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辽宁两名重刑犯能够越狱,你有什么看法?
对于辽宁两名重刑犯能够越狱,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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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重刑犯越狱逃走,我来说一说我的看法。

监狱是任何人也不想呆的地方,但是它也是你不想去,也得去的地方,进去的人总想出来,大多数的人恐怕用积极改造换取早日出狱,而着急出狱的人,也有采用越狱的方式。
把犯罪的人关进监狱,即是对他们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的改造,然而,即使惩罚与改造,那肯定不是舒舒服服的事,首先失去的是人身自由, 至于待遇,那恐怕是不如呆在家里了,想喝点酒就喝点酒,想偷点东西就偷点东西,在监狱里,可不允许你做这些事。
监狱里的生活,难受实在难受。

想出去靠积极改造,实在太漫长了,于是乎便走了捷径,越狱出逃,我们且不说他如何出逃,而是说这样敢于出逃的人,肯定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他们出逃在外,肯定要对社会造成危害,因为他们没有钱,实施抢劫,那是必然的,希望人们多加警惕。
然而他们能逃到哪儿去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束手就擒,那是早晚的事。

现在的大街上到处都是电子眼,就连农村的小卖部,小商店都有监控,他们总得吃饭吧,不论他出现在商店还是饭店里面,都会记录下他的踪踪影,一旦被群众发现或是认出,那110的电话恐怕沾手就来,片刻间警车就到了。
俗话说跑了初一跑不了十五,他们出逃在外,犹如惊弓之鸟,神经会高度的紧张,也许他们现在饥肠咕噜滴水未进,饿的滋味可真不好受,又不敢冒着暴露的风险去找吃的,难受啊,难受啊,还不如呆在监狱里面,他们的精神早晚会崩溃的。据说警方已经发现了他们的蛛丝马迹,并有人举报了他们的行踪。
警方已撒开无情的大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束手就擒,那是早晚的事。
2018-10-06 01:35:02 -
张贵林和王磊分别是因为抢劫罪与绑架罪而被判刑入狱的,二人所犯下的都是极为严重的暴力犯罪。因此,服刑中他们属于典型的重刑犯。
两个重刑犯居然顺利地从狱中脱逃在公众看来似乎是难以想象的,因为在通常情况下,监狱留给公众的感觉往往是高墙壁垒、看守森严。犯人就算是有了逃跑的想法,但是到了真正实施起来其实是困难重重的。

经典的美剧《越狱》中主人公迈克尔为了救他被人陷害入狱的哥哥林肯可谓是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他的成功主要源自于其本人的建筑工程师身份。有介于此,他曾参与了监狱的改造工程,因而对于监狱的内部构造了若指掌。但是此次脱逃的张贵林和王磊既没有迈克尔得天独厚的经历,也没有他超越常人的智商。所以,他们的脱逃很大程度上与监狱方的管理失职存在着很大的关系。

相比起王磊而言,张贵林的经历堪称传奇,这位现年39岁的安徽男人在此之前已经先后实施过两次越狱行为。
根据裁判文书网上一份辽宁朝阳中院2014年作出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张贵林是在2009年1月19日因犯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而入狱的。开始服刑后不久,此人便开始了第一次的越狱行为,但随即便被抓获。2011年6月23日锦州中院因其犯有脱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犯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次脱逃失败后张贵林并没有死心,并在之后的不久第二此脱逃,这一次他依然难逃被抓的命运。锦州中院2012年7月2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无期徒刑等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第二次脱逃失败后,张贵林或许自认为法律拿自己无何奈何居然又在监狱内故意将其他的犯人打成轻伤。犯下了故意伤害罪张贵林在2014年又被法院判了一次无期徒刑,彼时的他被关押在辽宁省凌源第五监狱。此后,这位劣迹斑斑的重刑犯被转递到辽宁凌源第三监狱继续服刑。
按理说,一个有着两次越狱脱逃的犯人肯定会引起监狱管理方的注意,对其给予一定的特殊“关照”来杜绝他重新脱逃的可能性。但是就目前来看,监狱方面显然并没有这么做。此次的脱逃事件中,张贵林系偷了狱警的衣服利用衣服中所夹带的门禁卡开门逃跑的。这就说明,监狱的管理存在着十分巨大的漏洞。这种漏洞随着脱逃事件的发生已经众所周知,有人为此而付出代价恐怕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就当前而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倒不是第一位的,而是应当把重点放在对张、王二犯的抓捕上。二犯在社会上多待一天,公众所面临的危险在无形中就增加了一分,但愿二人能够早日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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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5 20:29:07 -
对监狱的地形结构,安全佈防,管理制度,一点不了解,因此更是增加了这次逃脱事件的迷惑和疑问,我們对监狱这方面的知识,來源於新闻,报纸,小说,电视,电影。统一给人的印象是戒备森严,层层设防,制度严谨,荷枪实弹,管理人员严肃認真,。从电视上看是插翅难飞的。这次跑掉两个逃犯,公然还偷到手两套警服,因此除了想不通,就是不可理解,既然已公开报导了,能否在案件侦破结案后,给予介绍,让大家也知情。
2018-10-06 08:13:02 -
这个监狱在安全管理上,安全监督上存在严重的漏洞,再加上失职渎职。从两犯穿着狱警的衣服,拿着狱警的门镜卡看,不是越狱,而是大模大样的从监狱里面走出来的!应该更严厉的惩罚相关责任者以及相关的监狱管理局的领导者才对!
2018-10-06 09:06:15 -
10月4日,辽宁凌源第三监狱两名罪犯越狱。其中王磊,系犯有绑架罪。张贵林犯有抢劫罪,一个死缓改无期,一个无期徒刑,两人都是罪大恶极的重犯。
两人如何从森严壁垒的监狱脱逃,警方尚未公布,所以不能妄加评论。从警方的协查通报看,其中罪犯张贵林越狱时着春秋制式警服,有警号有臂章。
不管如何,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尽早将两名罪犯缉拿归案,防止其再犯下新的罪行。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强大的公安与人民群众面前,缉拿罪犯只是时间问题,这两人也是捉到头了,必将受到最严厉的惩处!
2018-10-06 08: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