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计操作工工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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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计操作工工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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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场伊人
    职场伊人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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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图片+简要技术说明+现场操作工具仪器关键数据等等,俗称生产作业指导书(sop)

    2019-10-30 12:15:40 0条评论
  • 小荣的日常
    小荣的日常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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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这样理解某电子厂流水线操作工每周一至周四加班2小时,周六加班8小时,周日休息。平常上班工资,加上加班的工资,目前操作工平均月薪为3200元/月。那么,请问该如何设计制订操作工的工资方案才比较合理?

    案例解析:

    电子厂以劳动密集型居多,特点是上班时间长,加班时间多,所以基本涉及二个问题,一是加班加点工资的依法支付,二是加班制度的建立。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政府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政策的要求,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和本单位经济效益,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薪酬体系基本有计时制模式、计件制模式和混合模式制(既有计时也有计件),考虑到本案所给的要素有限,本案现以计时制模式展开解析电子企业操作工薪酬体系(计时制模式)

      一、宗旨:

      1.建立简洁明了易于理解的工资体系

      2.合理体现员工的忠诚度、岗位的辛苦度及技术含量,以此引导员工学习技术、提高技能;提高从事苦脏累及技术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加稳定性。

      二、设计原则:

      1.合法性:规避劳动法律法规风险

      2.合理度:岗位间、岗位内的合理梯次

      3.侧重性:确保重点人员的需求

      4.可操作:体系完善,计算简单

      5.易理解:结构清晰,一目了然

      三、设计流程:

      1.确定薪酬组成项目

      2.确定薪酬水平

      3.确定薪酬组成中各项目基准

      4.测算薪酬总额与设定标准的差异

      5.对薪酬组成各项目的基准进行调整

      四、参考模式: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津贴+加点工资+加班工资+满勤奖+绩效

      1.基本工资:该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假设为1600),则加点工资为13.79元/小时,加班工资为18.39元/小时

      2.岗位津贴:由制造部根据岗位的辛苦度和技术含量综合评定,按0~300元/月的标准支付

      3.工龄津贴:根据入职年限时段给予相应的工龄津贴,按0~200元/月的标准支付

      4.加点工资:按基本工资的150%标准支付

      5.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的200%标准支付(法定节假日按300%标准支付)

      6.满勤奖:按100~200元/月的标准支付

      7.绩效:按每月200~300元/月的标准支付

      则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津贴+加点工资+加班工资+满勤奖+绩效,七项加起来基本在3200左右,除1、4、5固定不动外,其他四项可以根据设定的工资总额予以相应调整。

      五、相关要点:

      1.计时制的特点是设计相对计件制较为简单,但对企业的管理要求很高,可以充分利用管理结合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否则很难控制用工成本。

      2.加班工资的依法支付是薪酬体系的核心,一个加班工资支付不合法的薪酬体系是不合格的,不仅带来加班工资争议的风险,而由此引起的羊群效应则非常棘手的问题,在薪酬体系设计时要予以高度重视。

    【案例延伸解读】

    一、关于加班加点工资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关于加班加点基数的法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关于标准工资(基本工资,下同)和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下同)的定义:标准工资是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

    三、关于休息休假的法条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019-10-30 12:15:30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