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临死之前可以把自己的尸体卖给医院而不是捐献给医院吗?

新农商网 全部 1029

一个人临死之前可以把自己的尸体卖给医院而不是捐献给医院吗?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毅而三思吴六奇
    毅而三思吴六奇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这个事情……近期红星新闻报道过一些。我介绍下内情并着重于价格细节好了。大致是在美国伊利诺斯州的一家“生物资源中心(BRC)”出现了尸体被肢解售卖的情况。价格如下:

    • 全尸价格常见3,000~5,000美元,至多可达万元。

    • 头颅常见500美元;

    • 颈椎300美元;

    • 肩膀400美元;

    • 单腿1300美元;

    • 膝盖450美元;

    • 单脚200美元;

    • 小臂250美元;

    • 躯干2100~3200美元;

    • 脏器600美元;

    • 主动脉65美元;

    (这让我想到了章莹颖,她出事就在伊利诺斯州)在一个长达24分钟的视频中,作为BRC雇员的山姆·卡米奇演示了如何根据需求肢解一具尸体。被肢解的老人叫康纳德·帕特里克,去世时75岁,6天前死亡并被妻子捐赠。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被倒卖到了BRC并被肢解。如图,负责肢解他的山姆·卡米奇:

    在被肢解后,康纳德·帕特里克的遗体被出售或保留了七块,至于其他则不知所踪。如图,被分解并被出售或保留的部分:

    到目前为止,这些被媒体称为“Chop shop”的、而自身号称“身体经纪人”、“非移植组织银行”的地下组织,没人知道到底有多少家,甚至没人知道这些尸体都源自何处。在2012到2013年间,单单BRC一家就至少拥有三名经纪人,并涉及961具尸体的买卖,和售出224具尸体的头部。如图,一份指甲订购清单:

    据红星新闻报道,路透社所调查的、已知在美国活跃的有34家大小不一的身体经纪公司,其中有25家是商业公司,另9家则是非营利组织。这次被报道出来的“生物资源中心(BRC)”仅是美国“身体经纪市场”的小小一隅。

    然而上述这些都是在美国发生的。

    在中国,活着卖叫“拐卖人口”,哪怕身为男性,也涉及到2009年时签订的一份联合国协议。

    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中,明确规定了“人口贩运”的对象并未局限于妇女和儿童,也包含了成年男子。

    至于死后,一切后续行为都违反《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再严重点就是辱尸了……或许最可能的,就是生前努力变成具有较大科研价值的无主尸体,经由公安局发布信息后无人认领,就有可能会有医疗相关单位申报。再之后如出现尸主,才会由申报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

    然而无论是美国亦或中国,作为你本人,都拿不到一分钱。那再谈具体的数额,就没什么意思了。

    2018-02-06 13:50:54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