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氏骗局”指的是传销吗?
“庞氏骗局”指的是传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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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庞氏骗局指的是金融投资诈骗,与高息吸筹性质相同,“拆东墙补西墙",它吹嘘的是保本、低投入、高回报。与传销有异曲同工之处。

庞氏骗局是发生在19世纪,一个叫查尔斯-庞兹的意大利人移民美国后,在1919策划的一个商业投资骗局,投资者在投资后三个月内可得40%或50%收益,后来的投资支付前期的投资本金和利息,短短几个月就吸收了很多资金。肥皂泡总会破灭,这个人在维持了一年多的时间就破产了,后来的投资人血本无归。
庞氏骗局与传销的相同之处就是没有产品和生产基地,都是"空手套白狼"。传销应该是从庞氏演变过来的,是根据倍增学的原理发展的,呈金字塔形式,加入需缴入门费,最初的加入者都是受益者,后来的都是受害者。不同之处,厐氏骗局不管先来还是后来的都是与发起者有直接关系,传销是分层分级的,后来的只与介绍者有直接关系。当然,庞氏骗局与传销在我国都是非法的,大家擦亮眼睛,谨防上当。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大家觉得呢?
2018-03-22 16:46:14 -
谢谢邀请!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是指对金融领域诈骗的一种称呼! 那么庞氏骗局是不是传销呢?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
庞氏骗局和传销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运行的模式都是金字塔模式, 意思就是金字塔下面的人永远都挣不到钱,只有金字塔尖上的那个人能挣到钱,也就是组织者, 我之前也被传销骗过, 我交得会费都是被它们按比例层层瓜分!
其次还有庞氏骗局和传销都是属于非法集资的一种,都是利用高回报高收益来诱惑当事人,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和诱惑也就导致很多人上当受骗,最后都是人财两空的下场。
庞氏骗局和传销唯一不同的是,庞氏骗局属于空手套白狼,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维持运行这种模式! 就是用新投资者的钱来弥补那些早一点的投资者,让人觉得那些早一点的投资者都挣到大钱的假象来促使更多的人投资! 而传销則是通过拉人头交会费的形式来谋利的, 就是你拉的人越多挣的越多,就是让你看到一些人做传销发财了激励你也不停的拉人通过金字塔模式爬到塔尖。
说直白了庞氏骗局和传销是一脉相承的, 像是双胞胎兄弟一样! 它们的模式和和运行的方法都相似, 它们的存在都会使受害人家破人亡,人财两空。扰乱社会秩序! 所以说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千万别被高回报高利益的幌子给蒙蔽了! 那么给庞氏骗局定义为传销也是没毛病的!
2018-03-22 10:09:38 -
不算传销,但属于是诈骗链。以前的3M,我爸妈他们玩过,刚开始每月返个几千块钱。 我爸妈他俩一人注册一个账号,又给我和妹妹一人注册一个。 一个账户上2万多块钱。 不过最后都取不出来了。 没有实体支撑, 紧靠资金链运转是无法长久的。 在上面赚到钱的, 就那么一小部分人。 靠着高利润高回报,打着互帮互助的旗号。离咱们稍近一点的是南京的e租宝,也是这个模式,最后也是绷不住了自首了。
所以说还是贪心不足蛇吞象,不要做这些无用的馅饼梦,我们都是普通人, 用最普通的方式赚钱致富就行了。 异想天开的事情还是尽量少做
2018-03-21 23:31:49 -
庞氏骗局应该算是传销吧!主要是金融投资,用新人投资的钱拿出来给老投资者分红利,要想获得高回报就要想办法吸引新来的人投资,如果没人加盟投资了,资金链也就断了,整个盘就崩溃了,投进的钱就没了。所以老投资者不想自己的钱打水漂,也会用各种方法去吸引新的投资者。
2018-03-22 15:28:35 -
谢邀。
“庞氏骗局”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拆东墙补西墙”和“空手套白狼”。就是利用新投资者的钱来支付旧投资者的利息和回报,以骗取更多的人上当。由于没有实体产业作为支撑,这条资金链必然会断裂的。算是传销的鼻祖吧……
2018-03-22 08:17:48 -
庞氏骗局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因为这种靠拆东墙补西墙、滚雪球的募资方式,最早是一个叫庞兹的意大利老头发明的,所以外国人给它命名为庞氏骗局。

庞兹怎么也想不到,当年他的灵机一动,不仅让自己锒铛入狱,还为后来人打开了现代金融的潘多拉魔盒。
案例一:快鹿集团下属金鹿系融资平台将虚假债权、虚假担保包装成“禄鹿通”、“财鹿通”“月利宝”、“基金”等各种理财产品,许诺高利息,通过推介会、发送传单、互联网广告、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或赞助演出等方式,非法集资434亿余元。除282亿余元被用于支付本息,其余款项被用于股权收购、影视投资、购置车辆、转移境外、个人挥霍。

