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无主房产,七成产权被收归国有,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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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无主房产,七成产权被收归国有,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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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定继承人。死者又没利遗属。按我国法律死者没立遗属的情况下由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由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明显侄女不属于继承人之列。由于侄女赡养了老人,法院应酌情处理。
2019-04-22 00:15:43 -
法律不完善,很心塞,马路上电单车横中直撞,在美国可没有人惯着你,好多坏老人去美国吃法律苦头。欧美国家政府是由税收维持,我们的特色除了税收还有各种费用之外还有国企垄断,同等产值规模的石油公司本国国企要200百人,国外要20万人口。唉还是继续心塞。
2019-04-22 18:00:14 -
所谓的养老送终 其实就是赡养老人,在民俗风情上这样的判决是不合理,但是站在我国目前继承法、遗赠、遗嘱等受法律认可的法律中30%分配给女事主也是合理合情合法规的,至于剩下的70%将纳入深圳市政财政部。个人建议 中院可以出于人道精神 按市场价位的50%出让给女事主,如女事主不要再进行拍卖,女事主得30%利益。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更合情理?
2019-04-19 15:17:08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无主及无法定继承者或公证遗嘱的房子。是收归国有。所以在程序上是正当合法的。同时也需考虑人情、世故,在具体操作上要有一定空间。
2019-04-18 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