圣人物关系表

关系

姓名

简介

父亲

陶月波

字炯照,号月舸,民国初年曾任湖北黄陂县长、河南汝阳道道尹等职

母亲

揭氏

湖北黄冈县周山铺的大族

妻子

万冰如

湖北耕读世家出身的传统妇女

长女

陶骊珠

三岁夭折

次女

陶琴薰

长子

陶福民

次子

陶福来

早夭

三子

陶恒生

四子

陶晋生

人物思想

社会史论战

陶希圣除在政治上的活动外,也有思想领域方面的成就也受到重视。1928年,陶希圣在《新生命》杂志上发表《中国社会到底是甚么社会》这篇文章,对中国的社会性质提出疑问,从而引发了一场历经10年学术界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中国社会史、农村社会性质的论争,史称这一中国近代学术思想史的重要事件为“社会史论战。

陶希圣认为“中国社会是封建制度崩溃以后资本主义发达以前以士大夫身份及农民的势力关系为社会主要构造的社会”。中国封建帝王时期所确立起来的传统封建制度虽然已经被推翻,但在制度残余之下的封势力却由土大夫阶级在思想和政治层面上保存延续下来,这些残存的封建元素影响着近代社会商业资本的进一步发展。从鸦片战争西方帝国主义入侵以来,受到外国资本主义的传入,在中国社会内部形成了一个“颇具士大夫阶级性”的资本阶级,而这个“资本阶级的发展,不是中国经济构造内部自发的形式,而是由中国经济构造外部轧轹,所以虽看见资本阶级的成立,而看不到封建思想的破坏和民主革命的成功”。

陶希圣认为中国社会不同于西方社会,中国社会中有自身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特殊构造和特殊性质。他反对“因袭欧洲学者解剖欧洲社会所得的结论,而漫加演绎”的观点。

陶希圣将自己在1929年发表的长篇论文汇集于《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两书中,认为中国农民的社会关系,不能用马克思的地租学说来研究,将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和中国新型社会进行比对,所得出的论争结果是毫无意义的,提出当前的中国社会革命应该是以具有生产性的农民组织起来的强有力国家,由国家组织建设国家的资本,发展好社会资本,管理好个人资本,要增进生产力,利用好国外的资本元素。

主张尊孔复古

1929年陶希圣谈到“孔子学说的新发展”时,他集中讨论了三民主义和孔子学说之间的联系,认为“孔学由封建责族的实贱伦理学说,一变为自由地主阶级的民主政治学说与集权国家理论,二变为取得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的帝王之学,三变而与道教、佛教结合,四变而道土化,五变而禅学化,六变而孔子之经世济民的探讨失败,现在到了第七次发展或转变时期。”

陶希圣指出孔子的学说被不断的分析,逐渐演变发生变迁,学者把孔子学说从原本的伦理道德逐渐三民主义化,趋向民主,但是传统地主制度是孔子学说的基础,脱离传统地主制度之下的民主化是不符合实际的,可能的只是将三民主义孔子化,要冲破士大夫固有的局限来解释三民主义。

1934年,陶希圣与数十教授联合发表《中国本位文化建设宣言》,主张“根据中国本位”,采取批判的态度,对存在的固有文化“去其渣滓,存其精英,”对世界范围内的新文化“取长舍短,择善而从”,“存其所当存,吸收其所当吸收”。在1942年一1943年完成的《论道集》中,陶希圣极力推崇孔子,认为“惟孔子得其全”。

反对集权体制

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的侵略野心逐渐暴露。陶希圣认为政府必须要自觉、觉悟,政治需革新,政权必开放,实现政治的统一,停止党争,团结起来对日做不妥协的斗争。指出中国国民党政府应当服从民权,实践民权主义的党纲,民众的言论组织要自由,有监视政府外交的权利,要改革政府政治,要自由发表对外的方针,建立负责任的政府。

