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次确权,村民们已经种植了三十多年的开荒地是否能确权?
2019年二次确权,村民们已经种植了三十多年的开荒地是否能确权?
-
题主的问答题其实很简单来回答,”土地确权”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民享有承包权的公平分配制约,那就是土地确权制。加深了集体土地农田基本合法保护,”土地确权”对农民来说,有深远意义。
题主提出了自已开了三十年荒,能不能实施”土地确权”。这句话题主没有说清楚,你提出的土地确权有双重思想,但是开了三十年的荒,是不能给你确权的,土地归集体所有。
如果题主是基本农田开荒了三十年,属于占有,不叫开荒。如果题主把荒开在河堤边,马路边,是集体公共土地,开荒破坏了公路的防护,本来是不允许的,那么你三十年开的荒是你个人的幸运,同时看出了地方村干部的监管力度欠缺,一句话,土地没有私有制。
话又说回来,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打工潮的出现。有少量户主抛弃了农田,去城里打工。在农村有少量荒地的存在,每个村庄会有少量土地抛荒现象,村里又没有对荒地作出处理和流转,在家的农户是可以开荒的。
作为在家勤劳一生的农户,看到了空地,自己在荒地种点蔬菜和其它农作物,增加个人收入,这是好事件,我们更要支持,总不能让农田荒废吧。如果抛荒的农户想回家种地,那么开荒的农户必须主动让给抛荒的农户,让抛荒的农户在家安心种地,确保基本农田得到保护。总而言之,无论题主开了多少年荒地,村里是不能给你荒地确权的!以上个人思想分析,提供阅读。2019.10.19日





2019-10-19 16:12:16 -
开荒种了三十几年的地,二次确权时能确进去吗?
在我们这里,由于地少人多,土地资源紧张,确权前明确规定,此轮确权是在二轮延包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权属关系,同时对以下几种情况不予确权(1)已退耕还林的地(2)有争议的地,先理清权属关系,再予确权。(3)因公益事业被占了的地(4)未分配的集体的地。
那么就要弄清楚,开荒种了三十几年的地的权属关系(1)是否已退耕还林(2)所开荒的地是否与别人有争议。(3)是否是未分配的集体土地。(4)二轮延包时是否经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同意写于你的土地经营权证。
以上可以看出,只要未退耕还林,又没有争议,不是未分配的集体土地,也经同意写入了二轮延包的土地经营权证,就可以确权,反之就确不了。
2019-06-06 23:20:02 -
对于土地确权应当慎重。不能草率。不然有很多后遗症,对土地管理及村级组织带来很多麻烦。一旦确权给个人,土地的性质就变成个人所有。在农村象荒山、荒地、河滩以及空闲地到去可见。草民认为对荒山、荒地、空闲地开荒种植的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权。确权的土地是当时人口集体分配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其他不应确权,全归集体所有。这应当地方统一组织管理,并制定乡规民约,不能各行其是,理应确保集体、个人有相应合法权力。
2019-04-04 19:50:03 -
不担不能确权,还要让他们把开荒地恢复原状。有的不是以前的排水沟就是树带,你靠地边能开荒,别人不靠边怎办。
2019-04-04 12:34:34 -
其实,乱开荒是违背了国家推行的绿水青山,环境保护的原则,然而,为什么得寸进尺的又要进行确权呢?什么意图呢?这好像是提醒被罚款,收回开荒地?希望息事宁人的偷偷种你的开荒地吧,不要过于贪婪了!!
2019-04-19 15:58:52 -
土地确权与你耕种土地多少年无关,与你是否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有关,因为土地确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所以说,开垦并耕种的荒地能不能确权,要看你有没有荒地的承包经营权,不是看你耕种了多少年。
我们知道,农村的土地有土层厚、土质肥沃、旱涝保收的好田好地,也有土层薄、土质贫瘠、耕种困难的“四荒地”。好田好地基本上都被农户承包到户用来耕种,而“四荒地”由于耕种困难,在没有开发利用前,基本上还处于无人承包的状态,长满了杂草树木荒在那里。
“四荒地”虽说耕种困难,但它也是土地,收拾收拾利用起来的话,还是能产出收效的,所以有些农户就会去开垦“四荒地”来耕种,只不过有的是私自去开垦耕种,有的则是经过村集体同意,承包之后才去开垦耕种。
好田好地是属于村集体发包,农户承包经营的,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在土地确权登记时被确权登记是没问题的。那么开垦的“四荒地”,如果是个人私自开垦的,没有经过村集体的同意,实际上个人并不拥有“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权,所以不能被确权登记;如果在开垦“四荒地”时,经过了村集体的同意,那么相应的就拥有了“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权,在土地确权时可以被确权登记。
但是不管荒地能不能被确权登记,正常情况下,都不影响个人开垦荒地的耕种,村集体也不会干涉,基本上没有确权的意义。
2019-11-23 16:22:46 -
土地确权与你耕种土地多少年无关,与你是否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有关,因为土地确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所以说,开垦并耕种的荒地能不能确权,要看你有没有荒地的承包经营权,不是看你耕种了多少年。

我们知道,农村的土地有土层厚、土质肥沃、旱涝保收的好田好地,也有土层薄、土质贫瘠、耕种困难的“四荒地”。好田好地基本上都被农户承包到户用来耕种,而“四荒地”由于耕种困难,在没有开发利用前,基本上还处于无人承包的状态,长满了杂草树木荒在那里。
“四荒地”虽说耕种困难,但它也是土地,收拾收拾利用起来的话,还是能产出收效的,所以有些农户就会去开垦“四荒地”来耕种,只不过有的是私自去开垦耕种,有的则是经过村集体同意,承包之后才去开垦耕种。

好田好地是属于村集体发包,农户承包经营的,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在土地确权登记时被确权登记是没问题的。那么开垦的“四荒地”,如果是个人私自开垦的,没有经过村集体的同意,实际上个人并不拥有“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权,所以不能被确权登记;如果在开垦“四荒地”时,经过了村集体的同意,那么相应的就拥有了“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权,在土地确权时可以被确权登记。

但是不管荒地能不能被确权登记,正常情况下,都不影响个人开垦荒地的耕种,村集体也不会干涉,基本上没有确权的意义。
2019-11-23 16: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