面对这种动辄上百亿元的大骗局,一般都会从经济学视角去分析、批判和预防,把受骗归因于人性的贪婪。但这却没能遏制庞氏骗局的蔓延,在大家对上一个庞氏骗局心有余悸的时候,另一个新的庞氏骗局又在酝酿、发展、壮大,而且规模更大,受害人更多。还有不少人是屡次被骗又屡次参与,屡次参与又屡次被骗,火中取栗,欲罢不能。
为什么会陷入这种怪圈?
小编认为,人是情感动物,旁氏骗局之所以能经久不衰,除了源于人性的贪婪,还有更多原因。
一、从众心理
庞氏骗局不仅是一场资本盛宴,更是一场投资者狂欢。早期投资者尝到了甜头,自以为掌握了一劳永逸的生财之道,便会不自觉得把这个“秘密”向周围人群辐射。
而没有参与的人,看到身边人掌握了致富金钥匙,也绝对不会无动于衷。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一旦产生了攀比心态,就很容易忽视其中的风险。这样就会发生链式反应,投资者不仅是受害者,也在不自觉中充当了骗局的推动者。
二、社交需要
部分投资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参与庞氏骗局,主要目的并不是盈利,而是为了“排遣寂寞”、“找个事做”或者“有归属感”。这听起来十分荒谬,但却是不得不面对的事实。
研究显示,良好的社交关系,是一个人幸福的最重要条件。但现代社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人与人的距离却感越拉越大。人们在正常社交中得不到社交满足,就会寻找一些非常规的途径。而庞氏骗局正提供了这样一个社交途径。
庞氏骗局不仅会用各种新概念、新业态、新技术包装自己,而且往往伴随着形式多样的集体性活动,如免费旅游、宣讲、聚餐等。投资者身处到这个圈子,能找到共同奋斗的刺激感,找到被组织关爱的归属感,找到不被时代抛弃的新鲜感,找到志同道合的认同感。
他们金钱上虽然有所损失,但得到了精神满足。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有些投资者屡屡被骗仍然执迷不悟,一次次受伤又一次次加入。
三、逆反心理
逆反心理,并不只是青少年才有,成年人一样会有。比如开车时“越催越慢,再催熄火”,比如最近流行的“被动废”,都是逆反心理的表现。庞氏骗局的投资者,在面临亲朋好友的规劝、说服和教育时,也不可避免的会产生逆反情绪,产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行为选择。
相关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5-19 18:00:05 -
庞氏骗局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因为这种靠拆东墙补西墙、滚雪球的募资方式,最早是一个叫庞兹的意大利老头发明的,所以外国人给它命名为庞氏骗局。
庞兹怎么也想不到,当年他的灵机一动,不仅让自己锒铛入狱,还为后来人打开了现代金融的潘多拉魔盒。
案例一:快鹿集团下属金鹿系融资平台将虚假债权、虚假担保包装成“禄鹿通”、“财鹿通”“月利宝”、“基金”等各种理财产品,许诺高利息,通过推介会、发送传单、互联网广告、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或赞助演出等方式,非法集资434亿余元。除282亿余元被用于支付本息,其余款项被用于股权收购、影视投资、购置车辆、转移境外、个人挥霍。
面对这种动辄上百亿元的大骗局,一般都会从经济学视角去分析、批判和预防,把受骗归因于人性的贪婪。但这却没能遏制庞氏骗局的蔓延,在大家对上一个庞氏骗局心有余悸的时候,另一个新的庞氏骗局又在酝酿、发展、壮大,而且规模更大,受害人更多。还有不少人是屡次被骗又屡次参与,屡次参与又屡次被骗,火中取栗,欲罢不能。
为什么会陷入这种怪圈?
小编认为,人是情感动物,旁氏骗局之所以能经久不衰,除了源于人性的贪婪,还有更多原因。
一、从众心理
庞氏骗局不仅是一场资本盛宴,更是一场投资者狂欢。早期投资者尝到了甜头,自以为掌握了一劳永逸的生财之道,便会不自觉得把这个“秘密”向周围人群辐射。
而没有参与的人,看到身边人掌握了致富金钥匙,也绝对不会无动于衷。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一旦产生了攀比心态,就很容易忽视其中的风险。这样就会发生链式反应,投资者不仅是受害者,也在不自觉中充当了骗局的推动者。
二、社交需要
部分投资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参与庞氏骗局,主要目的并不是盈利,而是为了“排遣寂寞”、“找个事做”或者“有归属感”。这听起来十分荒谬,但却是不得不面对的事实。
研究显示,良好的社交关系,是一个人幸福的最重要条件。但现代社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人与人的距离却感越拉越大。人们在正常社交中得不到社交满足,就会寻找一些非常规的途径。而庞氏骗局正提供了这样一个社交途径。
庞氏骗局不仅会用各种新概念、新业态、新技术包装自己,而且往往伴随着形式多样的集体性活动,如免费旅游、宣讲、聚餐等。投资者身处到这个圈子,能找到共同奋斗的刺激感,找到被组织关爱的归属感,找到不被时代抛弃的新鲜感,找到志同道合的认同感。
他们金钱上虽然有所损失,但得到了精神满足。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有些投资者屡屡被骗仍然执迷不悟,一次次受伤又一次次加入。
三、逆反心理
逆反心理,并不只是青少年才有,成年人一样会有。比如开车时“越催越慢,再催熄火”,比如最近流行的“被动废”,都是逆反心理的表现。庞氏骗局的投资者,在面临亲朋好友的规劝、说服和教育时,也不可避免的会产生逆反情绪,产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行为选择。
相关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5-19 18: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