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二孩后,原来领取的独生子女贡献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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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二孩后,原来领取的独生子女贡献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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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5846951674
    用户5846951674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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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计划生育执行了37年与现今生育放开,政策法规没有冲突,都是国家的决策法规,是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用人需求!

    至于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相关夫妻领取的奖励,将继续享受,终生有效,不会更改。

    现今政策放开,鼓励生育,是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得民心民意,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特殊的重要的意义,更利于执行。

    两者一并执行,不受影响,都是国策需要!

    谢邀,回答完毕。

    2018-03-24 10:13:43 0条评论
  • 趣叨叨
    趣叨叨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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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邀。不知道您说的是哪种贡献奖。全面二胎政策放开前,国家鼓励独生子女,并给独生子女家庭颁发《独生子女证》,享受相应的一些福利政策。我所在的城市有“独生子女费”,一年60元。退休后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每人领取60元国家补贴。这些已经下发的补贴,无论你是否再生育,国家不会收回,归个人所有。

    自愿不再生育二胎的家庭,关于独生子女的相应福利继续享受不受影响。

    但是,再生育的家庭,国家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独生子女相应福利发放。

    2016年1月1日以后,无论自愿生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国家都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也每没有相关福利待遇了。

    2018-03-24 15:28:40 0条评论
  • 无法没天
    无法没天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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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计划生育政策有规定,提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小孩。说独生子女适当表扬鼓励下在情理之中,致于设什么奖项有多大贡献?但受奖者合理也合法。2016年全面放开两胎后,将之前奖项取消是非常及时的明智之举。要不然放开两胎或三胎或全开放后我只要一胎或正好两胎,你国家奖不奖?再个有奖就有罚,那些受到处罚的人怎么办。所以个人认为以开放两胎时间为准,之前之后任何奖励性的措施都应停止!

    2018-03-24 10:34:13 0条评论
  • 繁文简析
    繁文简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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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政策调整后依据当前生育政策,依法申请再生育登记的,已经发放的不再退返。

    不再生育的,仍按原来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继续落实。

    你当时领取,是因为你“依法按政策的选择”,现在你选择再生育,也是“依法按政策的选择”。并没有“违法”、“违规”的“情节”。

    如果有什么看似矛盾的地方,也是“政策调整的原因”。当时“给”是应该,因为应该给所以给;现在“要回去”则不妥,不能用过去的尺子量现在的“人”。

    总之,穿了“新鞋”,不能走回头的“老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我们要面对的是现在的问题、未来的希望,而不是“翻旧账”、“开倒车”,和听话的群众“叮一磨二”。

    基于“当前政策”的“一点个人感想”。不对之处请指正,谢谢!

    2018-03-24 10:09:48 0条评论
  • 蒽呵呵910
    蒽呵呵910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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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期间,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享有的优待奖励继续有效。

    在2016年以后生育的,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发给独生子女证,不再享有相关的优待奖励。

    领取的贡献奖励金继续,到60岁后转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金,目前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领到100,这与各省各地的人均收入水平有关,但政策是一样的。

    2018-03-24 09:23:03 0条评论
  • 清水江过我家
    清水江过我家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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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放开二孩于独生子女贡献奖政策好像不矛盾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放弃再生育奖励条件的,区县政府应当兑现放弃再生育一次性奖励。

    2018-03-24 09:03:40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