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产妇痛得忍不下要无痛分娩,丈夫拒签字这件事?

新农商网 全部 1019

如何看待产妇痛得忍不下要无痛分娩,丈夫拒签字这件事?

回复

共17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梦醉西樓
    梦醉西樓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谢邀请!这样的无知男人要不得,无痛人流,无痛分娩,医院技术上肯定是过关的,在能减轻自己痛苦的时候,为什么不呢?生孩子是多么痛苦的事啊,我生孩子时是顺产,当时没有无痛分娩的,17个小时才把孩子生下来,当时的痛不欲生,我记忆犹新,别说当时不让生二胎,让随便生,我都不生了,一次就受死罪了。

    我的观点就是,以后女人在生孩子时,想怎么生得自己说了算,在怀孕前看男人什么态度,男人要是干涉,就不给他生,看谁着急。

    还有在围产期就跟医生说好,要无痛分娩,自己签字,省的到关键时男人变卦,自己的女人你都不在乎,你还在乎谁?谁还在乎你?

    2018-04-01 09:14:07 0条评论
  • 沛泽妈读心理
    沛泽妈读心理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我是剖宫产,虽然没有经历过顺产的阵痛,但听过身边的朋友同事讲过顺产的经历。印象最深的是我一个姓林的同事,她说她生她家闺女时,疼了两天两夜,开宫口的过程中,痛得她要死要活,医生让家属驾着她,慢慢走,看看宫口能不能开快点,同事说她当时是被婆婆和老公拖着走,自己根本迈不了步,在这个过程中,她老公因为高度紧张,竟然晕倒在地。

    好不容易将宝宝生下来了,老公看到她虚弱的样子,没和她说两句话,又晕了过去,医生忙着救她老公。当时听说这件事时,我刚大学毕业没多久,二十多岁,还无法理解,总觉得林的老公太不坚强了。

    直到我生结婚怀孕生宝宝,我才理解了林的老公。推我进手术室之前,麻醉师过来,告诉他麻醉可能产生的后果,当然都是一些比较严重的后果,老公问概率有多大,医生说:“不发生在孕妇身上,概率就是0,一旦发生,概率就是百分之百。”老公紧张地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我从手术室出来时,老公和老爸在门口等我,老妈、妹妹跟着护士抱着宝宝去了病房,老公见到我后,说了一句没头没尾地话:“看到了吗?”可见他很紧张。

    老爸这个人心很软,我从手术室出来的时候,有些不舒服,睁不开眼,老爸很心疼,又有些害怕,轻声地问了句:“没事吧?”我怕他担心,使劲睁开眼告诉他没事,我看到了爸爸紧张怜惜的眼神。

    事后,我问老公在产房外等我的时候,他在想什么,他说脑子里乱乱地,啥都没想,因为我的父母在身边,怕他们担心,老公就没话找话说,消磨时间,他说太难熬了。

    我在做手术的过程中,医生往我的手里塞了一个镇痛棒,后来我听说是医生问我老公要不要镇痛棒,我老公说只要少受罪,我们都用,手术后肚皮也没有缝针,用的是拉链,他怕我拆线会疼,事实上,通过我两次的剖宫产来看,缝针比使用拉链,刀口长得更好。

    所以,我很难理解那些看着老婆疼得死去活来,痛苦呻吟的男人,怎么能那么淡定,怎么忍心让老婆继续承受无休止的疼痛,都不愿意给老婆使用无痛分娩,不要说担心孩子有事,一来医生肯定会给家属解释,二来在那么紧张的情况下,如果你真的爱你的老婆,脑子想的第一件事就是别再让她疼了。若此时男人还能若无其事,拒绝签字,只能说明他还不够爱这个为他生孩子的女人!

    2018-03-29 08:17:06 0条评论
  • 杨文战律师
    杨文战律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法律有明确规定产妇有权决定手术,但现实是另一个书面!

    #杨文战律师观点:不提丈夫渣不渣的问题,法律上产妇到底有没有权利自己决定如何手术?医院以患者家属意见为准到底对不对?