主要作品

陶希圣作品年表

出版时间

作品名称

出版单位

1929年

《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

新生命书局

1929年

《中国封建社会史》

南强书局

1929年

译奥本海默《国家论》

新生命书局

1929年

《法律学之基础知识》

新生命书局

1929年

《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

新生命书局

1929年

与萨孟武、樊仲云合译《马克思经济学说的发展》

新生命书局

1930年

《革命论之基础知识》

新生命书局

1930年

《中国社会现象拾零》

新生命书局

1930年

《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

新生命书局

1930年

《五权宪法》

被禁止出版

1931年

《辩士与游侠》

商务印书馆

1931年

《西汉经济史》

商务印书馆

1931年

翻译梅因《古代法》

商务印书馆

1932年

《中国政治思想史》第一、二、三册

新生命书局

1935年

《中国政治思想史》第四册

新生命书局

1936年

与鞠清远合著《唐代经济史》

商务印书馆

1936年

与沈巨尘合著《秦汉政治制度》

商务印书馆

1936年

《唐代经济史料丛编》八大册

交北京大学出版部印刷装订未发行

1937年

与武仙卿合著《南北朝经济史》

商务印书馆

1938年

《欧洲均势与太平洋问题第二期抗战之国际环境》

艺文研究会

1938年

与周佛海主编《抗战建国纲领研究》

艺文研究会

1938年

沈任远执笔、陶希圣修订《中华民族战史》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编印为教材

1942年

《论道集》(古代儒家)

南方印书馆

1943年

《论道集》(宋明实用主义者)

南方印书馆

1944年

《中国社会史》

文风书局

1964年

回忆录《潮流与点滴》

传记文学出版社

1967年

与沈任远合著《明清政治制度》

商务印书馆

1972年

《清代州县衙门刑事审判制度及程序》

食货出版社

1974年

主编《唐代寺院经济》

食货出版社

1974年

《中国政治制度史》

启业书局

1977年

《现代世界战略形势之演变:1970-1976》

商务印书馆

1977年

与陶龙生合著《中美关系与中国前途》

食货出版社

1979年

《中国法制之社会史的考察汉律系统的源流》

食货出版社

1980年

《夏虫语冰录》

法令月刊社

1982年

主编《唐代土地问题》

食货出版社

1982年

主编《唐代之交通》

食货出版社

1985年

《中国之分裂与统一》

食货出版社

人物评价

郭湛波在其出版的《近五十年中国思想史》中评价陶希圣,说“中国近日用新的科学方法——唯物史观,来研究中国社会史,成绩最著,影响最大,就算陶希圣先生了”。并认为“陶希圣是研究中国社会史最努力的人,也是最有贡献的人。”

顾颉刚在1947年撰写的《当代中国史学》中评价陶希圣,认为在当时的历史学者中,”研究社会经济史最早的大师,是郭沫若和陶希圣两位先生,事实上也只有他们两位最有成绩”,其中“陶希圣先生对有中国社会有极深刻的认识,他的学问很是广博,他应用各种社会科学的政治学经济学的知识,来研究中国社会,所以成就最大。”与此同时顾颉刚说:“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现尚在草创时期,最近的趋势,似乎已经渐渐脱离宣传革命的窠臼,而走上研究学术的大路,在这点上,陶希圣先生的功绩,实在不可埋没”,“虽然他的研究还是草创的,但已替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打下了相当的基础。”除此以外,他还认为“郭先生的贡献偏在破坏伪古史上,而陶先生的贡献却在揭发整个中国社会史的真象。”

翦伯赞在《历史哲学教程》这本书中对陶希圣进行评价。说:“其实陶希圣的头脑虽不清楚,但对于政治的感觉却非常敏锐。尝试虽不充分,但歪曲力却足够应用。尤其他并不轻视方法论;相反地,他最普于运用‘归纳法'和‘演绎法'。”翦伯赞同时还认为陶希圣“他的理论是要适应他的政治环境;他的政治环境决定他的历史理论。”

注释

[a]

明清科举制度中选拔贡入国子监的生员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