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误入传销被控制20天,为逃离勒死监工,被控故意杀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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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误入传销被控制20天,为逃离勒死监工,被控故意杀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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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图55
    求图55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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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镜为鉴,可正衣冠;

    以事为鉴,可论成败;

    以人为鉴,可知得失;

    以史为鉴,可知兴衰;

    ——感谢邀请:

    其实这就要考验法官的立场和价值取向是不是正能量了!

    如果法官选择正义与良知,就会判处小伙“正当防卫”或有利于小伙的判处;

    如果法官选择纵容与包庇邪恶,就会判处小伙“故意杀人”或不利于小伙的判处;

    上次的反杀在昆山,这次的反杀在保山;

    上次的反杀的对象是坏人,这次的反杀的对象也是坏人;

    上次的反杀算是为民除害,这次的反杀也是为民除害;

    只是上次的反杀法院已经判决为“正当防卫”,而这次的还没有宣判;

    德国统一以前,有一堵很著名的柏林墙,凡是非法穿越柏林墙的一律当场开枪击毙,守墙士兵都按照这一命令执行,只是真的击毙穿越柏林墙的只有亨里奇一人,为此亨里奇还受到了嘉奖。

    但1989年底德国统一,柏林墙被推倒,而看守柏林墙的开枪打死人的士兵亨里奇却遭到起诉。按说被起诉的亨里奇也很窝火,执行命令反而被起诉追究法律责任!

    在法庭上,亨里奇的辩护律师说:作为一名守墙士兵,是在执行命令,作为一名军人,执行命令就是天职,他别无选择。亨里奇在执勤时发现有人偷越国境,他只能开枪射击。如果执行命令也有罪,那罪也不在他!

    然而,法官奥多◎赛德尔并不理会律师的这套说辞,却正义严词的说: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的命令是有罪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作为一个军人,你开枪打不准却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当你发现有人翻墙越境时,你在举枪瞄准射击时,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力,这是你应该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最终,亨里奇被判处有罪……

    同样,保山小伙的这次反杀判处的时候,一样是在考量法官的良知、良心的天平怎么选择,是选择正义和良知,还是选择纵容和包庇“坑人、害人”的传销呢!

    假如,小伙不反杀逃跑,谁又能给小伙的生命安全打保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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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07 11:32:40 0条评论