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所有入职的人签合同部门都是:营运部,岗位都是:员工,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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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所有入职的人签合同部门都是:营运部,岗位都是:员工,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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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应该是属于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但这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如果员工的实际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与劳动合同写的不一样的,以员工实际工作的部门和岗位为准。
2019-03-12 15:36:27 -
合法。
这是有些用人单位的固定管理模式,不违法的。
2019-03-16 09:33:25 -
关于这个,一点毛病都没有呀!关于老板和求职,只要你是来求职的,那都可以说是员工,不影响工资待遇就好,据我了解,像这样情况,部门文员或者领导,会来领人。到时候你做什么工作,什么岗位,具体会分的,签合同的时候应该会有写多少底薪,具体福利待遇,这个需要看清楚,关于签合同时上面写的员工一点问题都没有,只管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好,老板都不笨,好的员工都会想办法留住,所以你只管自己精彩,安排留给老板,祝你成功。



2019-03-17 10:20:33 -
两个字:合法。
2019-03-15 21:33:14 -
应该合法,一个刚进入的新人难道直接签某某主任,厂长等职位
2019-03-12 14: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