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待迂,可因言论错误而取消吗,有法可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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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待迂,可因言论错误而取消吗,有法可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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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彰日月
    德彰日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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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网上常出现对有言论错误的人,以取消退休待迂的报导。试与网友交流感想。

    所谓退休待迂,实为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劳动社会保障,是推广到全社会的劳保障养老事业。其资金来源是:单位除发给劳动报酬中的工资之外,剩余的劳保资金;本人交的劳保资金。这些都是职工凭劳动得来的资金,不是凭空无故的社会优惠,是职工劳动成果报酬的一部分,只是在岗时工资月月发,剩余部分,做为退休金是退休后月月发。这是民主社会的常规制度,不是单位政府可随便挥之取消的。

    参加劳保即为民主社会制度,参加劳保是要履行程序的。一个职工按月交纳五金至退休后,类似合同的劳保协议即交金完毕,职工靠退休金生活养老。

    然而有的企事单位对个别退休职工,因言论错误而做出取消退休待迂的决定,显然无法可依。单方撕毁协议,将个人账户财产没收是侵权行为。目前国家尚无单方撕毁劳保协议,与因言论错误而取消企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待迂的条文。

    就劳保制度而言,退休金的来源,不论是单位交纳的,还是个人交纳的,都是本人在岗时凭劳动挣来的待迂,不是社会额外优惠施捨的,纯为个人私财账户的钱,一个会议决定如何能没收个人合法财产?况且是退休老人,己失去劳动能力,让他(她)沿街乞讨吗?他(她)们不是旧时的老财主,可批斗扫地出门。如此胸怀,何谈解放全人类!伟大光荣正确!

    改革开放后,国家已取消“思想反动罪”,虽因言获罪有个案发生,也都及时纠正。如是党员,定可开除党藉,若是在岗也可按职工条例处之,而一个退休老人,与职工条例无关,与刑法无撞,民法也无相关制约退休金之条款,可见因言论错误,取消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待迂的决定,无法可依。

    过去,在网上见过提示:退休人员服刑期间,是停发.退休金的,其间退休金也无升资之说,待刑满后恢复发退休金,有的退休金可能会降低一点。试想一下,难道因言论错误比.服刑囚犯还罪大吗?

    究其历史根源,一是国家过去穷怕,以为断粮失财是最大的不幸,故社会多以降低工资,开除失去饭碗,没收财产,罚没财产等方式处罚。其不知时过境迁,早已为旧皇历。如文革清队中,目标要求:开除一批,吸收一批新解血液,把政治运动当成了抢夺饭碗。

    而当今网喷多骂异言为:吃谁的饭,砸谁的锅!凭心而论,做为一个劳动者,不论体制内与体制外,只要勤恳工作,他的饭碗是自己挣来的,且他们是纳税人有贡献的一分子,公务员的饭碗才是纳税人给的。老职工辛劳半辈,青春献给了单位社会,何缘砸锅之谬言?退休职工是社会发展的老功臣,是凭劳动纳税生活,不是靠纳税养活的公务员,其可将退休待迂挥手取消,将老人饭碗砸碎在地!

    四十年发展宏伟,法治逐步健全,尤其对:公务,警察,教师,医务妇幼,残疾等人群体增补专门保护条例,却无对退休老人的特保条例。公交专座被占,反被汚逼坐。出游时,被称“中国大妈”“中国大叔”的野蛮群。取消“思想反动”罪己40年,竞然因言而被砸碎饭碗!其不怪乎!

    2020-08-24 11:28:45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