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员黄子韬因使用未获作者授权的星空图片,被原作者质疑侵权,你怎么看?
近日演员黄子韬因使用未获作者授权的星空图片,被原作者质疑侵权,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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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行业一线艺人,尚且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试想其他从业人员对于版权意识的淡漠了,虽然国家一再普及保护作品版权的法律常识,但收效甚微,倒不如一个艺人的一次无心之错来的有效,希望大家也能借由这次黄子韬的侵权行为,学习到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吧!
2018-03-23 13:22:53 -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道路曲折且艰难哪。打了水印都不好使何况高清无水印的呢。所以,提前预防的办法收效甚微。因为法律意识淡泊,违法成本太小。著作权人只能依靠事后维权。

之前林志颖转发了一张别人ps摄影作品的图,被判赔偿34万余元的事还没过去多久呢。黄子韬又来。虽然黄子韬道歉很及时,但是他跟林志颖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说自己不知道。这就能成免死金牌了?非也。
两件事涉及的都是摄影作品。那著作权是什么先了解一下。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中文最早使用“著作权”一词,始于中国第一部的著作权法律《大清著作权律》。此后中国著作权法律都沿用这个称呼。如今华人社会通常还是使用版权一词,不过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对于著作相关权利的正式称呼均已不再使用版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黄子韬说以为作者放弃版权进入公共领域这个说法成立吗?不存在的!法律从来没有这种说法。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简言之,作品一产生著作权就随之产生了,并由此享有各种法定权利。所以,权利人可以不追究,而没有作者放弃版权的道理。


大家都知道,产权的东西是要付费的,免费使用需要特定环境和特别注明,比如自己看,比如新闻引用等等,总之不得是为盈利之目的。黄子韬拿图来干嘛,宣传新节目,这肯定是商业用途,所以侵权毋庸置疑。而侵权的救济途径是什么?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单选或多选均可。
黄子韬前两项做的算是蛮及时的,但道歉可能作者觉得随着删图而删,不够郑重而生气吧。虽然,权利人觉得自己的孩子被随意使用意难平,可以理解。但其实他还要生气的话,真的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或向黄子韬提出合理赔偿数额双方协商解决,跟林志颖似的,不废话直接法庭见,没必要一直在微博上打嘴仗,打得过黄子韬泱泱众粉丝了吗。
网络上用图在所难免,实在不知道作者的,最好注明图片来源于网络,权利属于著作权人之类的话吧,虽然不是豁免权,但一句不提,用的堂而皇之就不好了。尤其是公众人物更要注意。错了就正儿八经的单开一页道歉、主动赔偿,付出错的代价,因为著作权人真的最郁闷看到心血被随意用来用去的!!!
法制环境的改善就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慢慢来吧。
2018-03-23 22:12:21 -
黄子韬 因使用未获授权的图片被摄影师维权,黄子韬道歉澄清并替换掉侵权图后,摄影师仍不接受。23日,黄子韬再次道歉,称使用前不知作者是谁,道歉后提出加上署名,但作者一直未回复才删掉图片。并表示尊重版权,将妥善处理后续。

微博可以看出黄子韬的道歉是很诚恳的。其实即便是艺人,版权意识在中国还是很薄弱的,也许作为音乐人的黄子韬,他对音乐版权意识很强,反而对图片版权意识就不会那么强了,毕竟网络时代,图片的来源太复杂,也很难找到所属权,也很难分辨到底是可以公用的还是不可以,假如图片上没有著名版权所有,光看一张图片怎么去分辨这张图片的版权所有?



这个作者有点不依不饶,既然你说那是你的图片,黄子韬没有使用权,那他把图片删了不是对吗?难道还要别人继续挂着你的图片让你指着鼻子骂?继续挂着,又要被你说不停止侵权行为了!人家都在你微博下面道歉了,你是需要道歉还是需要赔偿呢?不过话说回来,这么一闹腾也好,普及一下版权意识。



说到底,如果有什么损失的话,黄子韬可以按法律程序去赔偿道歉,无需被一次次的无视。小编不是帮着黄子韬说话,只是觉得这种事情不可能是黄子韬故意要侵权,如果能接受道歉就接受,不能接受就该怎么样怎么样,不要得理不饶人,不要扭捏!
2018-03-23 13: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