    关于产妇生育方式决定权的事儿,隔些日子可能就会出件新闻。最近这个妻子疼死去活来,丈夫却认为麻醉对小孩子有影响拒绝在无痛分娩同意书上签字的事儿其实还算不大新闻。

    去年九月陕西榆林产妇因为能剖腹产,无法忍受疼痛跳楼自杀的事儿,想起来也是没多久的!当然,那个事件由于双方和解,医院和患者家属之间对于谁该对不给产妇做剖腹产负责也是有争议的,但由于双方后来和解,有些真相可能也无法深究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法律上对于产妇的生育方案,或者说是患者的手术方案,到底是产妇和患者人本有没有决定权?

    这事儿在法律法规上本来是有点乱,比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这个意思是离不开家属同意。但是《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就不该存在这个问题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侵权责任法》出台晚、级别高,所以这方面自然应该以《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为准。按这个规定,医生作手术应征得患者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才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这种产妇生产的事情,在产妇头脑清醒的情况下,法律上应该完全由产妇决定。

    这么明显的法律规定,为什么医院和医生执行的时候要打折扣,是医院不懂法吗?其实这是医患矛盾现实的一个反映。

    我们的现实是,做手术需要花钱,而且费用还很贵,这钱躺在手术台上产妇没法交,得家属去交,不征得家属同意,没人去交钱,有点什么事儿,这笔钱恐怕也是个麻烦。

    没人交钱还是小事儿,现实是外一手术出现意外,尤其是患者本人出了意外,那家属闹起来可能就更麻烦了,如果手术方案是产妇签字就会给能折腾的家属更多闹的理由。

    当然,法律就是法律,这些困难和麻烦并不是医院可以忽视产妇合法权益的理由。如果因此引出什么事故,医院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从事实讲也应该给医院创造依法行医的环境,从立法到执法,到司法实践,最好也能统一规范,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这事儿不是靠一个法条就彻底解决的。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新农商网)

    2018-03-29 12:48:10 0条评论
  • 社会何忧屋
    社会何忧屋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欢迎你们的关注,你们的关注是我写评论最大的动力!

    痛苦不在丈夫身上,却优先考虑小孩,产妇不能无痛分娩,丈夫是如此无知与狠心!

    导读:浙江一位产妇,因为生产时太痛苦,要求丈夫做无痛分娩,丈夫考虑到对孩子身体不好,拒绝在同意单上签字,导致产妇说出那句:我会恨你一辈子!

    生小孩的痛苦,我们作为男人是体会不到,曾有报道说,生小孩的痛苦是十级阵痛,感觉世界都会崩塌下来!

    小孩固然重要,产妇更重要

    重要程度进行排名,很多做爸爸的都会先考虑要小孩;就像之前报道一篇:产妇难产,医生问他要妻子还是要小孩;在这样的选择面前,丈夫首先考虑了要小孩,那是他的亲生骨肉,可是,妻子不是他的结发妻子,至亲挚爱吗?

    产妇生小孩的时候,情绪本来波动就比较大,有时痛苦对于她来说,是身体上的痛苦,也是心理上的恐惧,她希望做无痛,不想触摸那种恐惧,她希望亲人站在她这一边!

    在何sir看来,一个有感情的人,不论无痛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妻子的痛苦我们要解决,毕竟那是为我们生下孩子的妻子,我们不能把她当作接生工具,我们应该心怀感恩,感谢妻子的付出,所以站在妻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去进行选择,那才是正确之举!

    无痛分娩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医生告诉我们,剖宫产使用的麻醉药品是浓度为0.5%,而无痛分娩使用的麻醉药品是浓度为0.125%,相比之下,无痛分娩的影响较小;而且麻醉药品在进入胎盘之前就基本被吸收,对于肚子里的婴儿影响是微乎其微!

    丈夫没有先去了解一下无痛分娩的后果,就擅自作主,自私的舍弃妻子的利益,让妻子继续承受巨大的压力和痛苦,这样的丈夫不但狠心,而且是自私!

    一个家庭,有了孩子,成为三口之家,成熟的男人知道,在家里,老婆第一,孩子第二,自己第三!这样的家庭才会和睦,才会让妻子安心,让妻子甘愿照顾孩子!

    欢迎关注与点赞!

