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何区别?取保候审满一年后能否变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何区别?取保候审满一年后能否变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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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一起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一般都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一般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而监视居住又包括一般的监视居住,还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根据强制措施强弱的不同,最强的是逮捕和拘留,但逮捕的条件会更严格,拘留仅仅是为了控制犯罪嫌疑人,方便案件侦查。较弱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监视居住,其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于监视居住,可以两日折抵刑期一日。最弱的是取保候审,当然也就不能折抵刑期。
对羁押或者非羁押期限来说,拘留一般是一至三日,复杂的可以延长一至四日,结伙作案、流串作案、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至三十日。逮捕的期限为两个月,根据办案进展,经批准可以先后延长两个月、一个月、两个月。监视居住或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为半年。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
根据办案实践,随着办案的进展,强制措施一般都会由弱到强,特殊情况也可以由强到弱。比如,对拘留的,可以批准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可以直接逮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期的,可以批准逮捕等等。
再比如,对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过驻所检察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没有羁押必要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期的案件,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等等。
至于你说的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情形,理论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实践中一般不这么办,因为如果有羁押必要,可能先拘留,然后再批准逮捕,如果经过监视居住,有点浪费司法资源。
对取保候审期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可以继续办理取保候审,继续进行侦查,当然也可以监视居住,也可以拘留后报请逮捕,这就根据办案需要了。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2022-11-06 10:58:32 -
感谢邀请!
一、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一般是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因特殊情况不能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一般是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取保候审届满后能否变更为监视居住呢?
1.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已经被适用取保候审案件的当事人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比如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没有通过司法机关的同意就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其单位、住址以及通信方式已经发生改变,但没有在24小时内告知司法机关,又或者有干扰证人作证等情形。应没收保证金并且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如果情节严重的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除此,取保期间,公检法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见面或通信、不得从事特定活动、将入境以及驾驶证件交给执行机关。若取保当事人违反相关要求,也应没收保证金并且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如果情节严重的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所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若案件当事人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司法机关根据违规情形可以对其由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
2.取保候审期满后是否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呢?
对于取保候审期满后,能否变为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我认为取保候审期满后不应变更为监视居住。理由如下:
第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七十四条分别对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两者的适用条件分条单列,可见刑事诉讼法对两种强制措施严格区分。结合强制措施体系来看,从取保候审到监视居住、再到逮捕,是刑罚由轻到重的梯级结构,强制措施也由轻到重,形成一种强制力度依次递增的梯级结构。由此,如果在案件事实证据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仅因为原强制措施期限届满,便由较低强制措施变更为较高强制措施并不合理。
第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前提条件是案件当事人符合逮捕条件。监视居住成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和羁押性强制措施之间的一种过渡措施,是逮捕的替代性强制措施,这与取保候审截然不同。若司法机关在取保候审期内不能查证清楚其犯罪事实,导致无法进入下一个诉讼环节。此时就取保人而言,其并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更不符合逮捕条件,显然不能将取保候审期满的当事人更改为监视居住。
2023-01-06 15:28:08 -
您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都是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对嫌疑人采取措施,保证刑事案件的顺利进行,二者是既存在区别也有联系的。两者的适用条件不一样,两种措施执行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也不相同,两者的最长期限也不一样。取保候审不折抵刑期,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该折抵刑期。
一、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是什么?
适用条件不同
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的;
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从以上可以看出二者的适用条件不同。
期限不同
取保候审的时间为一年,监视居住的时间为6个月。
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
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取保受审满一年后可以继续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有相同规定,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
说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采取或者变更,但应具有连续性。如果案件一直处于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变更监视居住符合法律规定。
2022-10-26 16:31:14 -
取保侯审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強制措施。他们的不同之处在于:执行期限不同,前者十二个月,后者六个月;适用对象不同;限制的宽严程度不同。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叚,公安、检察和法院都可以办理上述两项強制措施。一般情况下,人随卷走,根据案件进展若取保侯审期满不能结案通常延用办理取保候审。极个别情况比如串供、销毁证据...也能办理监视居住。
2019-04-08 22:00:50 -
谢谢邀请。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虽然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存在显著区别:
第一、从概念上看: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特点是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予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即取保候审不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第二、从法律后果上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取保候审有可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且不能缴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监视居住。
第三、从期限看
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四、从刑期折抵看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两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五、从强制力来看
监视居住的强制力要大于取保候审的强制力。
综上,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在概念、法律后果、期限、刑期折抵以及强制力来看,存在很多不同。另外,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或者无法提供保证人且不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有可能变为监视居住。所以如果取保候审满一年后发现违反相关规定,是可以监视居住的。
2022-11-08 14:16:03 -
感谢邀请!
一、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一般是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因特殊情况不能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一般是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取保候审届满后能否变更为监视居住呢?
