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社会学类,一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女性学主要研究女性主义、社会学、心理学、妇女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涉及女性与政策、女性与发展、女性与婚姻家庭、女性自我保护、女性礼仪、女性时尚等,以男女平等为核心,服务于妇女发展,进行广大妇女的关怀、保护、引导、教育以及权益维护等。毕业后可从事妇女关怀、心理疏导、妇女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女性学的:专业发展、培训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女性学

英文名

Women Studies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法学

专业类别

社会学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专业代码

030304T

开设院校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女子学院等

主要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政策与制度分析等

就业方向

妇女组织、事业单位等

专业发展

2020年2月21日,教育部关于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人类学专业学科门类为法学,属于社会学类,专业代码为030304T,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四年。

培训标准

培养目标

女性学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从事妇女发展、性别与政策分析、女性学教学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知识要求

女性学专业要求学生要掌握较宽厚的跨学科知识,拥有较强的性别平等意识和熟悉性别分析方法,掌握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课程体系

女性学专业的专业课程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类课程和实践类教学课程。理论类教学课程体系包括通识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实践类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实践类课程和环节、专业实践类课程和环节。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授课内容

通识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语文、大学外语、大学体育、心理健康、军事理论、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生命科学(或环境科学、地理科学、信息科学)等

公共基础课程

世界(近代)历史、中国(近代)历史、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法学概论、政治学概论、管理学概论、心理学概论、伦理学概论、逻辑学概论、民族学概论、统计学等

专业基础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文化(社会)人类学概论、女性学概论、社会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等

专业课程

女性学理论、中国妇女史、中外妇女运动史、妇女工作、性别与公共政策、妇女人权、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学、性别社会学、性别与发展、女性学研究方法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女性学专业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公共实践类课程和环节、专业实践类课程和环节。公共实践类课程和环节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公益劳动、志愿服务与社会服务、课外社会实践、创业实践活动、各种学科竞赛等;专业实践类课程和环节包括课程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专业实习、毕业创业实习、课程论文、学年(期)论文、毕业论文(设计),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创新创业讲座与策划等。课程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包括社会统计软件应用实验课、电话访问调查实验课、行为科学实验课、社会个案工作实验课、小组工作实验课、创新创业实践课。专业实习包括社会调查实习、田野调查实习、社会工作实务实习、创新创业实践等多种形式。

毕业写作

女性学专业的毕业写作一般采用论文形式进行。第一,在选题要求上要聚焦社会生活、社会实践、社会发展、社会历史中的实际现象和问题,具有特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体现社会学类专业的理论视角或理论基础。第二,在内容要求上包括中英文题目和摘要、问题的提出、相关文献综述、研究设计和研究内容、基本结构和讨论、主要参考文献,正文的字数一般在7000字左右,其他部分根据需要决定,遵守学术规范,结构安排合理,逻辑严谨,行文流畅。第三,在指导要求上指导教师应在选题、文献阅读、理论构思、概念化和操作化、调查、数据(资料)分析、写作规范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学生的指导。通过面谈、电子邮件、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学生讨论,必须认真通读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每名教师同时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能超过五人。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女性学专业的学生本科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深造,保研、考研或出国,继续妇女学方面的学习深造,进行妇女学的研究和教学。

就业方向

女性学专业的毕业生主要面向妇女组织、事业单位,从事妇女关怀、心理疏导、文化传播、妇女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师资队伍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专业应建立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专任教师队伍应按生师比不高于18:1的标准配备,实验室应配备专职的管理员或实验员。教师的专业背景为所任教专业的比例不低于40%,或专业背景为社会学类专业、心理学专业、社会保障专业的比例不低于80%。各专业教师所担任的教学课程或环节应相对稳定,并具备与所承担教学任务相关的理论知识、实践知识,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实务经验。专业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必须严格遵守基本教学规范和环节,切实加强教学互动和学生学习过程考核,保证教学质量。

教学条件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专业所在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指标要求。首先,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充足的信息资源。专业所在院系应有教材选用和使用效果评价方面的制度,将国家政策要求、教师的教学体会以及学生的学习体会和评价作为选定教材的重要依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综合性本科高校的生均图书量应不少于100册,生均年图书量应不少于四册,纸质专业期刊不少于20种。图书资料室或教务部门应保存各类教学文件、学生论文、资料。其次,为教学提供充足数量和功能的教学设施。专业必须有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专业实验室,能够为专业教学课程、环节提供必要的实验设施和设备。专业应有相对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能满足本专业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能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最后,要保证充足的教学经费投入。教学经费应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所规定的标准,保证各项教学环节工作的正常进行。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北京

中华女子学院

山东

山东女子学院

湖南

湖南女子学院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b]

以上开设院校来源于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