    2018-03-27 19:39:26 0条评论
  • 杨文战律师
    杨文战律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法律有明确规定产妇有权决定手术,但现实是另一个书面!

    #杨文战律师观点:不提丈夫渣不渣的问题,法律上产妇到底有没有权利自己决定如何手术?医院以患者家属意见为准到底对不对?

    关于产妇生育方式决定权的事儿,隔些日子可能就会出件新闻。最近这个妻子疼死去活来,丈夫却认为麻醉对小孩子有影响拒绝在无痛分娩同意书上签字的事儿其实还算不大新闻。

    去年九月陕西榆林产妇因为能剖腹产,无法忍受疼痛跳楼自杀的事儿,想起来也是没多久的!当然,那个事件由于双方和解,医院和患者家属之间对于谁该对不给产妇做剖腹产负责也是有争议的,但由于双方后来和解,有些真相可能也无法深究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法律上对于产妇的生育方案,或者说是患者的手术方案,到底是产妇和患者人本有没有决定权?

    这事儿在法律法规上本来是有点乱,比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这个意思是离不开家属同意。但是《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就不该存在这个问题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侵权责任法》出台晚、级别高,所以这方面自然应该以《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为准。按这个规定,医生作手术应征得患者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才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这种产妇生产的事情,在产妇头脑清醒的情况下,法律上应该完全由产妇决定。

    这么明显的法律规定,为什么医院和医生执行的时候要打折扣,是医院不懂法吗?其实这是医患矛盾现实的一个反映。

    我们的现实是,做手术需要花钱,而且费用还很贵,这钱躺在手术台上产妇没法交,得家属去交,不征得家属同意,没人去交钱,有点什么事儿,这笔钱恐怕也是个麻烦。

    没人交钱还是小事儿,现实是外一手术出现意外,尤其是患者本人出了意外,那家属闹起来可能就更麻烦了,如果手术方案是产妇签字就会给能折腾的家属更多闹的理由。

    当然,法律就是法律,这些困难和麻烦并不是医院可以忽视产妇合法权益的理由。如果因此引出什么事故,医院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从事实讲也应该给医院创造依法行医的环境,从立法到执法,到司法实践,最好也能统一规范,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这事儿不是靠一个法条就彻底解决的。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新农商网)

    2018-03-29 12:48:10 0条评论
  • 墨与非简法生活
    墨与非简法生活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这样的男人不仅愚昧,而且狠毒。他可能不知道,母亲除了要承受巨大的痛苦之外,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风险,其实那是一个生死攸关的时刻,这个男人不仅完全不关心妻子的死活,还有心思跟专业的麻醉科医生争论医学知识。

    我非常理解麻醉对孩子不好这种传言完全可能会产生以及传播到很广,但是在面对专业的麻醉医生时,你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医生的解释呢?医生可是身上负着人命的责任,医学已经是一个相当严谨的学科,医院做事情都是有规矩、守规范的,他难道敢乱来吗?这个丈夫到底有没有智商?

    大概在这个男人眼里,女人为了生孩子去死也是值得的,毕竟已经完成了生育机器的使命,从此孩子就是最重要的了。他娶的不是老婆,而是子宫。

    医生的解释没有用,真的是因为这个男人坚持认为自己是对的吗?其实他只是为了避免一切可能伤害孩子的可能性,与此同时不考虑任何产妇的需要和保护产妇的可能性。总之就是后代比什么都重要,而你什么都不是。

    之前不是有类似事件闹到要自杀的地步,看来依然有人不汲取教训,总是会有人不长脑子也不长良心的。所以在生育这件事情上,我认为女性多做点防备并没有什么问题。

    比如生产的时候,让自己的娘家人在场,把手术的签字权给娘家人。甚至应该联合医生一起给自己的丈夫和婆家人进行孕产知识科普。 不要说对丈夫对婆家不信任什么的,这件事上很多人并不值得信任。

    不信就去调查和采访一下那些已经生育的女性,有多少人的丈夫,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刻是关注妻子的?甚至全家人都去看孩子,没有一个人管产妇的情况比比皆是。刀没有割在男人身上、痛苦没有发生在男人身上,他们永远不会懂。

    2018-03-27 20:41:28 0条评论
  • 玉妈的退休日常
    玉妈的退休日常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谢谢诚邀!