1.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已经被适用取保候审案件的当事人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比如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没有通过司法机关的同意就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其单位、住址以及通信方式已经发生改变,但没有在24小时内告知司法机关,又或者有干扰证人作证等情形。应没收保证金并且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如果情节严重的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除此,取保期间,公检法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见面或通信、不得从事特定活动、将入境以及驾驶证件交给执行机关。若取保当事人违反相关要求,也应没收保证金并且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如果情节严重的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所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若案件当事人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司法机关根据违规情形可以对其由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
2.取保候审期满后是否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呢?
对于取保候审期满后,能否变为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我认为取保候审期满后不应变更为监视居住。理由如下:
第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七十四条分别对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两者的适用条件分条单列,可见刑事诉讼法对两种强制措施严格区分。结合强制措施体系来看,从取保候审到监视居住、再到逮捕,是刑罚由轻到重的梯级结构,强制措施也由轻到重,形成一种强制力度依次递增的梯级结构。由此,如果在案件事实证据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仅因为原强制措施期限届满,便由较低强制措施变更为较高强制措施并不合理。
第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前提条件是案件当事人符合逮捕条件。监视居住成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和羁押性强制措施之间的一种过渡措施,是逮捕的替代性强制措施,这与取保候审截然不同。若司法机关在取保候审期内不能查证清楚其犯罪事实,导致无法进入下一个诉讼环节。此时就取保人而言,其并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更不符合逮捕条件,显然不能将取保候审期满的当事人更改为监视居住。
2023-01-06 15:28:08 -
两者最基本的区别在于:取保候审基本上是自由身,可以在指定的范围内(一般是户籍地、暂住地)活动,包括工作,做生意,随处走动,但是即便最长一年时间的取保候审期满,也不能抵消将来的刑期;监视居住则不同,一般是被要求待在固定的院落、房间里,不得离开。早些时候有人监视。这些年则通过电子手段监控。有些地方的做法是把需要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在一个房间或者院子里,集中看管。每监视居住两天,将来可以抵扣一天的刑期。
一般说来,涉嫌刑事犯罪,所涉犯罪不是特别严重,也不属于累犯惯犯,没有前科,将来获得的刑期基本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拘役、管制,又适逢那个阶段办案机关比较忙,手中的诉讼案件非常多,那么就根据大案要案和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将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办理监视居住,等到合适的时间在起诉,审判。
另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在时间规定上也不一样。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为一年,满一年之后办案机关要予以解除取保候审,如果确实有需要,那么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过,从现实案例来看,取保候审能满一年的比较少见,期满继续办理取保候审更少见,个别案例主要出现在以前法制不健全,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的年代,造成有的犯罪嫌疑人几年十几年背上取保候审的枷锁。
而监视居住则不一样,最长监视居住时间为六个月。超时办案机关、办案人员就涉嫌违法了。不过实际操作中,也有超过六个月的情况出现。如果不慎触犯法律又被办理了监视居住,时间超过六个月,那么可以依法申诉投诉的。如今对于司法部门的要求很严格,处罚措施和力度也很大,极少会出现知法犯法的情况。
总而言之,最好作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毕竟被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都意味着是戴罪之身,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以及直系子女的前途,害人害己。
2022-10-21 10:52:05 -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程度和限制程度。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尚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嫌疑人的出庭受审和不影响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取保候审是一种对嫌疑人自由的限制,但是相对于其他强制措施来说,取保候审具有较轻的限制程度。取保候审的主要限制包括:
1. 不得离开指定地区;
2. 不得变更住所;
3. 不得接触案件相关人员;
4. 不得参与违法活动和犯罪行为。
相对于取保候审来说,监视居住则是一种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被监视居住的人不会对案件的调查和审理造成妨碍。监视居住的主要限制包括:
1. 必须居住在指定的场所;
2. 不得离开指定的场所;
3. 必须遵守特定的时间安排;
4. 不得接触案件相关人员;
5. 不得参与违法活动和犯罪行为。
因此,相对于取保候审来说,监视居住的限制更加严格和具体化,对被监视居住的人的自由程度也更加有限。
对于一个被取保候审的人,如果他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取保候审的规定,那么他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将取保候审变为监视居住。但是,这个变更并不是自由裁量的,而是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决定。法院会综合考虑被监视居住人的个人情况、案件的性质、社会风险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变更。
总之,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程度和限制程度。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监视居住人的个人情况来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2023-03-31 20:25:23 -
谢谢邀请。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虽然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存在显著区别:
第一、从概念上看: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特点是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予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即取保候审不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第二、从法律后果上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取保候审有可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且不能缴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监视居住。
第三、从期限看
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四、从刑期折抵看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两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五、从强制力来看
监视居住的强制力要大于取保候审的强制力。
综上,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在概念、法律后果、期限、刑期折抵以及强制力来看,存在很多不同。另外,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或者无法提供保证人且不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有可能变为监视居住。所以如果取保候审满一年后发现违反相关规定,是可以监视居住的。
2022-11-08 14:16:03 -
我想我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因为我也是年轻时不懂事儿经历过,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这一年里你出不了外地,而且这段时间是公安局和检察院转交案件处理,取保候审最迟一年,等到了取保时间,检察院会给你打电话,然后结束取保候审,然后案件转移到法院开始对你进行判决,判决书移交到法院之后,如果案件不大可以进行减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监外执行,要是案件大的话会被拘留,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的区别就是,取保期间你的案子还没有处理完,需要时间处理,而监外执行是确认了你的案子并开始执行.
