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网文作者的5.5断更?版权是否是最后的尊严?
如何看待网文作者的5.5断更?版权是否是最后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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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对网文作者5.5断更是霸王条款,是对作者权利的不当侵害。网文作者发给平台的文章不属于职务作品,平台不能按照职务作品处理网文作者的权益。版权是作者权益的保护。
2020-05-04 22:53:14 -
#55断更节##阅文集团新合同被指霸道#网络小说作者的七点基本诉求(转自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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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工们的七点要求:
一:授权合同五年一签。
二:合同只签作品本身,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
三:稿酬以销售额核算。
四:是否免费作者决定。
五:版权交易作者签字。
六:下架作品自动解约。
七:禁止他人干预创作。
请新的著作权法,保护网络作家上述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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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权合同五年一签。
授权合同期限默认为5年,合同到期前一年内双方没有书面声明解约,则自动续期5年。
版权授权期限最长10年,10年后如果继续合作,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作品完结,双方合作关系自动结束,平台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控制作者。
(当前合同中,授权期限是作者死后五十年的重孙子辈,不是他们不想要更长的授权期,只是因为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五十年后,版权将和传统名著一样成为公共作品,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所以实际授权期限是无限期!
作者与平台合作,极不平等。只有缩短授权年限,才能保护作者权益,避免签卖身契合同。)
二:合同只签作品本身。
合同只签当前作品本身,不得关联作者其他权力。作者的QQ、微信、微博、贴吧、论坛、邮箱等各种个人账号,作者在合约期间,在任何平台以任何方式创作和发表的评论、感言、笔记、论文、诗歌、歌词、剧本、漫画、音乐、短视频、段子、表情包、程序代码等其他任何形式的个人作品,均属于作者个人财产,与签约平台完全无关。
(当前合同中,签约期间的其他任何作品,版权全部都属于平台,霸道而且荒唐至极。合作结束后,作者一年之内创作的作品,版权自动属于阅文,简直滑稽。)
作者有权对签约作品进行续写,有权使用书中设定、人物,重新创作其他文艺作品,产生的新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本人独立享有,不受授权合同限制。
(当前合同中,这些权利全部属于平台,天下霸唱无权续写鬼吹灯,无权用鬼吹灯中的人物重写其他的故事,而平台方可以。)
三:稿酬以销售额核算。
稿酬以销售额计算五五分成,将事实存在的,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半年奖与全勤奖写入合同明确下来,半年奖恢复为腾讯收购之前的标准,即半年销售额的20%。赠币记入实际销售额,包括赠币在内的任何推广经营行为,成本由平台承担。网站提供所有渠道的订阅、打赏、道具等全部收入明细查询入口。
(当前合同中,稿酬以扣除运营成本后的净利润
2020-05-05 14:17:36 -
其实不能表面看待55断更节,还是应该梳理背后的因果。
垄断,一直都是资本家所追求的。
因为垄断能够严格把控整个利益链条,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企业垄断了整个国家的土豆收购,那么它就可以一方面压低土豆收购价格,一方面提高土豆售价,将农民与消费者的把控的死死的,从而扩大自己的利润。
也就是说,阅文集团对作者的剥削压榨可能仅仅是第一步!!!!!
那么阅文到底看重作者的什么呢?all in的版权。如,最近大火的《我是李欢水》《陈情令》等等一系列电视剧的火爆,不都是小说改变的吗?
现在影视采用小说进行改编是大势所趋,一方面经典题材枯竭,另一方面优质剧本难觅。而小说就不同了,资源类型丰富,并且具有强大的粉丝,一旦出圈,势必引起争议,带来巨大流量,从而保证了观看量和火爆度。
一旦阅文拥有小说的著作权,进行改编影视节目,既不用给原作者钱,还可以用版权的名义让影视作品的读者进行交费。
也就是说阅文一招看似瞄准网文作者,实际上更是瞄准了影视作品的读者。
到时候一集三元不是梦!读者也要尊重版权!!!!
因此55断更不是单单网文作者的事情,更是影视作品观众的事情!
如果没有规则,势必造成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如果我们现在不去醒悟,将来后悔的一定是我们自己!
2020-05-06 10:51:02 -
感谢邀请有声主播欧杨林海来回答这个问题!在欧杨林海播讲完本的小说《龙珠之直播打脸》中主角说过一句话“垄断就是我牛逼的资本……”
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情况,根本原因就是一家独大的垄断地位导致的!如果有着真正威胁自己的竞争对手存在,这边刚刚有跳槽意向那边待遇优厚的照单全收……
如果平台够胆的话可以趁机挖挖挖没准逆袭成功了呢[呲牙]
个人有个建议作者可以开放版权!任何人都可以对作品再开发,不过只要产生利益都要按比例分给作者,这样收入渠道可就多了[耶]

2020-05-05 08:23:42 -
对不要脸的资本家王八合同罢工是法律意识的增强,也是社会发展的体现。有法不依,无德无义的地方,就应该推翻,扫黑除恶。
2020-05-05 12: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