    对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理性看待。首先,产妇在怀孕的时候应按照医生嘱咐定时去医院做产检,在保证胎儿健康,胎位没问题的情况下尽量不要选择无痛分娩,或者剖腹产,医生再怎么说没事,但对孩子还是多少有影响的,谁不想要个健康的孩子?包括妈妈自己。做女人有几个不生孩子?过去那个年代医疗条件不好,都是请接生婆自己在家生,哪有现在的医疗条件?所以,作为母亲,如果正常去医院产检,自己和孩子身体没啥问题的情况下,还是选择自然分娩比较好,为孩子,也为自己。生孩子肯定会疼,这是正常现象,可能现在的年轻人普遍承受能力差些,忍受不了分娩的痛苦,一开始疼就想选择无痛生产。我也是女人,也生过孩子,能理解分娩女人的疼,但我们得有责任感,学会吃苦和忍耐,坚强点,熬熬就过去了。当然,如果孩子太大、胎位不正,或者孕妇身体欠佳等特殊情况下,应该听从医生建议选择较为安全的分娩措施。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祝怀孕的妈妈们都能顺利产下健康的宝宝!

    2018-03-28 06:59:35 0条评论
  • 爱小蔬菜
    爱小蔬菜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事情的起因是26岁的小辰(化名)已进入产房待产,宫口才开了2指,产妇就痛得忍不下去了,提出要无痛分娩。妻子痛的打滚,丈夫却拒在无痛分娩同意书上签字,理由是“上麻醉对小孩子有影响,对大人也不好”,无论麻醉医生如何解释无痛分娩的麻药浓度不会对产妇和胎儿造成影响,丈夫的态度依旧坚决。

    “我恨你一辈子!”痛到无助的小辰哭着对丈夫喊了这么一句。

    丈夫拒绝签字,是觉得对大人小孩的不好,这是一个常识问题。在我们国家,缺少对无痛分娩的宣传,而在西方国家,无痛分娩普及率达百分之七十以上,而什么是无痛分娩?

    而且无痛分娩也不是说完全不痛,只是减少痛苦,可能将十分的痛苦减轻到两三分,如果丈夫对无痛分娩有充分的认识,可能就不会愿意妻子咬牙忍受分娩的痛苦。

    除了认识不足,再一个可能考虑到经济的原因,无痛分娩的费用要一千块钱左右(各个地方略有差异),而且是不纳入社保报销范围的,一千多块钱,虽然不是大数目,可是对有的家庭来说,可能就是辛苦十天半个月的工资了

    现在的医患关系紧张,病人及家属对医生有着本能的不信任,也是丈夫对医生的解释无动于衷的原因,我觉得这不能上升到说丈夫不爱妻子啊,丈夫不合格这样的高度,只能说是认识不足,社会也有责任让更多的人了解无痛分娩的知识,甚至是更多的基本医学专业知识。

    2018-03-29 12:36:48 0条评论
  • 烟雨暮雪
    烟雨暮雪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每看到一个这样的新闻,就气愤的不行,我气愤不是因为丈夫签不签字,懂不懂科学道理,而是深深的为女人感到悲哀,豁出命生孩子,命还不在自己手里,自己说了还不算,怎么不令人心寒。

    2007年11月,孕妇李丽云因难产被送进北京朝阳医院进行分娩,面对生命垂危的孕妇,医院和护士因为其未婚丈夫肖志军拒绝在剖腹产手术通知书上面签字而无法进行抢救,束手无策。等到眼看孕妇就要不行了,医院方面才采取了强行救治措施,但为时已晚,李丽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8月,孕妇马茸茸因为待产住进陕西榆林第一医院,期间因疼痛难忍几次要求进行剖腹产,均被家属拒绝,被要求正常分娩。医院只征求家属的意见,家属又只听从医院的建议,对于孕妇的疼痛无人加以关心和重视,从存在着哪个女人生孩子不疼的心理,生孩子的是孕妇,最不需要过问意见的也是孕妇。最终,孕妇马茸茸因为承受不了疼痛从医院住院部五楼跳楼身亡。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血淋淋的事实我就想问,究竟谁之过?我不认为拒不签字的家属有责任,家属不是医生,在事关人命的重大决定面前,他们有这样那样的想法和做法很正常,我也不认为医院有问题,既然有这样的规定,作为需要遵守规定的医生也不敢任意破坏,何况现在医院早就不是救死扶伤以人命为重的福利单位了,在本着明哲保身减少麻烦的死规定面前,人命也只能退后一步。