2022-11-05 18:27:22 -
取保候审期满 ,且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是不能监视居住的。
2022-12-31 21:08:53 -
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三种情况,刑事拘留就是把犯罪嫌疑人关在看守所里等待司法程序,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就是这个犯罪嫌疑人不用去看守所里,在外边老老实实的等待司法程序往下走就可以了。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在一年内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起诉到检察院,至于说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取保候审分为人保和财保,人保就是找保证人,钱保就是交一定的保证金,而监视居住就是这个犯罪嫌疑人找不到保证人也交不上保证金,就会对他进行监视居住,由辖区派出所等机构时刻注意这个人的动态,一旦有问题立刻将这个人关押。
取保候审满一年后按照规定就需要解除取保候审了,一般是不会变成监视居住了,而且一般案件在一个取保候审期限内就会走上刑事诉讼的司法程序,基本上不可能超期的,除非有一些疑难案件另当别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2023-01-25 10:30:01 -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程度和限制程度。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尚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嫌疑人的出庭受审和不影响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取保候审是一种对嫌疑人自由的限制,但是相对于其他强制措施来说,取保候审具有较轻的限制程度。取保候审的主要限制包括:
1. 不得离开指定地区;
2. 不得变更住所;
3. 不得接触案件相关人员;
4. 不得参与违法活动和犯罪行为。
相对于取保候审来说,监视居住则是一种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被监视居住的人不会对案件的调查和审理造成妨碍。监视居住的主要限制包括:
1. 必须居住在指定的场所;
2. 不得离开指定的场所;
3. 必须遵守特定的时间安排;
4. 不得接触案件相关人员;
5. 不得参与违法活动和犯罪行为。
因此,相对于取保候审来说,监视居住的限制更加严格和具体化,对被监视居住的人的自由程度也更加有限。
对于一个被取保候审的人,如果他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取保候审的规定,那么他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将取保候审变为监视居住。但是,这个变更并不是自由裁量的,而是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决定。法院会综合考虑被监视居住人的个人情况、案件的性质、社会风险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变更。
总之,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程度和限制程度。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监视居住人的个人情况来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2023-03-31 20:25:23 -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简单来说,从犯罪程度来说,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要比取保候审重。一般情况下,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以下的刑罚可以取保候审,而监视居住属于羁押的另外一种情况,在特殊情况不能逮捕的时候才能采取监视居住。
四、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取保候审到期后案子仍然没有进展,需要继续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由取保候审变为监视居住,因为任何一个强制措施都是有期限的。
2022-10-12 18:27:35 -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指对被刑事诉讼的人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以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并防止被告人逃避诉讼、破坏证据等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限制程度不同:
取保候审是对被告人自由的一定限制,被告人可以回到家中等候审判,但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不得离开所在的县市、不得接触指定的人等。相对于其他限制措施,取保候审的限制程度较轻,适用于一些轻微的犯罪案件。
监视居住是对被告人自由的更严格限制,被告人需要居住在指定的地点,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被告人需要遵守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比如不得离开指定的地点、不得接触指定的人等。相对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限制程度更严格。
2023-04-22 10:08:41 -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指对被刑事诉讼的人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以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并防止被告人逃避诉讼、破坏证据等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限制程度不同:
取保候审是对被告人自由的一定限制,被告人可以回到家中等候审判,但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不得离开所在的县市、不得接触指定的人等。相对于其他限制措施,取保候审的限制程度较轻,适用于一些轻微的犯罪案件。
监视居住是对被告人自由的更严格限制,被告人需要居住在指定的地点,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被告人需要遵守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比如不得离开指定的地点、不得接触指定的人等。相对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限制程度更严格。
2023-04-22 10:08:41 -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但是其主要区别在于限制程度和措施的执行。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出庭受审期间由其本人或者监护人出具保证书,保证到庭受审,措施限制相对较小,不影响生活和工作;而监视居住则是指监管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和控制,限制其人身自由,在指定场所居住。所以,监视居住的限制程度相对较高,不会轻易采用,常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不能保障、逃脱危险等。
至于取保候审满一年是否能变为监视居住,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是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当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限满一年后,如果案件尚未审结,检察机关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将其转为监视居住,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有保障、不会逃跑等。
2023-05-05 20:14:08 -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同样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人身自由,可以和家人团聚在一起,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由活动;只要能够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保证执法机关随传随到,可以说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当中最宽松的一种。
而监视居住则是在一个特定的,与外界隔绝的处所,在执法人员的监视范围之内进行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的种类和情节不同有的还要戴上戒具(如手铐,脚镣等),吃饭,如厕,睡觉都要在执法人员的监控范围内。
取保候审期内遵守规定的、期满后被判缓刑的几率比较大;而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概率却很小。除非是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可能性就增大了。
2022-11-09 07: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