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昆山砍人事件中的电动车主应该反击、逃跑还是不还手?为什么?
你认为昆山砍人事件中的电动车主应该反击、逃跑还是不还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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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电动车男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因为在第一次被宝马男打的时候基本是有还手,而且还是几个人的环境下,他也不惧怕,况且人家还是纹身,一般人被几个人围住,并且是纹身的前提下很少会去还手,说明这个电动车车主起码也是有一定阅历的人,觉得自己有理,根本不怕你什么来头,这样的情况下他是不会跑的。
然后第二次宝马男拿了砍刀后正常人是会跑,他依然是不选择跑,我认为不是害怕就是因为车子在,或许那辆车就是他的全部财产。
后面被砍多次后找到机会捡到刀子还手,可以说他应该也做好了不是你亡就是我亡的思想了,宝马男可能也是经常碰到软柿子,一下被敢反抗自己的人和捅了几刀就慌了,后面开始跑。
其实遇到这样的事情,无论是怎样的情况,我认为前面拳脚相加的时候不跑也是理不亏,但是到后面刀刃开始的时候电动车男逃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当下的情况他完全是被动的,如果没有宝马男的刀子掉的事情,可以说他是白白被砍了。
这也告诉我们,当人身要受到威胁的时候尽量选择逃跑,再来处理后面的情况,否则以这样的结果收场,双方都付出了代价。
2018-08-29 20:36:24 -
别人拿出刀来那你就跑吧!很多人说这是正当防卫,其实不然,这是打架斗殴事件,两人争吵继而一人拿刀追砍,这和正当防卫是不沾边的,此案最起码也是过失杀人,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比如抢劫、强奸等犯罪行为
2018-08-29 18:24:20 -
紋身花臂,寶馬裝逼,處處把人欺。
你本無理,揮刀襲擊,奈何刀落地。
白衣男子,捍衛正義,防衛也無敵。
朗朗乾坤,青天白日,社會有公理。
雕龍刻鳳,愚昧無知,哪個會怕你?
死雖悲慼,全民卻喜,就是砍死你!
國家興旺,民主法制,容不得垃圾。
网友分析,是非明理,大家都愜意!
2018-08-30 00:30:18 -
法律看到的只是行为,往往却忽略精神伤害,骑车男被砍精神上早就受到伤害且与行为事件同时发生,其精神情绪是不可控制的,也决定了下一步正当防卫行为,要知道宝马男这种架势,还有拿刀那嚣张的气势已经激起的受害人的反击情绪,不然也不会冒死挨刀夺刀,这是受害人当时无法控制的,如果言语交涉可以解决就没有下一步的问题了,受害人当时受到伤害也包括当时的精神情绪受到伤害了,受害人精神情绪受到伤害时随事件同时发生,所以是事件中的一部分因素,且当时受害人的精神情绪无法控制,下一步的正当防卫是在精神情绪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自然的保护意识,当然应属正当防卫!如果一个人生命受到伤害威胁的情况下还能精神不受伤害,还能冷静控制自己适时做出间歇性自我保护的正当防卫行为,那估计这人要不特种训练的人有绝对制胜条件,要不早就被砍挂掉了,反正我相信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而且没有任何因素可以判断宝马男跑回汽车并准备开门,是要停止下一步报复性行凶行为,作为一个惯犯他极有可能找其他武器、枪支、或驾车撞击,而要等那时再做出判断,骑车男估计连防御的机会都没有就挂掉了!就整个过程事件是持续的,怎可以分开判断?所以理应属无限正当防卫
2018-08-30 12:41:26 -
逃跑能跑过宝马车吗?
单车男开始确实是不还手。但却更让纹身男怒了,纹身男升级装备砍了5刀也不停手……
只有反击时唯一能活下去的路.
2018-09-01 15:36:14 -
逃跑能跑过宝马车吗?
单车男开始确实是不还手。但却更让纹身男怒了,纹身男升级装备砍了5刀也不停手……
只有反击时唯一能活下去的路.
2018-09-01 15:36:14 -
要作出选择,先应该评估其可行性,对可能产生的后果作一个预判(不过,当时情况紧急,绝大多数人是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出正确的评估和预判的。)逃跑肯定不行,电瓶车跑不过汽车,扔下电瓶车也许能逃掉,但肯定不舍得——凭什么啊!打不还手逆来顺受恐怕也不行,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最终想要达到什么效果,打到什么程度为止(明天还要上班挣钱养家糊口啊)。如果对抗,那还得评估一下对方的实力,如果悬殊不太大,恐怕选择对抗比较好,但还是得小心应对,寻找时机,一但时机出现必须立刻抓住(因为时机稍纵即逝)。本次事件的白衣男选择的是上述对抗一项,时机抓得也很准,成功实现了反转,实在是可喜可贺(换成是我,大概只能选择逆来顺受,因为我跑也跑不动,打又打不过,三个选项只剩下一个,没的选)。可惜,又有人说他防卫过当,免不了牢狱之灾,看来选择对抗也不行。三个选项都行不通,真是没有法子可想,不知道有没有第四个选项?
2018-08-29 23:59:02 -
法律看到的只是行为,往往却忽略精神伤害,骑车男被砍精神上早就受到伤害且与行为事件同时发生,其精神情绪是不可控制的,也决定了下一步正当防卫行为,要知道宝马男这种架势,还有拿刀那嚣张的气势已经激起的受害人的反击情绪,不然也不会冒死挨刀夺刀,这是受害人当时无法控制的,如果言语交涉可以解决就没有下一步的问题了,受害人当时受到伤害也包括当时的精神情绪受到伤害了,受害人精神情绪受到伤害时随事件同时发生,所以是事件中的一部分因素,且当时受害人的精神情绪无法控制,下一步的正当防卫是在精神情绪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自然的保护意识,当然应属正当防卫!如果一个人生命受到伤害威胁的情况下还能精神不受伤害,还能冷静控制自己适时做出间歇性自我保护的正当防卫行为,那估计这人要不特种训练的人有绝对制胜条件,要不早就被砍挂掉了,反正我相信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而且没有任何因素可以判断宝马男跑回汽车并准备开门,是要停止下一步报复性行凶行为,作为一个惯犯他极有可能找其他武器、枪支、或驾车撞击,而要等那时再做出判断,骑车男估计连防御的机会都没有就挂掉了!就整个过程事件是持续的,怎可以分开判断?所以理应属无限正当防卫
2018-08-30 12:41:26 -
要作出选择,先应该评估其可行性,对可能产生的后果作一个预判(不过,当时情况紧急,绝大多数人是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出正确的评估和预判的。)逃跑肯定不行,电瓶车跑不过汽车,扔下电瓶车也许能逃掉,但肯定不舍得——凭什么啊!打不还手逆来顺受恐怕也不行,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最终想要达到什么效果,打到什么程度为止(明天还要上班挣钱养家糊口啊)。如果对抗,那还得评估一下对方的实力,如果悬殊不太大,恐怕选择对抗比较好,但还是得小心应对,寻找时机,一但时机出现必须立刻抓住(因为时机稍纵即逝)。本次事件的白衣男选择的是上述对抗一项,时机抓得也很准,成功实现了反转,实在是可喜可贺(换成是我,大概只能选择逆来顺受,因为我跑也跑不动,打又打不过,三个选项只剩下一个,没的选)。可惜,又有人说他防卫过当,免不了牢狱之灾,看来选择对抗也不行。三个选项都行不通,真是没有法子可想,不知道有没有第四个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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