    手术通知书,多么冰冷可怕的东西,因为它,女人的命运再不能由自己做主,因为它,女人成了他们权衡自己利弊得失的牺牲品,因为它,女人躺在产床上手术台上,只能眼睁睁的默默的流着眼泪等待着别人来决定自己的生死,多么的可悲和可怜!

    为什么女人就不能自己说了算?病的是她们,最有决定权的应该是她们自己。我觉得,除非是昏迷不醒,只要是清醒的,明白的,都应该由孕妇本人做决定。反正我不当这样软弱无助的女人,谁也别想决定我的生死,我的命我做主。

    2018-03-29 16:52:23 0条评论
  • 烟雨暮雪
    烟雨暮雪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每看到一个这样的新闻,就气愤的不行,我气愤不是因为丈夫签不签字,懂不懂科学道理,而是深深的为女人感到悲哀,豁出命生孩子,命还不在自己手里,自己说了还不算,怎么不令人心寒。

    2007年11月,孕妇李丽云因难产被送进北京朝阳医院进行分娩,面对生命垂危的孕妇,医院和护士因为其未婚丈夫肖志军拒绝在剖腹产手术通知书上面签字而无法进行抢救,束手无策。等到眼看孕妇就要不行了,医院方面才采取了强行救治措施,但为时已晚,李丽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8月,孕妇马茸茸因为待产住进陕西榆林第一医院,期间因疼痛难忍几次要求进行剖腹产,均被家属拒绝,被要求正常分娩。医院只征求家属的意见,家属又只听从医院的建议,对于孕妇的疼痛无人加以关心和重视,从存在着哪个女人生孩子不疼的心理,生孩子的是孕妇,最不需要过问意见的也是孕妇。最终,孕妇马茸茸因为承受不了疼痛从医院住院部五楼跳楼身亡。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血淋淋的事实我就想问,究竟谁之过?我不认为拒不签字的家属有责任,家属不是医生,在事关人命的重大决定面前,他们有这样那样的想法和做法很正常,我也不认为医院有问题,既然有这样的规定,作为需要遵守规定的医生也不敢任意破坏,何况现在医院早就不是救死扶伤以人命为重的福利单位了,在本着明哲保身减少麻烦的死规定面前,人命也只能退后一步。


    手术通知书,多么冰冷可怕的东西,因为它,女人的命运再不能由自己做主,因为它,女人成了他们权衡自己利弊得失的牺牲品,因为它,女人躺在产床上手术台上,只能眼睁睁的默默的流着眼泪等待着别人来决定自己的生死,多么的可悲和可怜!

    为什么女人就不能自己说了算?病的是她们,最有决定权的应该是她们自己。我觉得,除非是昏迷不醒,只要是清醒的,明白的,都应该由孕妇本人做决定。反正我不当这样软弱无助的女人,谁也别想决定我的生死,我的命我做主。

    2018-03-29 16:52:23 0条评论
  • 西门町吃在宁波
    西门町吃在宁波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在这种时候如果都得不到丈夫的支持,那想必是相当绝望的。杭州的这对夫妻的故事,其实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个缩影,其实这样的现象并不是个例。

    无痛分娩,这个在国外已经非常普遍的生育方式,在国内却总是备受歧视。尽管医生在怎么解释,这个丈夫却坚信会对未出生的婴儿产生不好的影响,不管妻子怎么哀求都不愿意签字,所以才换来一句妻子的一句“我恨你一辈子”。

