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一男子ATM机“捡漏”取万元,坚持认为自己一没偷二没抢更没错,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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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一男子ATM机“捡漏”取万元,坚持认为自己一没偷二没抢更没错,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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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这名当事人的解释就是站不住脚的,银行卡里的钱财属于他人所有,你取走了,就是明显的偷,这就如同一个人把钱包放在凳子上,自己去上了个厕所,旁边的人把他钱包里的钱拿走,那不叫偷叫什么呢?用警方的话说,叫做非法侵占他人财物。

作为银行卡的主人来说,虽然自己将银行卡遗失在ATM机当中,但此时银行卡应该还属于银行的保管范围,一旦过了一分钟或一定的时间后,ATM机会进行吞卡的操作,以保全客户的财物,而那名男子就是趁着银行保管银行卡的这个期间实行了盗取,本身就是侵犯了银行和客户共同的权益。另外,自古以来中华传统美德中就有路不拾遗的说法,这名男子明知这是他人的财物,却偷偷取走,违背了传统,也触犯了法律。

按他的这套说辞,如果是自己取钱的时候取款机多吐了钱,那可能还能站得住一定的脚,毕竟那种属于是银行的失误,作为当事人本身没有采取什么不正当的手段,当然了,即便是那样的情况,银行方面也会诉讼来进行追讨。所以ATM机上的“捡漏”并不能算作是没偷没抢。
2018-01-29 1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