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对古代法律有什么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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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对古代法律有什么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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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封建王朝多采用严刑峻法统治人民,董仲舒生活的年代也不例外,汉武帝好用重刑酷吏,以严刑峻法来统治国家,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和痛苦。

作为一朝臣子,一方面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一方面为了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董仲舒提出了一个某些制度上类似“共产主义”的主张——调均,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分调均匀。该主张认为要缩小贫富差别,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数额的主张,限制豪强兼并土地,不允许官吏与百姓争抢利益,盐业、金属业都有百姓自己掌控,除去奴婢制度、擅自斩杀的威严,降低赋税,减少徭役,让人民休养生息,减少民力消耗。从该主张我们可以看出董仲舒的治国律法思想有别于以往的封建统治者的思想,董仲舒在吸取了前秦灭亡的教训下,结合当下地主阶级和农民的矛盾,提倡德治,这种思想是从他的儒学思想引申出来的。他的主张认为治理国家应当以德治为主,以法治为辅,即他认为统治者该用仁德之心对待人民,用教化思想教育人民而不是以严刑律法治国安民。

董仲舒的思想体系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吸收了多家学派思想精华而构成的。他提出了一个我们很多人都听过的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主张建立起一套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法律思想体系,并通过推动独尊儒学来促进其法律思想的传播,推动法律思想儒家化。董仲舒法律思想的形成,标志着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我们当今社会的法律制度也有可以学习借鉴他的思想的地方,也可以学习避免他的法治改革思想中的经验教训。
2018-03-17 11: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