    其实,无痛分娩这种形式不仅可以缓解生孩子对于孕妇的痛苦,而且更加安全方便。当然,如果麻醉剂用量不当,确实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这个负面影响,主要是针对孕妇的,并不是针对婴儿。更何况,现在正规医院里的医生都是非常专业的,几乎不可能出现这种失误,所以说无痛分娩的负面性真的是不用担心的。

    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小编认为还是在于这个丈夫对于自己妻子的感情不够。即便只是可能性的危害,他也不愿意因此而选择自己的妻子。建议这个杭州的妻子可以考虑一下自己接下来的人生了,是不是应该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继续走下去。

    2018-03-28 15:34:41 0条评论
  • 北鱼相思
    北鱼相思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谢邀回答

    我是在17年底生产的,顺产,分娩时的疼痛让我整个人快崩溃了,是晚上12开始开指的,开始十几分钟疼一次到后来几分钟疼一次,一直到分娩一共16个小时,开始还能慢慢忍受到后来疼的都想撞墙。所以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选择无痛分娩。

    有些人平常说爱你,可是到了选择的时候,往往抛弃你的就是那个经常说爱你的人,这种人就是自私到了极点,试问那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的,要不是到了无法承受的底部都不会选择抛妇产的,而身为丈夫的男人,永远也无法体会到生产时的那种痛,一痛就要十几个小时,更有甚者几天的。

    和我同期生产的一个产妇开指到五指后就不开了,疼了整整三天,实在坚持不住了,才选择抛妇产。选择无痛分娩,需要打麻药,不是说不爱孩子,而是真的受不了,丈夫不同意,是疼痛没有发生在他身上,同意签字的孕妇真应该谢谢老公的不杀之恩

    2018-03-27 20:31:21 0条评论
  • 健识局
    健识局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在这则新闻中丈夫拒绝签字的理由是打麻药对胎儿和产妇不好,但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在麻醉科有一句话叫做“脱离剂量谈毒性是帅流氓”,正规医院、专业医生使用的麻醉剂量都在安全范围内,对人体健康不会产生什么影响,而且无痛分娩这项技术实际上已经很成熟了,就跟人们能接受无痛人流一样,不能接受无痛分娩其实只是观念问题。

    相反, 如果不打麻药反而可能会延长产程。如果把疼痛分为十个等级,生孩子的等级在八九级左右,是非常非常疼的,这种疼痛下产妇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去使劲,打了麻药之后感觉好受点,能使劲、能跟医生良好沟通,会有助于生产。

    但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做无痛分娩,能不能做的决定权在麻醉医生手中,如果产妇有一些凝血障碍或者其他不适合做无痛分娩的疾病,那也无法进行这项操作。

    2018-03-31 23:56:19 0条评论
  • 用户95766457355
    用户95766457355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榆林产妇跳楼、产妇丈夫拒签无痛分娩……众多的相关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产痛的讨论:为什么女性生孩子就一定要痛呢?无痛分娩为何在中国依然没有普及?为什么女性无法自己选择生孩子的方式?



    很多人认为生孩子都会疼,不疼怎么生孩子呢?但是从医学角度来讲,疼痛是需要干预的。大量的文献证明,分娩疼痛会对母体和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在极度疼痛的情况下,产妇全身处于应激状态,会大量释放一种叫儿茶酚胺的物质,引起给子宫胎盘供血的血管收缩,从而减少血供,影响宫内环境,导致胎儿窘迫的发生率升高。

    “无痛分娩”起源于国外,至今有100余年的历史,在国外已经普遍应用。美国分娩镇痛率>85%,英国>90%。我们平常所说的无痛,医学上叫作分娩镇痛,包括非药物性镇痛,比如精神安慰法、呼吸法等;药物性镇痛,比如笑气吸入法、肌注法、椎管内分娩镇痛法等。


    1、中国无痛分娩的现状

    在中国,无痛分娩方式并不是真的无痛,只是把分娩疼痛从十级降低到可以忍受的三级左右的轻度疼痛。为什么中国的分娩镇痛不是真的无痛呢?无痛从技术层面很容易做到,但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在美国,产妇从入院到生产都在产房,在那里全程进行胎心监测,随时评估胎儿的情况。产妇可以在产床上一直待着不用下来,几个医护人员给她提供医疗服务。而我们根本做不到,我们的待产室和分娩室是分开的,宫口开全后才能去分娩室。产房里值班护士就那么几个,不能让产妇全都动不了,产妇必须可以行走。所以我们的技术是减痛,从剧痛到轻微疼痛,叫‘可行走的分娩镇痛’,你可以自己活动。

    事实上,目前哪怕在提供24小时分娩镇痛服务的医院,也不见得能及时打上无痛,因为无法确保麻醉师一直有空。目前,全国麻醉医生缺口30万人,培养麻醉师至少也得5~10年。

    2、无痛分娩对婴儿有影响吗?

    硬膜外无痛分娩属于局部用药,因此药物剂量相对很小,药物浓度也只有剖腹产时的1/10左右,不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反应;初乳对对药物的转运能力特别差,即便是静脉用药,其母乳内药物含量也只占母体总量的2-4%。所以,硬膜外用药不仅对胎儿没影响,也不会影响哺乳。


    3、无痛分娩签字权

    至于签字问题,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等法规都明确规定,对自己身体有处分权的只能是患者,而非家属。之所以出台“家属签字”制度,是为了满足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权。所以说,从法律上讲,产妇签字就可以。但是以往有过案例,产妇签字了家属不同意,说产妇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签的字,后来改成产妇和家属双签字,避免医疗纠纷。

    总之,产妇分娩是否痛苦,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为产妇减轻痛苦,是对生命个体的尊重,也反映了一种生育文明。


    赴美生子,100000+同胞的先见之选,合法合规,宝宝出生即拥有美国国籍,让宝宝生而不同。
    美国理工爸爸月子中心,美国公司直营品牌,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一站式服务,让您安心放心。
    点右上角关注美国理工爸爸,了解美籍宝宝7大优势。赴美生子,找理工爸爸。

    2018-04-04 13:26:47 0条评论
  • 用户95766457355
    用户95766457355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榆林产妇跳楼、产妇丈夫拒签无痛分娩……众多的相关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产痛的讨论:为什么女性生孩子就一定要痛呢?无痛分娩为何在中国依然没有普及?为什么女性无法自己选择生孩子的方式?

    很多人认为生孩子都会疼,不疼怎么生孩子呢?但是从医学角度来讲,疼痛是需要干预的。大量的文献证明,分娩疼痛会对母体和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在极度疼痛的情况下,产妇全身处于应激状态,会大量释放一种叫儿茶酚胺的物质,引起给子宫胎盘供血的血管收缩,从而减少血供,影响宫内环境,导致胎儿窘迫的发生率升高。

    “无痛分娩”起源于国外,至今有100余年的历史,在国外已经普遍应用。美国分娩镇痛率\u003e85%,英国\u003e90%。我们平常所说的无痛,医学上叫作分娩镇痛,包括非药物性镇痛,比如精神安慰法、呼吸法等;药物性镇痛,比如笑气吸入法、肌注法、椎管内分娩镇痛法等。

    1、中国无痛分娩的现状

    在中国,无痛分娩方式并不是真的无痛,只是把分娩疼痛从十级降低到可以忍受的三级左右的轻度疼痛。为什么中国的分娩镇痛不是真的无痛呢?无痛从技术层面很容易做到,但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在美国,产妇从入院到生产都在产房,在那里全程进行胎心监测,随时评估胎儿的情况。产妇可以在产床上一直待着不用下来,几个医护人员给她提供医疗服务。而我们根本做不到,我们的待产室和分娩室是分开的,宫口开全后才能去分娩室。产房里值班护士就那么几个,不能让产妇全都动不了,产妇必须可以行走。所以我们的技术是减痛,从剧痛到轻微疼痛,叫‘可行走的分娩镇痛’,你可以自己活动。

    事实上,目前哪怕在提供24小时分娩镇痛服务的医院,也不见得能及时打上无痛,因为无法确保麻醉师一直有空。目前,全国麻醉医生缺口30万人,培养麻醉师至少也得5~10年。

    2、无痛分娩对婴儿有影响吗?

    硬膜外无痛分娩属于局部用药,因此药物剂量相对很小,药物浓度也只有剖腹产时的1/10左右,不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反应;初乳对对药物的转运能力特别差,即便是静脉用药,其母乳内药物含量也只占母体总量的2-4%。所以,硬膜外用药不仅对胎儿没影响,也不会影响哺乳。

    3、无痛分娩签字权

    至于签字问题,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等法规都明确规定,对自己身体有处分权的只能是患者,而非家属。之所以出台“家属签字”制度,是为了满足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权。所以说,从法律上讲,产妇签字就可以。但是以往有过案例,产妇签字了家属不同意,说产妇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签的字,后来改成产妇和家属双签字,避免医疗纠纷。

    总之,产妇分娩是否痛苦,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为产妇减轻痛苦,是对生命个体的尊重,也反映了一种生育文明。

    赴美生子,100000+同胞的先见之选,合法合规,宝宝出生即拥有美国国籍,让宝宝生而不同。

    美国理工爸爸月子中心,美国公司直营品牌,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一站式服务,让您安心放心。

    点右上角关注美国理工爸爸,了解美籍宝宝7大优势。赴美生子,找理工爸爸。

    2018-04-04 13:26:47 0条评论
  • 窃梦天使
    窃梦天使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则脑筋急转弯问世界上干什么最痛苦,回答(生孩子时被蚊子咬)!这虽然是一则幽默机智答!可事实却是如此!

    孕妈们怀胎十月挺着个大肚子就这一点也很难受!可想想是自己的可爱宝宝在里面,也十分开心,这也就没什么了!

    我当初怀大宝时没啥孕反应,不过因为羊水少生的前一天宝宝缺氧严重痛了我一夜一直没睡在医院输氧做检查!最后还是剖腹产!可是因为没做好月子落下了腰疼的毛病!到生二胎的时候我做梦都说下辈子都不想在生孩子了!前六个月我吃啥吐啥难受的整天没劲!加上自己腰疼的厉害,到了第七个月睡觉就整晚老翻身,喘气困难!到离预产期还有三天时肚子就开始了痛了,到医院住院检查说是假性宫缩!就这样我连着三天经历了两分多钟一回的如挖心割肉一般的痛,因为自己才空了两年就生二胎,头胎剖腹,所以二胎不能打催产针!可我婆婆说家里人少照顾不来,顺产当天就能下床自理些事情,三天就可以回家!就这样我妈妈白天上班婆婆照顾,晚上我妈来,看到她们这样我也就咬牙忍着,到第三天晚上羊水破了可才开了三指,可是却流血不断还几秒钟一痛,那痛真的让人呼吸都困难!我几乎想放弃顺产!就这样我在预产室呆了半小时,大量出血医生都吓坏了以为是我头胎剖腹口裂了,检查说是因为我开口三指到十指过快才这样的!开到十指了,医生给我一手输液,一手输氧自己还流着血,医生还叫我自己走到生产床,走了半分钟感觉孩子都要掉了,两腿直发抖!因为没顺产过一直没掌握其方法生了一个多小时真是痛不欲生这词顺间彻底领悟!

    许多男士都抱怨妻子怀孕了无理取闹,老爱发脾气!可是你要是来体会一次你还会这样说吗?

    2018-03-29 08:30:18 0条评论
  • 健识局
    健识局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在这则新闻中丈夫拒绝签字的理由是打麻药对胎儿和产妇不好,但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在麻醉科有一句话叫做“脱离剂量谈毒性是帅流氓”,正规医院、专业医生使用的麻醉剂量都在安全范围内,对人体健康不会产生什么影响,而且无痛分娩这项技术实际上已经很成熟了,就跟人们能接受无痛人流一样,不能接受无痛分娩其实只是观念问题。


    相反, 如果不打麻药反而可能会延长产程。如果把疼痛分为十个等级,生孩子的等级在八九级左右,是非常非常疼的,这种疼痛下产妇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去使劲,打了麻药之后感觉好受点,能使劲、能跟医生良好沟通,会有助于生产。


    但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做无痛分娩,能不能做的决定权在麻醉医生手中,如果产妇有一些凝血障碍或者其他不适合做无痛分娩的疾病,那也无法进行这项操作。

    2018-03-31 23:56:19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